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思】(1/2)
“东西在箱子里,谜面即是谜底。”
这句意味不明的话,就是信中的全部线索。
从字面上去理解,倒也简单:蓝思琳所说的“下一封信”就放在某个箱子里,只要找到了那个箱子,拿到那个“东西”,这个谜题就算是解开了。
但是仔细想去,其中还是存在着许多可疑的地方。
第一个问题是:“东西”指的是什么?
尽管蓝思琳已经说明要找的是“下一封信”,但这所谓的“信”有极大的概率并非传统意义上用纸张封装好的信件,因为蓝思琳通过方常交给他的第一封“信”就不是这种类型的。
那只是一张随便撕下来的,一本童话故事书的末页。
想到这里,李维寅眼睛一亮。
“谜面即是谜底”。这句话模棱两可,无法确定其真正的含义,但套用到目前的状况上,似乎也可以说明某些状况。
谜面,既可以是指“东西在箱子里”这句话,也可以是指“第一封信”,也就是这张纸本身。
李维寅不相信蓝思琳将《锡人》最后一页撕下来留给自己,是因为手头上没有草稿纸方才随意而为之。
因为这本书是他让那个女孩特意带过来的。而且他分明地看见了,蓝思琳还没来得及触碰那本书,女孩就将其交到了旁边的那名教官手上。
这就意味着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蓝思琳早有准备,早就在进入亢龙书院之前将这本书的末页撕了下来,随身携带,以便在适当的时机将其作为“第一封信”交给自己。
而至于第二种……蓝思琳通过不为人知的手段,拿回了那本书,并将这一页撕了下来。
仔细思考过后,李维寅很快便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性。因为每个学生在进入亢龙书院之前都会被关七天的禁闭,蓝思琳也不意外。
而每个学生在被关禁闭室之前,都会经历一次极不人道的搜身,女生甚至要被迫脱下胸罩,为的就是不让学生把任何一件私人物品带进烦闷室。
亢龙书院害怕摊上责任,如果学生的身上藏有什么私人物品的话,有可能会用来自杀。
也就是说,当学生从烦闷室出来的那一刻,是不可能拥有任何私人物品的。
排除了这个可能性之后,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
蓝思琳确实成功地将那本书拿了回来,至于他的手法,无人知晓。
李维寅的思维再次陷入了死局。
饭堂铃响,午饭时间结束。他恍然回过神来,盖上饭盒盖子,起身便走,汇入离开食堂的破零班人流之中。
他感到莫名的烦躁。
自己竟然在不经意间思考了那么多关于那道谜题的事。
他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他不在意自己在书院的生活,也不在意自己的未来,对蓝思琳的调查充其量也只能算上一种自我保护式的好奇。
但蓝思琳却好像洞察了这一点。
他利用了自己对他的好奇,设下了这个谜题。自己险些深陷其中,认真地去思考谜题的答案,却忽略了自己为什么要思考谜题。
他凭什么要解出蓝思琳的谜题?
他不需要任何人救他。
他可以凭自己离开亢龙。只不过他无处可归……又或者说,他去哪里都是一样的——仅此而已。
蓝思琳设下谜题的做法,就好像是把他当做了一个随意摆弄的玩具,就好像是小孩子用玻璃杯倒扣盖住一只蚂蚁,饶有兴致地观察它逃脱的过程……
这让李维寅感到恶心。
他将饭盒夹在腋下,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团,将其展开捏住边角,打算将其撕个粉碎。
撕了一点,他的动作又顿了顿,躁郁地将其揉作一团,重新塞进了裤兜里。
下午破零班的活动仍旧枯燥,无非是机械性的体训,将学生们累得半死不活。尤其是在蓝思琳走了以后,很多教官都仿佛解脱了束缚,训起学生来变本加厉,操场上的痛叫声哭声不绝于耳。
李维寅被罚跑五十圈,也即是20公里。他一言不发地在操场上跑着,为了转移肺部近乎无法呼吸的痛楚,大脑开始机械性地开始调配起自己的身体机能,顺带胡思乱想:
自己的步幅,每秒的行进速度,跑完一圈需要多少,再乘以五十……
三呼一吸,三呼一吸……
那头的女生摔倒了,走向她的教官姓刘。那个教官喜欢拖着女生的头发走,李维寅记得他有轻度恋童癖。
远处有教官在抽烟。亢龙书院不许抽烟,哪怕是教官。但看见他抽烟的只有同僚和学生,学生不敢告发他。
蓝思琳拿回那本《锡人》的手法是什么?
以他对亢龙书院的了解——李维寅对书院的了解远甚于任何一名学生,因为他是阿斯伯格症患者,有着强烈的掌控信息的yù_wàng——没有人知道被没收的私人物品寄存在哪里,由谁来保管。
如果蓝思琳要找到那本书,那么他首先要找到书寄存的地方。
那或许是保安室,或许是储物室,或许是办公室,甚至是校长室。
东西放在箱子里——以亢龙书院看管的严谨程度来论,那个所谓的“箱子”必然是上了锁的。
因为学生们的私人物品中,绝大部分都包括着手机,如果那个存放私人物品的箱子没有上锁,一旦被学生偷到手机,便可以和家人通风报信。
第一步,是找到箱子;第二步,是找到看管箱子的人,那个人必然有钥匙,第三步,是想办法偷到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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