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巾起义(1/1)
红巾军起义是爆发于元顺帝至元十一年(1351年)的一次农民战争。
元朝后期,以蒙古族贵族为主的统治阶级,对各族特别是汉族人民的掠夺和奴役十分残酷。他们疯狂地兼并土地,把广阔的良田变为牧场,如大臣伯彦得赏赐土地就达2万顷。大地主“广占土地,驱役佃户”,农民失去土地沦为奴婢。官府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全国税额比元初增加20倍。
元朝统治者挥霍无度,到处搜罗民间美女,天天供佛炼丹。政府财政入不敷出,滥发货币,祸国殃民。加上黄河连年失修,多次决口,真是民不聊生,出现了“饿死已满路,生者与鬼邻”的悲惨局面。反抗的烈火在人民心中燃起。社会上流传着“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的歌谣。
在这种情况下,刘福通遂利用白莲教和弥勒教暗暗串通穷人。1351年,元朝政府强征农民15万人挖黄河河道。监督挖河的官吏乘机克扣河工“食钱”。河工挨饿受冻,群情激愤。
刘福通派了几百名教徒作民夫,在工地活动,传布“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歌谣,暗中凿了个一只眼睛的石头人埋在工地。民工挖出后,反抗的烈火顿时燃起。
刘福通是颍州(今安徽阜阳)人。他与白莲教另一首领、河北永年人韩山童一直在北方地区秘密传教,宣传“明王出世”、“弥勒佛下生”,以吸引群众。石人挖出,时机成熟。在韩山童、刘福通领导下,3000人在颍州颍上县白鹿庄准备起义,因事前泄密,遭到敌人包围,韩山童牺牲。刘福通突围后把起义群众组织起来。起义者以红巾裹头,一鼓作气占领颍(今安徽阜阳)、罗山(今河南罗山县)、上蔡(今河南上蔡县)、真阳(今河南正阳县)、确山(今河南确山县)等地。
“众至十余万,元兵不能御。”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首诗:
“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平人杀不平人,不平人杀不平者,杀尽不平方太平。”反映了元朝统治下的阶级对立和民族压迫的社会现实,表达了被压迫的广大农民的政治理想。因起义军头裹红巾,故称“红巾军”,又因其烧香聚众,亦称“香军”。红巾军所到之处,开仓散米,赈济贫农,深得人民拥护。群众纷纷加入红巾军,队伍迅速扩大到几十万人。在红巾军的影响下,全国各地农民纷起响应。人数较多的有蕲水(今湖北浠水)的徐寿辉部、萧县(今安徽萧县西北)的芝麻李部、南阳的布王三部、荆樊的孟海马部、濠州(今安徽风阳东)的郭子兴部等。
为推翻元朝的反动统治,起义军提出以“明”斗“暗”(“明”指起义军;“暗”指元朝统治)的口号,鼓舞群众向封建官府作斗争。1355年,刘福通率军攻下亳州(今安徽亳州),立韩林儿为“小明王”,国号“大宋”,史称“后宋”,年号“龙凤”,建立了农民革命政权。经数战,击败答失八都鲁的军队,并展开反攻,甚至逼近大都,南方红军则在湖南、湖北获得胜利,朱元璋则继承了病逝的郭子兴的地位,并渡长江占领集庆(今南京)。至元十七年(1357)前后,在北方以以察罕帖木儿、孛罗帖木儿、李思齐等为首的元军将领(但当时已不听中央号令各自为政)开始对北方红巾军展开反攻,红巾军内部也发生争执分裂,势力渐弱,1363年,北方红军在安丰之役中败给新兴并降元的张士诚,刘福通战死,韩林儿投奔朱元璋,随后被杀,南方红巾军则将领陈友谅于1360年,杀徐寿辉自代。此后各群雄互相争战,已渐失去原本红巾军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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