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3)
小团手起大砍刀落,简单利落,干掉了劫匪团老大。
劫匪团老大跪下,战场从刀光剑影中,陷入了短暂的宁静中。
众人目光整齐划一地放到了小团身上。
他们看了看小团,又看了他手中的大砍刀,接着又看了看地面上劫匪团老大的尸体,最终,他们还是将目光放到了小团身上。
那是一种鲜明的违和感。
小团今年十二岁,在在场所有人中,他的身板绝不是最瘦小的。
林欢看起来比小团小了一些,还有一些少爷小姐们带着的侍女仆从,也有比小团小的。
不过,这些人都没有小团一般杀伤力这么可怕。
绝对凶残。
小团干掉劫匪团老大后,他看向了林欢。
林欢眨眨眼,看了看小团还带着一丝稚气的脸,目光一转,放到了小团手上还沾染着血液的大砍刀上。
林欢想,这真是一个锋利的大砍刀,随随便便一个挥刀,就把人砍死了。
林欢双唇微微开启,在小片刻的沉默过后,她说:“嗯,你很厉害,你第一个干掉了他们中的一个人。”
小团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厉害,只是对方太弱了。”
与劫匪团首领战斗过的白三小姐:“……”
劫匪团众人:“……”
林欢:“……”
小团又说:“这个大砍刀很锋利。”
小团的意思是,多亏这个大砍刀足够锋利,所以他才能够轻松干掉对方。
林欢眨眨眼,她一向不屑于这种外物的,不过,很多事情,这种外物能将一个人的战斗力发挥到极致。
例如,她的剑。
林欢思考,她现在很弱,给她一个大砍刀,说不定能自保。
林欢很想要小团手中的大砍刀,然而这个大砍刀是小团的战利品,哪怕脸皮粗壮如她,这个时候也不好直接说“弟,你的大砍刀可以给我玩一玩”吗?
在林欢思考着要如何说出这句话时,小团忽然时候:“这个武器给你。”
小团并不擅于用武器。
这种武器,让小团限制很多,大砍刀虽然足够锋锐,可是携带者它,他就无法极限使用身体中的每一份力量。
相对比他,林欢速度又或者是战斗力方面都已经糟糕到不能更糟糕了。
携带一个锋利的武器,总比空手好。
小团将手上的武器给了林欢。
林欢一只手接过,在小团松开力道的那一刹那,林欢顺着握动大砍刀的手向下坠,她立刻用另一只手一起,略显艰难的用两只手握住了大砍刀。
林欢:“……”
大砍刀很锋利,与此同时,它的重量让林欢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住。
林欢认为,这个大砍刀,便是拿出去单纯称斤轮两出售,也绝对能卖出不菲的价格。
林欢目光一转,明显看到了诸多人鄙视的目光。
即便那些人不说,林欢也能猜到那些人是什么意思。
他们大概是在说,她实在是太辣鸡了,区区一个大砍刀都握不住,她的人生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是他们,早就去重塑去了。
林欢目光冰冷地回瞪了他们一眼,说道:“你们不打了吗?”
因为林欢一声询问,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纷纷回过了神,他们将脑海中纷乱的“那个林欢的侍从不知名叫什么的侍从好厉害啊”以及“林欢竟然连一个大砍刀都握不住他身体弱的程度已经突破了他们所能够想象的下限”等等乱七八糟的思绪给收了回来,朝着面前,又或者是距离自己最近的劫匪发动了攻击。
林欢双手握住大砍刀,特别沉,抱着行走太耗费体力了。
林欢拖动大砍刀,朝着劫匪老大靠近。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劫匪们朝着林欢发动攻击。
最初林欢还有些怂,在小团一拳一个,直接快很准将三个劫匪打的倒退数米后,她就不怕了。
小团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很多。
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是骄傲的。
小团很厉害,他们的骄傲,不会任由区区一个仆从的表现都要比他们出色。
他们朝着土匪发出的攻击越来越凶狠,之前不愿意以伤换伤,现在在好胜心的驱使下,他们愿意以伤换伤了。
与此同时,处于同一个战圈的林欢,她拖动着对她而言略显沉重的大砍刀,终于走到了劫匪老大的尸体前。
无论是落枫城的少爷小姐们,又或者是劫匪团众人,他们在百忙的战斗中,都会时不时地朝林欢瞥一眼。
在这一场战圈中心,每一个人都在战斗,并且战斗力都还算不错,这么多人中,唯一的例外就是林欢。
她的战斗力太弱,无法参与这一场战斗,然而劫匪团重点攻击目标是她的关系,她也无法走出战圈外。
在小团的保护下,她是战圈中的异类。
众人总是忍不住观察林欢的一举一动。
每看她拖着大砍刀踏出一步,很多人都感觉有些新奇。
该怎么说呢。
在他们记忆以来,他们只见过扛着大砍刀健步如飞的人,像林欢这样体弱的,他们绝对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
现在看到林欢艰难的移动步伐,他们总有种长见识了的感觉。
知道尊域有弱者,却是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的体质弱,确实可以弱到连一个武器都拿不起来。
真可怜。
她怎么还没有生无可恋?
很多人都发现,林欢已经走到了劫匪团老大的面前。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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