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二章(1/2)
尸身已经打捞起来,停在岸边。杨仵作告假,只得由徒弟小韩检验,小韩穿上麻布罩衣,戴上桑皮手套,开始了检验。
田峰率着衙前四处查看。卓元则担当起问询之责。
院落坐南朝北,三间上房在后,两件厢房在中,厢房间有连廊穿过中门连同前后进。门口进去两侧各有耳房一间。
东西两间耳房住的正是宋二和孙武庚。据李达表述,此二人本不相识,只是凑巧同时得知了他家有房出赁,于是都来赁了屋子。
“宋二是一名乐师,寻常听他言去乐坊青楼充当伴乐。孙武庚……孙武庚好像是与人做力士的。”李达如此说,“先前那个小梅就是乐坊里的丫头,故而与宋二结识。”
宋二生得面白貌美,又会丝乐之事,虽说年纪略大了些,却也容易引得女子欢心。小梅就是其一,甚至背着家人和乐坊与他私定了终身。
卓元瞪圆了眼问:“你说小梅和宋二私定了终身?”
李达点头:“是啊,有一回宋二满面春风地回来,正巧遇见我,邀我去他房中喝酒,是这样亲口告诉我的。”
不对啊,既然宋二已经和小梅私定了终身,他为何要jiān_shā小梅。这实在是说不通。卓元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你继续说,把你知道的都说清楚。”
李达瞧了瞧荷塘边正在忙碌的小韩,又看了看四处查看的衙役,“大,大人,这孙武庚淹死的事情不会牵扯到小人吧。这人淹死在我家荷塘就已经够晦气了,往后这房子莫说租赁,就是自己住着都瘆得慌。”
柳叶负手来回踱了几步,“你且说清楚,说得清楚,孙武庚之死就跟你没关系,要是说不清楚……何况你还有有一条盗窃之罪压着呢,你说呢?”
李达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那宋二曾将小梅带进小院,后来小梅不见了,宋二也不见了。
柳叶强调:“你且将宋二和小梅的事情说个明白,一个细节也别漏了。”
李达看了看卓元,又看看柳叶,似有为难道:“那都好几个月了,小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能记得清楚……可是,可是,大人,宋二和小梅的事情与孙武庚淹死,还与小人有关联吗?”
卓元定定地望住他,直到将他望得有些发毛,方道:“大人说了,说得清楚也许就无关了,说不清楚的话谁也说不清楚。谁让你把人招惹进来了呢。”
李达懊悔地跺了跺脚:“我就不该贪图那几毫银钱。撬了人家的门,租了人家的屋子。”扇了自己一个巴掌,“这下倒好了,一个蹲大狱,一个淹死,竟给招来晦气。”
沮丧归沮丧,李达平复了一下后,开始叙述。
宋二与孙武庚是同一时赁的房子。宋二给的租钱高了三个铜钱,所以他先选了房子。毫无疑问,宋二选的是东侧临河的耳房,那边临河有一扇窗,窗外有河水流过,甚有一点情调。所以孙武庚只得居于西边的房子。
两人因赁屋子结缘,平常也有往来。特别是宋二,总会带些吃食回来邀孙武庚同饮,偶有几次也邀上李达。
去岁腊月初四,宋二第一次将小梅领进家门,那时孙武庚正要外出,与宋二擦肩,然而宋二一门心思都在身边的美人身上,并不曾与他招呼,兴许都不曾留意到他。那一日小梅在宋二房中一直呆到第二日天明方离去。
后来,有一天,宋二打了酒回来正巧遇见李达,遂邀李达到房中同饮。
酒过三盅之后,宋二颓头叹气道:“我已然年岁不轻,幸得小梅青睐,奈何身为乐师,地位轻贱,遭其父母嫌弃……可是小梅已然,已然……”他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唯今之计,我只能带着小梅私奔他乡,再作打算。”
遇此事,李达也无计可施,只能安慰他几句作罢。
元宵节后,宋二不见了踪迹,李达一直以为他已经带着小梅私奔。直到月初案发,方才知道小梅已死,而宋二也被关进县牢。
“当时,宋二提到小梅之时用了两个‘已然’?”柳叶侧目,语气淡淡却不失威仪。
李达思索了一会儿坚定道:“确定,当时他要说的恐怕就是指他与小梅木已成舟之事罢。”
柳叶不置可否,“你确定当时,他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李达思量了一会儿,点头。
此时,小韩已经验尸完毕,前来禀报。“据尸身浮肿程度和僵硬程度看来,大概死了有十二个时辰,死亡时间也就是昨日晡时(申时)末刻左右。”
柳叶抬眼看了看天色,日头微微西斜,时间刚过晡时。
“为何今早不曾发现?”柳叶问李达。
李达一愣,随即回道:“昨日是小人的岳父六十大寿,小人举家都去贺寿了,今日用了下午食方回家中。”
此话倒也合理,柳叶偏了偏头。卓元会意,着人前去查证。
柳叶又问小韩:“死因可查明?”
小韩回:“口中、咽喉、肺部皆有泥沙,确是溺毙而忘。”
柳叶又问:“身上可有伤痕?”
仵作回:“无明显伤痕,除了右脸一道刮擦划痕,再无其他。”
柳叶颔首回了声知道了,便去往孙武庚房中。
田峰已经带人在此盘查,翻箱倒柜,无非是几件半旧不新的衣裳,一套脏兮兮的被褥。可见孙武庚果真身无长物。
眼看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物什,众人正欲离去。柳叶一回头看见床榻上被掀起来的枕头,目光竟被方枕下的床单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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