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初见端倪(1/2)
难得的平和在韩沛尧的日子里是弥足珍贵的,今天是周希灿在他家里住的第一天。
还没到六点,他就已经是早早的起了床,做好早饭,收拾好厨房,才去叫了她起床。
“小灿,小灿!赶紧起床了,你看看都几点了?”
周希灿好不容易睡个舒服的觉,感觉眼睛刚刚闭上就被叫醒了。
“恩……恩……”
她的动作又慢,以至于等到他们出门的时候,韩沛尧已经是迟到了一个小时了。
“你看看你,还说叫我起床,你连自己都叫不起来。”
“行了,行了,反正也住不了几天,你就担待一下嘛。”
她不接话了,心里还是挺想她能多住几天的,那个屋子,只有她在的时候,他才感觉那像是一个家,而不是一个聚集地。
“你今天几点下班啊?我去接你。”
“不用了,我下了班去找房子,可能晚一些回来的,你不用等我。”
“哦,那好。”
不知道为什么,韩沛尧现在一点儿去上班的心思都没有了,满脑子都是想着怎么才能阻止她搬出去。
y市警局
“头儿,那个谁的老家我查过了,离咱们这里不远,也就两三个小时的车程,但是今天,恐怕是去不了了,咱们队里的车轮胎该换了,要不明天去吧,明天是周末,正好可以用车。”
反正那些尸体已经再山里那么多年了,也不急于这几天,明天就明天吧。
但是有一件事,他必须今天就完成。
“先去把王绎他们押送到总局,省的夜长梦多,他们的罪,早就该担了。”
“得嘞,头儿,那我们去吧,你不是说还要去看一下王华鹏的现场吗,估计赶不及回来,反正我也没事。”
简之言总是觉得林洋肯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他们的,还是再去探查一下比较放心。
“行,你们去吧,对了,叫上刘平生,他道行太浅了,多让他练练。”
“没问题,头儿,对了,头儿,老马说,他今天跟你一起去王华鹏家里。”
老马是不出现场的,但是这个犯罪现场,说白了,也就是换个地方得停尸间了,不算得上的现场。
简之言好说歹说,总算他是同意和他一起去了。
王华鹏的住的小区既偏僻又老旧,一般的有钱人是绝对不会在这里买房子的,而且一买还就是整栋楼。
林洋说他就是从王沪深之后,才开始的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在那之前,他也一定有过这些,但是查起来可就难了。
不一会儿,简之言就已经来到了王华鹏的家里,一进门就闻到来一股凝重的化学试剂的气味。
第二次来到案发现场。
之前为了弄清王华鹏的具体死因,在整间屋子里都寻找了他的血迹,却发现窗户上的那个图案。
他们以为那个图案是血液和红颜料的混合物,结果检测了才发现,这里面没有一丝血液的成分,百分之百的全是红色颜料。
凶手把颜料调成血液的颜色和浓稠状,就是为了假装血液吗?那为什么不用死者本身的血,还要费尽心思得去调配?
再者,如果那些都是颜料,那死者损失掉的那些血液都去了那里?
简之言这几天都在想这些,所以今天才来到了这里勘察。
“简队,你说说,凶手为什么一定要把那些垃圾都藏在沙发下面呢?藏那件带血得衬衣还情有可原,但是那些生活垃圾,为什么也在那里?”
这一点简之言想了好几天,还是林顾提醒了他。
“因为脏。”
“因为凶手认为死者是大奸大恶的人,他的一切东西都是脏的,而那些东西都不配出现在他(她)精心布置的那个现场里。”
如果不是为了必要的消灭证据,那凶手这样做的唯一理由,就是――强迫症,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强迫。
“那,头儿,这个凶手也真的是够恶毒的,临死了还让死者和一堆垃圾在一个屋子里,啧啧。”
他杀了王华鹏,这个房子就成了他的作品,但是王华鹏的一切,他都觉得肮脏,所以他才会把死者得东西都收拾起来。
“简队,你快来,看这里!”
之前来勘察的人多,但就是因为人多,所以有些需要特定角度才能看见东西,往往会被遮挡住。
“简队,你看,从这里看过去,从这个符号里看过去的,是哪里。”
那个符号,虽然时凶手为了模仿黑百合才画上去的,但是形状与其有特别微小的差别。
这个差别一定不是因为时间来不及才简约得地方,每一笔,体现得都是凶手的内心。
所以,从这个符号里看过去的地方,也一定有他的意义。
“从这里看过去,那里是……”
墓园。
而且是一个很久之前的墓地,里面的墓地很便宜,便宜到有些街头流浪汉死了之后,如果有好心的人,都会把他们葬到那里。
那里更像是旧时的乱葬岗。
“那个凶手是不是想表达,王华鹏就是一个贱人,做尽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不配有这些财富地位,只配和无名流浪汉葬到一起。”
虽然这样也说的通,但是简之言感觉,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漏洞没有补平。
缺少点儿什么。
“流浪汉有的也只是因为生活所迫,也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你看看这个王华鹏,有那么多钱,还不如人家呢。”
他们又去看了那片被凶手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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