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小闺女和小小子(2/3)
,伤心处爹娘至亲。不请老人发现好徒儿眼角微红,偷偷冲着好徒弟一顿挤眉弄眼点头,接着低头迈步走进封老实家狭小紧窄的灶房,挽起袖子准备拾掇一顿早饭,先垫垫五脏庙。
封霄云没说话,紧跑两步来到不请老人前头,伸手抄起家里那形同被狗啃去一口的破损铸铁黑锅,道:“我替你做饭。”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封霄云别看才十四岁,早已习惯自己生火做饭吃,做饭手艺很不错。他爹娘为给儿子挣钱让儿子有出息,经常起早贪黑从早忙到晚。封霄云小小年纪早就懂事起来,习惯自己照顾自己吃喝拉撒,还经常给爹娘做顿晌饭。
可别以为封霄云厨艺会因此有多高,庄户人家,一日三餐也就吃些粗粮青菜,不敢奢求口味好吃,只要能做熟,管饱就行。
不过也有那么句话,业精于勤么。封霄云天天自己做饭吃,时间一长,原本最寻常不过的粗粮淡饭,在他手下也整治的有模有样。
同样是烤木根薯,不请老人烤出来,熟一半生一半,咬一口半软半硬,简直连吃惯木根薯的穷人都咽不下去。封霄云整治出来的木根薯,烤得香糯可口,用手轻轻一掰就能掰下一块,稍微吹凉送入口中,绵软丝甜,味道极佳不粘牙。
不请老人大概是一辈子吃惯了天下的珍馐美味海陆奇物,此刻吃着这再寻常不过下等百姓人家的烤木根薯,居然觉着美味无比,与那些山珍海味相比别有一番滋味。不请老人吃完一个,又来一个,居然一口气连吃仨。
不请老人吃完徒弟亲手给整治的早饭,美滋滋拿根细草剔着满口黄牙,心满意足道:“好徒儿,以后为师可就顿顿等着你给做饭吃咯。这才是收徒好处,吃喝都得有徒弟伺候着。可怜我孤身漂泊百年,居然不曾享过这种天福。”感情您老收徒的真正原因在这儿。
封霄云没接话,假装没听到不请老人在说什么,静静吃完自己手里半个木根薯。
封霄云虽然先前稀里糊涂就被拐着拜不请老人为师,但他还是对“师父”这个概念有所了解。以前去镇上售卖灵石的时候,曾路过镇上那庄严肃穆不时传出朗朗读书声的学堂。
当时趁着没人注意,封霄云大着胆子站在学堂门口,把着学堂朴实厚重的黑漆大门,顺着门缝扭头偷偷往里瞅。学堂里的夫子,个个都是面相威严,衣着干净整洁,举手投足规规矩矩,一举一动带着那么股子为人师表的范儿。
由于从没上过学,封霄云心里自然而然就盼着上学,年幼的他在内心深处,对那些威严的学堂夫子更是充满崇高敬意。
虽然‘师父’二字听着感觉与学堂夫子差不多,同样也要教自己本事。可看着不请老人那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模样,不知怎么封霄云就是觉着与自己心中所期的师父形象相去甚远。
封霄云别看年龄不大,可实际上很有几分硬气,只因觉着不请老人不像师父该有的模样,因此硬顶着就是不肯轻易称呼不请老人一声“师父”。
不请老人完全没料到,他那震惊诸大陆整个天上地下的偌大名头,在这偏远的采石村根本不好使。甚至不如一席干净丝绸衣衫,或者一座门口摆着镇宅石兽的华府大宅更能让他这宝贝小徒弟心悦诚服。
吃罢早饭,封老实两口子开始干活。尽管如今他俩已经衣食无忧,领着封苍宗的大笔俸禄,但多年勤劳能干的习惯一时半会儿还是改不了。
不请老人遥遥晃晃返回灶房,一头倒在铺着干草的木柴床上,呼呼大睡。
封霄云张嘴想喊一声不请老人,却发现自己也不知该问些什么。此时封霄云忽然想起不请老人给自己那本材质奇异的小册子,立即从怀里掏出。
到这时封霄云才注意到,小册子外皮上有三个造型奇异的文字。这三个字与他在镇上见过的告示上写的字完全不同。这三个字笔画扭曲繁多,横带弯,竖带圈,每个字看着更像一副画而不是一个字。
多亏现在封霄云没啥学问,斗大字不识一个,也不了解多少世事。他手里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哪怕之泄露出零星半点消息,都要在诸大陆间掀起滔天腥风血雨,引得无数大宗豪族城主皇帝出手抢夺。
这本材质奇异的小册子,本名叫《末尼书》,它更广为人知的另一个名字是《如意宝典》。世人口口相传,这本《末尼书》中囊括天下所有的奇门宝典,各类绝世功法更是应有尽有。
相传任何人得到这本《末尼书》后,只要心中一念想至希望看到的宝典功法名字,这《末尼书》立即就会显出该宝典功法全部内容,绝对无一字错漏!
这本《末尼书》在世间已经流传不知多少岁月,虽然久经****,但始终不曾损坏半分,是诸大陆无数人最梦寐以求的无上宝物。每一代《末尼书》的拥有者,都是诸大陆最强之人,其中不乏“乾”级最强者。更有传言称,这本《末尼书》是从天界某位神王手里流传出来的宝物,不是凡间之物!
封霄云想到不请老人说这是一本识字手册,立即动念翻开。不识字可不行,想要在外头闯出名堂,就必须有本事;想要有本事就必须学习功法;想要学习功法,起码自己得先识字。
不知多少人为之流血争抢,功消魂散,身死族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甚至搭上无数个宗门城池王位的绝世宝物《末尼书》,尘封消失在世间数百年后,终于又在封霄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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