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暴民” 二(1/2)
对于当世之人而言,道德常常是作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之一。自从“天道”被引进人族的统治理念之中催生出了礼乐制度以后,人们所推崇的往往都是守礼知理、品德高尚的贤人。而对世人来说,偷盗算得上是一项大罪,因为偷窃表明了一个人人品很成问题。《觉世名言》中说,小偷是“搅世的魔头,把一座清平世界,弄得鬼怕神愁”,可见小偷的危害之大。在战国时期,《法经》中的《盗法》明确制订了有关维护私有财产和惩处盗窃犯罪的法律规定。在当时,贼盗律的罪名有以下几个:杀人、大盗、窥宫、拾遗、盗符、盗玺、议国法令、越城、窬制、群相居等。在其中,所谓的“拾遗”是指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当时的魏国对这种犯罪使用的刑罚居然是死刑,即“拾遗者诛”。另外,还有一些文献记载,《法经》中所规定的是“拾遗者刖”。无论当时的法律对拾遗者所用的是“诛”刑还是“刖”刑,有一点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当时对拾遗行为的刑罚处罚是极其严厉的。由此可见,在战国时期侵占他人遗失物是一种重罪。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如此重刑也是多少可以理解的。
虽然郑和眼前的这件案件犯罪事实确凿无疑,但是见到这母子三人如此可怜,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想要对此插一手。
就在郑和觉得这不过是一桩小事,想要吩咐身边的人去处理一下的时候,忽听得前方人群之中有人高喊了一声:“她们是从东面逃来的,是陈人!”
这句话一出来,原本还是如同一池春水、波澜不惊的局面立刻变得有些不受控制,只听得人群里“轰”的一下子就炸开了锅。本来刚刚还只是伸着脖子、翘着脚抱持围观态度、指指点点的人群,如同被落雷轰击了的水泽,立时沸腾了起来。一时之间,围聚着的人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开来,并且他们的情绪越来越激愤,吵闹的声音叠着声音,以至于郑和的耳朵完全听不出他们说的到底是什么内容,只觉得人人嘴里都是一连串抑扬顿挫的嗡嗡声。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令本来还想着派人去简单处理一下的郑和蒙圈儿了。看到这种场面,他忽然觉得的有些不妙,心想得赶快把这股莫名激愤的情绪压下来。
可还没等他想出办法有所行动的时候,在沸腾的人群里面已经渐渐传出了一些尖锐的女人们的声音。这些声音郑和倒是听清楚了,那是一阵阵难听的喝骂声。此刻,在人群内侧,有一群妇人正在对那名盗妇不停的指点喝骂着,而那个被骂的妇人则紧紧抱着怀里的两个孩子,一边承受着旁人飞溅的唾沫口水,一边哭喊着辩解道:“我等是杞人,不是陈人!”
栾会见此不禁皱起了眉头,他转过头看向郑和,却见后者呆呆张着嘴,脸上尽是不可思议之色。毕竟,郑和前世真的没有见过这种级别规模的骂战,顶多也就是两三个人之间的你来我往,可是那种级别的场面就已经让郑和觉得是地动山摇了。现如今一群人在前方开喷,直似地裂天崩一般,不由得郑和不手足无措,恍恍惚惚。
恍惚之间,郑和犹豫着考虑自己是不是现在上前干预一下。可是,就在他犹豫的短短的时间里,那些喝骂的妇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动口了。当第一个人举起了愤恨的手的时候,第二个、第三个接踵而至,无数的指甲、拳头一刻不停地如同雨点一样落在了那名妇人身上。妇人被女人们扯住头发,打得东倒西歪,狼狈不堪,而那些作为施暴者的女人们许多都是一边歇斯底里的喝骂狠打一边止不住的痛哭流涕、泣不成声。
见到这一幕,郑和彻彻底底地被惊呆了。不知为何,这一刻,他脑海里刷刷的闪过的画面全都是前世西方的中世纪村民们叫嚷着处死女巫的场景。同时,“暴民”两个字也突兀的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听着人群里的骂声与哭声,他心乱如麻,已经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前方,围在人群外侧的男人们有的束手观瞧,有的在跳着脚喝骂,还有更多的人则是一脸的冷冽阴暗,让人猜不到他们在想什么。但是,郑和能够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们那一双双被怒火填满的双眼,令郑和仿佛又见到了十岁时被自己抢了骨头的邻居家那条大狼狗的眼神。
然后,他就怂了。
一旁,时刻警戒着的称职的侍卫长从年轻的君子眼中看到了那一份畏惧和怯懦。他在略作迟疑之后,便向郑和请求道:“君子,此地不宜久留,臣等护送您先行回城,请上马。”
“奥,好,好……”从恍惚之中醒过来,郑和机械地点了点头,下意识地回应道。
害怕,是源于了解。郑和虽然没有什么不凡的经历,但他清楚,当人因为愤怒而失去控制的时候,当理智的枷锁关不住心中的洪荒野兽的时候,人会变为一种攻击力、破坏力与煽动力极强的物种——暴民。什么是暴民?无秩序、偏激、狂妄,行为不合乎逻辑、没有理性,不考虑道德的约束、文明的规范,只会滥用暴力,扰乱正常秩序的人。这些无知无识、不被规则所禁锢的人,是最为可怕的。就像在前世,当深夜里灯火辉煌的城市陷入一片漆黑,当人们身处于黑暗混乱之夜时,打砸抢烧,什么都能干得出来。在眼下,解决这种失控局面最为妥当的方法就是让士兵进行镇压。然而,现在他们这一行人连同郑和一起算上,也只有十三个半人,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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