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梦中的太空漫步(1/2)
幼年时,瞿兆迪曾不止一次幻想自己在宇宙中飞行。
他的幻想与瞿麦荣不同,没有那样疯狂和野心勃勃,但也比现实中的太空行走浪漫多了。
他想象旅程从一道漆黑的地平线后开始,这是因为他曾经很讨厌黑暗。
记得妈妈还活着的时候,每天晚上,她都会坐在他的小床边讲故事,听着听着睡意袭来,他忍不住打个哈欠,妈妈就起身准备离开了。不过离开前,她总要关掉屋子里所有的灯。
等最后一盏灯熄灭,那种突然被黑暗吞噬的感觉实在可怕,妈妈的背影瞬间消失,他急得想尖叫,想请求她再多留一会儿时,然而每一次,他都坚强地熬过来了。
像那样煎熬几次后,幼小的他摸清了一个规律,每当清晨的阳光驱散黑夜,窗帘外的世界再次容光焕发,妈妈甜美的笑脸肯定又会出现在眼前。
可是,忘了具体从哪一天开始,就再也没人来讲睡前故事了,屋里的灯哪怕亮一整夜,也不会有谁帮他熄灭。清晨的阳光穿透蕾丝窗帘时,内外两种光开始打架,那种相互冲突的刺亮令他心烦意乱,很想找个没有光的地方躲起来。
于是他竟怀念起了黑暗,并从此爱上了黑暗。他疯狂地渴望回到过去经历过的黑暗里,因为在时间的线条上,那种黑暗仅是中间一段,线条两端都是光明,分别来自灯光与阳光,两种光都意味着妈妈很快就会出现。
确切说来,姚紫倩死后,瞿兆迪是爱上了在黑暗中找出光明的安全感,那种喜好,令他总希望能一个人呆着。
安静与孤独,促使他一遍又一遍在脑子里勾勒出一条黑色地平线,地平线在遥远的天际,不过顺着云团组成的台阶向上攀爬,他就能到达那儿,并目睹黑色线条慢慢融化,金色光华从后面溢出,像是铁块给烧化后淌出鲜红的铁水。光芒与墨汁般的浓黑形成鲜明对比,象征预示着希望的光明正破茧而出,很快就要将他笼罩在其中。
连黑暗都不存在的生活,才真正可怕,真正令人绝望,那意味连通向光明的入口都找不到,不管向前摸索多远,希望也不会实现。
对可能有一天,连黑暗都弃他而去的恐惧,促使瞿兆迪更加喜爱星空,因为星空后有着永恒的黑暗,被永恒的黑暗托起的,则是永恒的光明,他唯一需要做的,是坚强地跨越地平线,离开地球进入宇宙。
孤独的童年里,出现了孤独的黑母,借助一台psp游戏机,两个小东西终日嘻嘻哈哈地打闹,于是在瞿麦荣和佣人们的眼里,这孩子已不止是孤僻,而且还神经兮兮的,实在找不出半点可爱之处。
瞿兆迪无所谓,只要有小伙伴陪着他,不相关的那些人又算什么?他总喜欢和黑母探讨宇宙的奥秘,那时的黑母却总喜欢回避这类话题。它的态度,反而更几激发了他的无限遐想--宇宙里到底隐藏着什么?
他不喜欢读那些用华丽词藻描写宇宙的科学书籍,现成的语言,对他唯一的作用就是禁锢想象力。他从来都把自己当成是一匹飞奔的野马,野马可不愿给套上缰绳任人驱使。
弧形地平线,是地球与宇宙的分界线,跨过去后,他首先见到的会是太阳。
太阳就像一只火焰色的大眼睛,跳跃的日冕是它长长的睫毛,最大块的黑斑是它的瞳孔。它每眨一次眼,一个天文单位外的地球就过去一个黑夜,而再睁开眼时,阳光又将洒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既然离开了原来的世界,那里的昼与夜就和他无关了,更多散发着永恒之光的天体,在等待他去探索。
它们都非常有趣,每一个都美得令人流连忘返。比如沿抛物线型轨道走上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太阳风吹过水星表面时,会在撞击坑中掀起闪亮的尘土。地球上的尘土可不会发光,所以在水星上,连本该枯燥的土地都别有风姿。
或许他应该前往地球的另一边,在火星上漫步,欣赏那颗小小星球上火山喷发时的壮观景象,感受水手号峡谷的深邃。
算了,还是多走几步去木星吧,那个浪漫的星球上有云带和大红斑,适合与黑母玩捉迷藏的游戏。站在木星的肩膀上眺望太阳,太阳的光芒会淡成薄薄的光雾,巨大的火焰之眼缩小成一颗发光玻璃球,小得象顽皮的男孩冲他用手指一弹,他就能牢牢接住那团光。
沉沉睡去的瞿兆迪,这一觉睡得很香。
宇宙在梦中变成了妈妈的臂弯,他就穿着睡衣躺在那臂弯中,随着妈妈哼唱的歌谣摇来晃去,无需为任何事担惊受怕。
这么多年了,他几乎夜夜都会从噩梦中惊醒,醒来后,各种各样的思绪就会如破碎的棉絮,死死纠缠着他,并扰乱他的心绪,令他疲惫不堪。
回想从被捕到逃出来的整个经过,他多少产生出了劫后余生的庆幸,也开始怀念黑母。不过只要能达到扳倒王鑫宇,为光大陆除害的目的,他甘愿受那份罪。
当琼斯指挥两名士兵,在实验室门口给他戴上手铐脚镣时,坚硬和冰凉带给他奇怪的麻醉感,那一瞬,被绑缚的灵魂竟好像终获解脱,他感到只要稍稍挣扎,那些人就能把他带出生活炼就的地狱,所以他们其实是来拯救他的。
可惜猫和老鼠的游戏,全由黑母在幕后控制,有它操纵游戏进程,他就死不了。
王鑫宇揣着隐形激光手枪,他一点也没察觉。黑母悄悄向他耳语,要求他与王鑫宇拥抱,他恨得叫一个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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