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1/3)
经过了几天的奔波,医馆正式成立了。
这医馆是施今墨花了重金在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买的两间店面,这店面中规中矩,比一般的诊所要大一些,可要知道诊所那都是四五个人,金随缘只有一个人,这般看来,空间便有点大了。
医馆的装修也全是请的名家设计,一律采用中国风情,全都都用实木贴面,地板也全是木头做的,整个医馆咋一看,犹如回到了古代的太医院,里面做的不是小中医,而是大名鼎鼎的太医院令。
不说医术如何,光是这地段,这门面,这装修,就显的特别的有逼格。
施今墨又令人做了一块匾额,亲自上书——济世堂。
悬壶济世,妙手仁心,当代神医。
施今墨是中医出身,经过了几十年才把名声传遍整个华夏,被奉为华夏第一神医,如今收了一个好徒弟,他自然要亲力亲为,为金随缘铺好路。
而作为一个中医,医术固然要紧,可更加重要的是炒作,炒作就代表了你的人气,好比是一个明星,不管他有没有实力,都需要靠媒体去炒作一下,一旦炒作起来,那你不火也难。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真的实打实的,都要靠一些水分来填充,毕竟人无完人,你有长处,必然会有短处,如何扬长避短,才是真正需要深究的地方。
施今墨很明白这个道理,可金随缘不明白,他一心只是想要认认真真行医救人,一旦出现这个状况,那势必会百般劳累。
所以施今墨买了这个地段,就是要将医馆的形象变得高端。
金随缘要开医馆,作为好朋友好兄弟的徐绍卿怎么能够缺席呢?
徐绍卿一大早就来了,还送来了一批真正的汗血宝马,寓意马到功成。
“徐大哥,你这礼物未免太新奇了。”金随缘见徐绍卿来了,也是乐得合不拢嘴,八成是徐绍卿知道他的脾气,如果送什么大礼的话,一定不会收的,而送一批宝马,的确是个好礼物。
马儿忠厚刚勇,有大将风范,却又不向俗世低头,驰骋沙场,纵横天下。
徐绍卿送他这份礼物,也是希望他能够出人头地,在江湖上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徐先生来了。”柳文淑从医馆里走出来,对徐绍卿点头笑道。
“原来是柳小姐,咱们上次见面还是在一个月前,不知柳小姐和金兄弟何时订婚啊,徐某还等着和两位的喜酒呢?”徐绍卿打趣道。
柳文淑一听订婚,脸没来由红起来。
金随缘也是尴尬的一匹,连忙道:“徐大哥,你说什么呢?我和文淑姐只是合租关系,哪来什么订婚?”
徐绍卿假装惊讶道:“不会吧,你们住在一起这么久,居然只是合租关系?金兄弟,老哥我可是个实诚人,你千万不要骗我啊。”
金随缘郁闷的要命,苦笑道:“我骗谁也不会骗徐大哥你,我和文淑真的还没到那地步。”
徐绍卿摇摇头:“那可惜了,柳小姐年轻漂亮,又对你照顾有加,要我说这种女孩可不多,你要珍惜啊,万一被别人追走了,你就亏大了。”
“放心,她不会走的。”金随缘看了一眼柳文淑似笑非笑道。
“好了,人应该都到齐了吧,剪裁吧。”徐绍卿道。
金随缘点点头,这才创立医馆他没有邀请其他人,只邀请了徐绍卿作为嘉宾来替他张罗事情,至于林清儿本来是要来的,只是曹家的事还要上报到省里,没有空来捧场,而林冬柏在上学,也抽不开身。
不过反正是开业,人多人少都一样,以后再来玩也行。
徐绍卿早就买了一大串的鞭炮和彩礼,然后拉起了横幅——神医之徒,悬壶济世。
金随缘一看这横幅便知道徐绍卿想要替自己打广告,毕竟在这繁华都市中,一家医院或者一家药店想打出名堂,就需要一个名气的推动。
徐绍卿是生意人,自然懂得什么叫明星效应,所谓的明星效应就是套上一个明星的框子,用明星的名气来替自己的产品打广告。
医馆没有产品,主打的是中医的医术,而医术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没有亲身经历,或者是亲自上来诊病的人是不会有所了解的。
金随缘在江湖上有名气,可这名气仅限于江湖,而江湖不同于世俗,甚至是和世俗界分隔的世界,所以在江湖中闯出名堂,在世俗界不一定有人知晓。
而要有名气,必须要懂得包装自己,金随缘最好的包装品就是他的师父,当今华夏第一神医的施今墨。
这是一张金字招牌,且是一张在华夏可以畅通无阻,任何人都会买账的金字招牌。
因为不论是江湖中人,还是世俗界的人,只要多关心一下医学和上流社会的消息,都不可能没听说过施今墨的大名。
这个名字已经传遍了华夏每一个角落,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施今墨都已站在了医学的顶峰,是中医集大成者和开拓者,更是一个传承者。
但懂行的人都晓得,施今墨从未受过徒弟,直到上个月才收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徒弟,而这个徒弟仅仅只出席过拜师礼,以至于除了上次去参加拜师礼的人之外,无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
现在,徐绍卿挂出这样的一条横幅,显然是要利用施今墨的名气为金随缘造势,这一招用的是十分的到位,不用一分钱,就能起到乎想象的效果。
果不其然,这招牌一打出去,立刻就吸引了众多的人到门口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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