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瑜伽﹙一﹚(2/2)
不管任何派别,都被尊称为瑜伽士(yogi,女性为>古印度的宗教哲学派别林立,不过有两本着作被大多数印度人尊为经典,一是《奥义书》,二为《博伽梵歌》,古印度婆罗门教提倡“梵我一如”理论,由于印度教的普及,加上另一位有名的瑜伽祖师同时也是印度教祖师商卡拉的影响,这两本书也被往后大多数的瑜伽士奉为经典。瑜伽术本是一种身心修持术,与宗教无关,也可以说古印度任何宗教都采用。它的最高目的是实现人的一切可能,从精神(小我)与自然(梵,大我,最高意识)的合一(即“梵我一如”),一直到成佛成仙,或者其它教派所说的最高目的,瑜伽术都是被认可的途径之一。
印度古语有云:世上有两种超越太阳轨道(获得永恒)的方式:
1、在瑜伽中离弃世间;
2、在战场上委弃身体。
这其实与中国传统价值观有所契合,例如道教的“功德成神”说,与儒家的“忠烈祠”信仰。它是一种个人价值观及人生观的体现;用一种特定的肢势回归大自然,充分享受最原始的冥想乐趣。向万物展示自我的存在,在虚无的冥想境界中达到身心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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