第217章 我要当选锋(1/2)
“老佟!”
“老文!”
佟忠坚和苟文互相打着招呼,其他汉民屯垦兵只会骂后者为“老狗”或“瘟狗”,佟忠坚改用老文来称呼,居然也让他产生出一丝朋友的感觉。
苟文驱赶着大群新奴隶汇入佟忠坚的队伍中,两人今天的工作地点紧挨在一起,正好一同出城去。
跟佟忠坚、苟文混在一起的还有几个狄夷屯垦兵,其中包括原来8甲的几个老兄弟。
以前与佟忠坚关系最好的乌克善凑上来,谄笑着说道:“佟哥,您这几天这么忙,兄弟之间都生分了。不如找机会聚一下?昨天我在外面打到一只狼,拿狼皮换一壶酒,今天晚上请咱们8甲的老兄弟一起烤狼肉吃吧?”
“狼?”佟忠坚想了想,这些天外面扔了好几千累死的新奴隶,大森林野兽都被喂得膘肥体壮。
如今城里的汉人嫌恶心,根本不吃狼、熊等食肉的猎物,但狄夷屯垦兵们都觉得无所谓,相反还觉得这些猎物油水更足、更好吃。
“好啊。”佟忠坚很想学着汉人的样子不吃食肉动物,但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挣扎了半天才最终答应下来。
这几天部队的伙食中,肉类来源主要是当初缴获的肉干和库存的罐头,兽人圈养的牲口需要留作不时之需,还得尽可能先供应野战军。
屯垦兵想吃鲜肉,只能去外面打猎,问题是由于食肉动物聚集,食草动物几乎都被吓跑了,学汉人的做派不吃狼、熊等动物的肉,那就基本只能啃肉干了。
见到对方答应下来,乌克善总算松了口气。
自从这个老兄弟成了平民,一直坚持伪装成汉人,处处学着汉人的打扮、做派,为此甚至还跟苟文这种垃圾套交情,生怕别人看出他是个夷人。
如果是在平时,乌克善根本不会找他,免得被佟忠坚那得意洋洋的模样闪瞎眼。
不过今天不一样,有事求人的时候,被人炫耀一把也实属正常。
“佟哥,你听说了吗?大人要在兄弟们中间挑一批精锐组成选锋营!”
这件事早就传开了,根本不算秘密。
“当然听说了,这可是好机会!兄弟你射箭准,到时候好好表现,一定能入选。”
“嗨,射箭准管什么用。”乌克善苦笑着摇摇头。
“怎么说?”佟忠坚还真有点好奇,他刚才说的可不是恭维话,以乌克善射箭的绝活,不可能选不上吧?
“小弟我可是听说了,组建选锋的目的是给野战军当肉盾,要说远远打放,我射箭再准还能准的过火枪?所以,这次挑选锋,首要看白兵能力,射箭可有可无。”
佟忠坚看着这个面露愁色的老兄弟,单论白刃战能力,他在老8甲倒也算前五,后来因为塔库赖的加入,实力排名下降了一位,等墨尔根盈哥等人到来,乌克善在8甲都只能算中游水平,更别说去跟别的中队竞争。
这样算起来,主要用以给野战军当肉盾的部队,还真不一定要这位“岭西第一神射手”。
“兄弟你想说什么,尽管开口,咱们是同甘共苦的老朋友,能帮的我一定帮忙!”
对这些同村老邻居,佟忠坚还是很有耐心的。毕竟,他当上平民之后,大家都已经改口叫他“佟哥”或者“大哥”了。
而且,佟忠坚还有一点小心思——他如今已经生了甲长,昨天已经明确拒绝回国,那么以后归自己管辖的屯垦村,八成以上会被安排在这大森林西侧,镇远城周围。
在这种远离“俺们华夏”威慑的地方立足,只靠不知哪里来的奴隶肯定不行,必须找几个有本事的老兄弟帮衬一下。
特别是乌克善、巴图这样的勇士,如果以后住进自己的村子里,大家一起努力,多出去行猎,说不定很快能挣出公民身份来。
因此,佟忠坚真的很愿意帮乌克善一把,只要他能做得到。
“是这样的,佟哥~~~”乌克善尽可能压低声音,对佟忠坚说道:“咱们大人也不回去,这次挑精锐选锋,大人的意见就相当于最终决定~~~”
欧扬当然不会回国。他在这边,功劳滚滚而来,且还有左水晶跟在身边,等后方的托娅母女明年随运输队过来,他就实在没有任何回8甲的理由了。
今后某一天,如果要回国,也肯定是挣够功劳钱财,直接回齐省老家。
“咱们大人是个念旧的人,佟哥你救过大人的命,大人就一直提拔你。还有那个新来的索尼,因为上战斗推开大人那一下,据说这次选锋营已经确定有他一个位置~~~”说到这,乌克善抬起头来回看看,发现索尼等人都不在,这才低下头继续说道:“索尼还想向大人求个情,把那个葛什哈也拉进来。”
“嗯?”佟忠坚好奇的问道:“葛什哈跟他有什么关系?”
“大哥,你没看出来?这个索尼是想拉拢一些人!选锋营是给野战军当肉盾的,将来野战军再上战场肯定会带着他们,立功的机会有的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升个平民,到时候支持的人越多,当上平民后就越有可能单独领一个中队!也就更有当甲长的机会~~~这才是最有前途的路!”
‘嗯,有道理。’佟忠坚努力动员之前很少用过的脑细胞,思考老兄弟的话。
选锋营作为肉盾单位,组建的目的就是要在关键时刻挡住兽人的最后反扑,直白点说就是要用选锋兵的命去换更珍贵的野战兵低伤亡率。
因此,这支部队里一个平民都不要,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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