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小李飞刀 2(1/2)
"阿飞,阿飞是一个相当有思想见地的少年。由于在荒野中生存,他宁愿和狼打交道也不愿和虚伪的人打交道。
很多时候,阿飞就像是孤傲的狼,他知道食物得来不易,所以份外珍惜食物。他把走路当作休息。十分得能忍耐,以及隐藏气息。
快剑凌厉绝伦,是“小李探花”李寻欢的知己,曾经爱慕林仙儿,并与之相好过。阿飞是一个多情的剑客,在意友情、爱情、亲情,但他的剑法却准稳无情,江湖号称,被后世誉为天下第一快剑。
他拥有超乎寻常的本能和直觉,可以轻易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恶意。
“这个林仙儿,真是个祸水唉……”秦牧查看了一遍剧情,遗憾道。
就在这时候,一辆马车从身后驰骋而来,来人正是小李探花,李寻欢。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汗满面虬髭,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审视着秦牧。
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秦牧望向眼前这个中年人,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李寻欢,被称作”小李探花”,是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探花,即殿试中进士榜一甲第三名。
他出身一个书香世家。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花,在家乡以“老李探花”、“大李探花”、“小李探花”闻名,李家的门上亦有御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对联。
由于仕途得志,所以李寻欢早年已于朝廷为官。后来,由于被奸人上奏弹劾,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终于辞官而去。
后来,李寻欢投身江湖,成为首屈一指的武林人物,以飞刀神技闻名。他与林诗音彼此相爱,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后来他因为知道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想报恩于义兄,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并在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後,把自己的府邸和万贯家财送给林诗音作嫁妆,出关隐姓埋名。
十年过去了,如今李寻欢为再见林诗音一面,重返中原。
李寻欢推开马车的账幕,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看向秦牧,道:“少年,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就在这时,一条系统信息发布到秦牧脑海里:
这是一个江湖世界,何为江湖?
有人的地方,即是江湖。
江湖亦为江湖中人的爱恨情仇。
江湖有爱,多少痴男怨女在江湖中相遇、相知、执手相依;
江湖有恨,多少不济之士在江湖中自珍、自赏、顾影自怜;
江湖有情,多少浪子侠客在江湖中同生、同死、仗剑同行;
江湖有仇,多少陌路之人在江湖中争名、争利、争雄。
江湖是美丽的,在深夜的街头独自挥舞着刻着自己名字的剑,像风一样潇洒;
江湖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友至爱喋血黄沙,为报仇也只能十年面壁;
江湖是热血的,为了当初的承诺,宝剑出鞘,至死方休……
此之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秦牧看着他,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不是不想说话,而是说不出话来。就仿佛一个在深山老林独自生活了几十年的人,听得懂别人说什么,但自己想要开口时却生涩无比,发不出音来。
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车厢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身体与灵魂。
“这种天气,想不道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你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李寻欢把酒瓶抛向秦牧。其实在李寻欢看去,秦牧就如同冰天雪地里流浪的孤狼,执拗而孤独。
秦牧接过酒壶,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喝,但等我买得起酒的时候,我肯定会请你喝酒的!”
“咕噜咕噜~~”香醇火辣的液体攸然滑过舌尖,润润地过喉,滑滑地入嗓,暖暖地浮动在腹间。
在这寒冷的天地,几口酒下肚,秦牧觉得温暖不少。
马车里堆着好几坛酒,这酒是李寻欢的,不过秦牧知道其性子,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
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捆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地直响。
秦牧忽然放下酒碗,看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前面不就有喝酒的客栈吗?”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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