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狼吻余生(1/2)
天生苍狼,有妻惨白色的鹿。渡腾汲斯湖,来到斡难河源头,不尔罕合勒墩山。生子巴塔赤汗。
这是《蒙古秘史》的开篇语。记载蒙古历史的史料太多了,各个民族的文字都有,因为蒙古是世界的征服者,大部分民族都有蒙古弯刀利箭曾经带给他们的痛苦回忆。但是蒙古人记载自己先祖历史的,只有一部蒙古秘史。这是珍藏在元朝大都皇宫内,专供历代元朝皇帝阅读的民族史,从无外传。
元朝灭亡之后,明朝洪武皇帝的翰林们把这部蒙文奇书用汉文字作了音标,得而流传下来,而蒙文原著则遗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蒙古秘史,其实是古蒙古语的音,和明朝学者的注译。开篇,就是这一段,一切,都从这不到40个字开始。
不尔罕,就是古通古斯语天。合勒墩,就是突厥语的神佛。蒙古人的圣山不尔罕合勒墩山,就是天神之山。这个称谓,告诉了我们太多文字背后的东西。它记录了蒙古人是如何从大兴安岭的猎手,长途迁徙到三河源头,变成了草原牧羊人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古通古斯语的小部族逐步突厥化,但是又没有彻底忘记祖先的习俗,这就产生了蒙古这个概念。如果说白鹿豁阿马兰勒是额尔古纳河森林狩猎的回忆,那么苍狼孛尔帖赤那就是蒙古先人来到草原最初的印象。蒙古,就是从额尔古纳河到不尔罕山,从通古斯到突厥,从猎手到牧人,从幽深的森林到辽阔的草原。
蒙古人,是孛尔帖赤那的子孙,是苍狼的子孙。在蒙古人来到三河源头以前,狼已经在草原上生存了千年万年,也许狼才是这片草原真正的主人,而人类才是外来者。在人类知母不知父的野蛮时代,把狼这种勇猛智慧的生灵作为父系的祖先一点都不奇怪。在5千年前辽西红山文化中,熊,龟,鸟和母系的祖先一起供奉在神殿里,同样反映着人类早期的类似认识。
在蒙古人来到草原之前,无论匈奴人,鲜卑人,柔然人还是突厥人,草原战士都用狼作为他们的图腾,用狼头做他们的战旗。因为就是狼教会了草原牧人如何在这蛮荒的草原顽强生存,战斗,繁衍。狼,是草原牧人永远的对手,也是永远值得崇拜的老师。
草原牧人与狼对话的方式,不是供在神坛上膜拜,而是与之拼死战斗。战胜狼,杀死狼,才是对狼最大的尊敬,最大的爱。就如同铁木真和札木和,他们是一生的安达,也是永远的对手,他们之间不需要虚假的怜悯,不需要无聊的施舍,不需要谦恭礼让,那是与奴隶之辈对话的方式。他们是战士,自由的活,光荣的死才是他们的人生。
巴根台已经无数次和狼进行过生死对话,却是头一次射杀狼王,饥饿的狼群一拥而上,瞬间就把老狼王分食干净。巴根台沿着狼群最前面的横队策马狂奔,象检阅自己的军队一样,嘴里发出狼一样凄厉的长嗥。一些狼蹲坐下来,死死的盯着巴根台,似乎在挑战与服从之间徘徊。新的狼王应该是谁?是这个骑着战马威胁他们的人类,还是能够咬死这个凶徒的狼?
马越奔越快,巴根台却越奔越心惊,即便是他有屠熊杀虎之能,翻江倒海之胆也不由得紧张。因为狼群中不断有凶悍的雄狼跃跃欲试,似乎准备挑战巴根台对狼群的统治地位。一些狼准备扑上来,把他和他的马吃个干净,一举取得新狼王的地位。另一些狼则从南面和西面步步向黄羊群进逼,一旦完全包围黄羊群,也就意味着它们封住了南面的路,嘎尔迪他们也会被锁在这个包围里等死。
巴根台顾不上争夺狼群的统治权,他必须拦住南面的狼群,让嘎尔迪他们和马群在没有完全合围之前退到南面去,离狼群越远越好。必须为嘎尔迪他们争取时间,巴根台飞马追上南面的狼群,先后射杀了十几头跑在最前面的狼,狼群前进的势头缓了一缓。
此时,西面狼群大股正厮杀成一团,有实力取得统治地位的雄狼正在争夺狼群的统治地位,和老狼王留下的母狼的交配权。大群围观的狼虎视眈眈,一旦有狼落败,旁观者会毫不犹豫的一拥而上,把受伤者分食干净。狼群中翻江倒海,血肉横飞,凄厉的嘶吼此起彼伏,惨不耳闻。草原的法则,从来都是无情的,懦弱的生灵不可能在这样严酷的世界生存,不是胜利就是死亡。
正当巴根台用弩箭射,用弯刀劈,战马也猛踢猛咬南面群狼的时候。西面的狼群大队中突然跳出了一头雄壮巨狼,它浑身浴血,颈上狼毛直立,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它跳到狼群最前面,像不久前巴根台的奔腾咆哮一样,狂奔着发出一声声凄厉的狼嗥,整个狼群跟着发出惊天动地的嗥叫,长久长久连绵不绝。
巴根台知道新的狼王产生了,狼群马上就会又有步调一致的行动,而嘎尔迪他们还有几个人正在收拢最后的几匹马,哈尔巴拉早就跑的不见了踪影。狼群距离裹挟在黄羊群中的马群只有1里多路,最近的不过2、3百米,以狼的速度不过眨眼之间就会追上他们,把人马和黄羊一起围在狼群中,等待他们的就只有葬身狼腹的命运。巴根台一人一马,浑身是血的冲出狼群,用力鞭打胯下骏马向他们飞奔,试图冲过去帮助他们。
但是狼群已经行动了,随着新狼王的一声悠久不绝的长嗥,狼群从两面象潮水一样向黄羊群汹涌而去,离马群只有数十米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忽然堕马,那是托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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