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百战成圣(1/2)
“他是猪人一族的骄傲……”
“剑圣,风之冢!”
叶轼听了不由好奇:“听你话里意思,这风之冢在兽人帝国很出名?”
向阳光:“是的,风之冢出自最弱小的猪人一族,从小遭受其他族群的冷嘲热讽,他立志要变强,让外人对猪人一族刮目相看。”
“风之冢性格好战,并且实力强劲,四处挑战强敌,罕有败绩,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到各大部落竞技场,站上擂台,挑战当地强者,斩获各部落百连胜称号!以收集百连胜称号为荣!”
百连胜。
顾名思义,即是在竞技场与人擂台对决,连胜百场,即可赢得百连胜的荣誉勋章。
百连胜,不败战绩,这是无上的荣誉!
百连胜勋章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勋章,却象征着无上的荣誉,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这是无价之宝,多少钱都换不来。
拥有百连胜勋章的强者,到哪都会迎来别人尊敬的目光。兽人境内每个部落的都有竞技场,如熊人竞技场,如狼人竞技场。
熊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熊人标志的荣誉勋章。
狼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狼人标志的荣誉勋章。
正常来说,获得一枚百连胜勋章,就已经足以令人倍感自豪。
但风之冢却是个另类,他喜欢收集百连胜勋章,为此他逐一挑战了各族群的竞技场,并且已经收集了三十多枚百连胜勋章!
要知道整个兽人帝国,大小族群也才几十个,风之冢已经足足收集了大半的百连胜勋章,一枚勋章是百连胜,三十多枚勋章就代表三千多场擂台赛中,无一败绩!
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风之冢,已然成了许多兽人心中的人气偶像,粉丝遍布各大族群。
被誉为……传奇剑圣!
叶轼深邃的黑色眼眸,目光闪动:“哦?为什么叫传奇剑圣呢?”
向阳光回答:“因为风之冢背景简单,无过多故事,很纯粹的一个猪。他的一生,不为称王,不为称霸,只为追求剑道极致!”
叶轼将目光放在台上的剑圣风之冢身上,发现这所谓的剑圣丝毫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白衣胜雪,冰冷孤寂。
相反,看风之冢身强力壮,两个外翻的大獠牙,面貌丑陋凶恶,哪有一点想象中剑圣白衣翩翩的形象。
果然,兽人剑圣与人类剑圣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毕竟审美观不一样……
台上,风之冢还在战斗,他已经连胜九十七场了,再过三场,他即可斩获狐人部落的百连胜勋章。
第九十八个登台的选手,吸引住了叶轼的注意,因为那是一个比蒙巨兽……
比蒙巨兽vs剑圣风之冢!
势必会是一场精彩打斗!
叶轼正准备拉着向阳光坐下来好好观看比赛,比赛却已经在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内结束了……
“刷”的一下剑光闪过,比蒙巨兽身首分离,竟毫无反抗能力的被当场秒杀!
叶轼被惊住了,这风之冢,这么强吗……
剑圣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风之冢站在台上,淡然抹了抹剑刃血迹,环顾四周,朗声道:“下一个,还有谁愿与我一战?”
全场冷寂。
叶轼看着台上那血流满地的比蒙巨兽尸体,不由暗暗可惜,这比蒙之血浪费了啊。
“这风之冢实力这么强,应该没人敢上台与他一战了吧?”叶轼向身边向阳光问道。
向阳光摇头:“不,恰恰相反,在我们兽人的竞技场,从来不会有冷场发生……”
果然,不一会又有一兽人跳上了擂台,炙热目光的看着风之冢:“武者,以倒在决斗场上为荣!”
这兽人乃是黄金等阶,面对圣阶的风之冢自然是没有胜算,比赛结果也果然不出意料,这兽人秒败。
不过风之冢倒是没有取他性命,毕竟只是擂台对决,也并非一定得决出生死。
至此,风之冢已经连胜九十九场,还剩最后一场,再胜一场,他便可斩获狐人部落的百连胜勋章!
最后一场对决,自然是压轴的对决,不再是观众们自愿上场,而是竞技场举办方派出的压轴强者。
一手握巨斧的兽人上场,这兽人,披着兽皮,粗狂的头发随意扎着,身板魁梧,身上毫不遮掩的精悍气息……圣阶!
同为圣阶,这势必是一场龙争虎斗!
场上的观众沸腾了,没想到还能有幸观看到一场圣阶强者间的战斗,这对于崇尚强者的兽人而言,无疑是一大幸事。
握斧兽人外号地狱咆哮,也是绰绰有名的一大强者,出了名的彪悍。
擂台四周升起魔法护罩,将决斗场地隔绝了起来,否则打斗余波容易伤到观众席上的人。
比赛正式开始,剑圣风之冢与地狱咆哮战在了一起,剑光斧影交错,一时打得难分难解。
两人都是圣阶级别,在修为上不分上下,地狱咆哮是偏向力量型的战士,手上巨斧大开大合,掺杂着无穷威势。
而剑圣风之冢则是偏向于敏捷型,他的剑很快,往往只能看到隐约剑锋闪动的寒光,而看不到他手中的剑,正是速度快到极致所致。
剑圣,顾名思义,专注于剑,一生只为追求剑道极致!风之冢的剑术赫然已达极为高超的境界,冰冷毫无生气的剑,落在他手上却是仿佛有了生命了一般,快、准、刁。
总能从最刁钻的角度出剑,且出剑速度快到极致,近距离交锋下,那地狱咆哮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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