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狗子和狗腿子(1/2)
县衙内宅。
大丫鬟画儿在杨夫人背后站着,拿着一把檀木梳,正细细地梳理。
“你说他已经搬过去了?”
杨夫人仿佛没头没脑地开口问道。
不过伺候她的大丫鬟是自小就跟着她的,自然懂得自家夫人问的是什么,手里动作不停,不假思索便答道,“是的,几天前就搬过去了呢。听说是每日里有许多书生们去茶楼堵他,杨先生去找过他一次就更加厉害了,好像已经影响到了茶馆的生意,所以他就搬过去了。”
“嗯。”
杨夫人轻轻答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片刻后,又吩咐道,“你抽个时间,把那座宅子的房契给他送过去。另外,问问他需不需要再置办些家具物件,他无亲无故的,你就一并帮他收拾妥当。”
“是,夫人。”
大丫鬟在后面答应了一声,嘴上带着笑。
杨夫人从镜子里看到了她在笑,“你笑什么?”
大丫鬟又笑了笑,解释道,“我是笑夫人您一直都是这样,未出阁时便是外表强势的很,自从有了小姐,您又变得极为护短了,可是这心里啊,还是什么事都考虑的极周到,不忍心看见别人吃了亏……”
“你这丫头,就你知道的多!”杨夫人眼角带着笑,嘴里却是嗔怪她。
……
上元节过后的这些日子,士子文人这些读书人的圈子里,流传的大抵都是韩默一鸣惊人写出青玉案的事,自古文无第一,但是这首词确实水平很高,而且在杨亿这个大文豪说出“我可是做不出这等神来之作”的情况下,虽然大家也都知道杨公是谦虚,不过既然他已经说了这番话来,自然也就奠定了它冠绝上元的名头。
关注这首词的同时,自然不能不说写出这首词的韩默。经过有心人打听,他不过是个乡下来的小子,在悦客来茶楼当伙计,那晚不过是跑去文庙殿前玩耍,结果被县尉大人家的公子带人出言激了一番,便写出那词来。
大家到此时都不觉得词是他写的。他说是他父亲的遗稿里发现的,那倒是有几分可能。毕竟世间隐者无数,可能这个叫韩杼的,也有几分才学吧。
于是,随着青玉案这首词蔓延开的,不只是韩默的名声,更多的而是被他拿出来顶缸的、他连面都没见过的老子韩杼。
与文人圈子里的关注焦点不同,坊间老百姓这些日子谈论较多的是上元夜捕杀掳人的贼人一事。
告示上说是上元夜贼人又作案掳人,被闻讯赶去的衙役捕头就地斩杀。
略卖人自古就是重罪,淮阳城中前几起女子失踪案已经闹的人心惶惶,当官府贴出告示,并把贼人的尸首示众三天后,坊间无不拍手称快。
这些略卖良家女子的腌臜贼人,就该被处死!死不足惜!
而这两件事的始作俑者,倒是悠闲自在,不管外界议论的如何热火朝天,仍每日里外出散步遛弯。
淡青色的土碗,碗口硕大,白面皮儿盘在碗中,面里夹杂着些青绿的菘菜叶,最上面中央摊着几片厚实的红羊肉,汤色清亮,飘着一层油花。
韩默先深深的闻了一口,马上嘴中就分泌出口水来,抄起一双竹筷,就开始大快朵颐。
韩默总是来老潘店里吃面,虽然有很大原因是这里能让他感觉到从前的味道——不管是很像前世烩面的面皮儿,还是和前世所知的著名妇女形象同名的女孩儿。
不过最大的原因还是老潘的面确实味道不错,面皮儿劲道,羊肉没有别处那么大的腥膻味儿,尤其是菘菜,韩默吃起来,简直就是现代的大白菜。
“小郎,你又多给了两文钱。”老潘讪讪笑着。
韩默不接话,“你家在这儿开面店多久了?”
“刚盘下这店没多久,之前都是在路边支的挑子。听人撺掇说有个店面客人会多些,一时糊涂……唉……”老潘说到这儿,叹了口气。
这几日老潘夫妇面色似乎有些忧愁,老潘的老妻经常偷偷抹眼泪,不过他们女儿金莲倒是仿佛不以为意,表现得很是轻松。
人家的家事,韩默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也就不多嘴问,仍是吃了面就走。
路边买了个烤红薯,权当饭后加个餐,韩默捧在手里,往住处晃去。
走过街道,来到巷口,韩默老远就看见正中卧着一条大灰狗。
说它大,是体型骨架大,却并不是壮。
这狗子浑身灰扑扑,毛皮昏暗,瘦得只剩骨头架子。
见韩默走过来,站起来晃了两晃,像是要摔倒,盯着韩默——也可能是盯着韩默手里的烤红薯,一直看,看的韩默就准备抄个棍子的时候,它扭开头晃到巷子边又躺下了。
嘿!这狗子有意思!
韩默颇为欣赏它,心情大好,走过去,把手里的烤红薯掰下一半,蹲下来,放到它跟前。
出乎韩默意料,这狗子并没有马上吞了。
这货瘦成这个样子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不再管他,韩默往家里晃去。
看韩默走的远了,这灰毛狗又嗅了嗅烤红薯,才慢慢地吃了起来。
回到院子里,韩默望着空荡荡的院子,很是无聊。习惯了电与网络的时代,来到这里,白天还好一些,一到了晚上可真是无事可干啊!
韩默屋里放的是一盏油灯,里面是某种植物油,点起来真的是一灯如豆!如核桃都别想!
油灯是民间最普遍的照明设备,蜡烛只有社会上层才会使用。
只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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