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1/2)
杨秀清主持召集了在京王、侯及各部府、军队的主要官员,开始讲即将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他的手里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原有的旧版本,而另外一个却是傅善祥等人,按照林海丰提供的材料加工的东王府版本《暂行天朝田亩制度》。
说是《天朝田亩制度》,其实它远远不是简单地关于土地分配的法令,而是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文教和社会改革等多方面的新政策和措施。
在原版中,它把土地分为九等,好坏平均搭配。然后以户为单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十六岁以上分全份,十五岁以下分半份。在乡村组织上,完全按照天军军队的编制,就是以二十五家为基层单位,称为“两”。两个“两”,设“两司马”主持。每五家设“伍长”一人,每家出一人当兵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
在经济上,每个基层单位,建立一个“国库”,“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如果各家遇有婚丧嫁娶和生育等事,按规定费用可以到“国库”领取;鳏寡孤独残废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由“国库”开支抚养。农民除耕种外,还要利用农闲时间饲养猪、鸡、蚕,从事纺织、缝衣、制作陶器、木活、打石等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
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乡官制度。凡县以上的官员,一般都要由天军将领来担任。而地方乡官,则由贫苦农民担任。《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选举,“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乡官如有贫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
对于妇女政策,《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妇女和男子同样,拥有分配土地和生活资料的权力。妇女可参与军政事务。设置女官,开科取士。在宗教上,妇女和男子都同样可以参加拜上帝活动。还提出禁止缠足和买卖婚姻。
在婚姻方面,明确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废除了把妇女当作商品的买卖婚姻。对结婚的男女,天朝发给男女自由结合的结婚证书——“合挥”,上面登记着结婚人的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还盖有龙凤图章。
其实,如果不是《天朝田亩制度》里强调的“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绝对空想主义,这个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杨秀清此时拿出这个老版本来,只是为了作个陪衬。谁都知道,天京现在早已经打破了圣库制度,谁也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现实的好处。老版本提和不提没什么区别,总之大家都会反对。
现在的东王府版本,在对老版本加以充实和修正之外,最大的改动有几处,土地的所有制方面,和从前的相差巨大。在这个版本里,只是强调了全国矿产资源的国有化,严禁个人开采,但是土地却提出了农民私有化和国有化并存。乡村组织虽然用农会取代了以前的管理机构,似乎也还类似,但《暂行天朝田亩制度》把强行抽丁改成了在乡村组建农民自卫队、自卫团,农民自己保家靖乡,并明确提出了在乡村“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在教育上,要求普及学堂,并开展培养经世致用之才的新式学堂教育。还有一个更关键的,就是确立银本位货币制度,定国币“壹圆”,又定十分之一元为角,十分一角为分。国币的壹圆将被铸成九成银、一成铜的硬币,同时铸造一角、两角、五角及一分、两分、五分铜钱,加以辅助。而对于原本倡导的很厉害的男女平等问题,在这里不仅大加追捧,并且明确提出在不计从前的基础上,坚决执行一夫一妻制。
要说起一夫一妻制,既然有前提不计以往,自然就很容易暂时博得上上下下的一片支持。王侯们该有的都有了,再想不想有,那是以后的事情。下面更多的是一个也没有,从不许到允许一个,这本来就是一个进步,或者说是恩惠,高兴还来不及呢,谁还会想别的。
高度的集权有集权的好处,林海丰正是看清楚了这一点,只要东王能答应,推行任何事情都易如反掌。这个时代的人,远比一百年后的人民更淳朴,他们会切实地遵守国家倡导的一切。因此,在一夫一妻制的问题上,他的草稿里就没有写“提倡”二字,而是“坚决执行”。
韦昌辉实在没有想到,新土地法会以东王府的名义提出来。既然是协商,他原本认为《暂行天朝田亩制度》该由林海丰提出,东王也未必就那么顺畅地接受。再说,他还鼓动了一些心存不满的人。天军中,不少的两广中高层官员,已经对武昌和镇江的作法表示了疑问。他们捐尽家私给了圣库,追随天王来到天京,一路砍砍杀杀,流血流汗,闹到最后,土地都成了人家的,自己啥也没有反成了彻底的无产阶级了。当然他们心里不平衡。可他们不想自己在作官,吃穿用还是由天朝圣库供应。而自己的家人在工厂、农场、商社从事劳动,同样换取着养家的收入。农民出身的他们,看重的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做再大的官儿,也只有家门口有良田,囤里有余粮,那心里才塌实。因为这官儿也许当不了一辈子,更不会遗传到下一代的手里。
可他低估了东王杨秀清。杨秀清,这个铁腕儿的东王,他在大观点上和林海丰、石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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