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33.恐怖舌头(1/2)
凶手躲在物证中,魔鬼藏在细节里。
案情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警方获取的有用信息并不多。受害人好端端的开着车,在国道被歹徒劫走,因为当错综复杂,周围有高速公路、省道、以及环城路,所以警方很难推断出大概的受害地点。
那个囚禁母子割下脸皮的仓库又在什么地方呢?
孩子的父母刚刚离婚,现在妈妈又死了,这个孩子如何能够接受这一连串的恶梦。
特案组分析,这伙凶犯有恃无恐,即使少妇茹艺没有死亡,她被劫持时头上套着黑色塑料袋,也无法准确说出囚禁地点以及行车路线,凶犯似乎并不害怕被警方掌握体貌特征。
刑警队副队长认为,割脸和挑衅警方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联系。如果仅仅是为了制造骇人听闻的效果,完全可以选择更加简单、直接的方式。没必要这么麻烦割下脸放在水里冻起来,让孩子在一旁看着。死者见过凶手的相貌,但凶手没有将其杀死灭口。这伙歹徒具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应该不会留下活口。他们把被害人丢弃在公安局门口,如果是抛尸,他们为何又将小男孩丢弃在邻市的公安机关门前?
梁教授说:我觉得,这伙人犯下过不少杀人越货的大案,这很可能是最后一次作案。
画龙说:是啊,犯罪团伙第一次作案,一般小心谨慎,不会这么胆大妄为,他们也许打算收手,和警方做一个了结。
副队长说:我大胆猜测,凶手绝对不是警察,至少跟刑事警察沾不上边。另外,关于制服,现在很多地方的保安身上穿的制服跟警服的颜色、款式都很相近,不能排除小孩子分辨错误的可能性。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件,参与的人越多,最终暴露的风险就越大。凶手为纪律严明的黑社会组织,至于作案动机,可能是受人指使或者就是简单的抢车劫财。
包斩说:受人指使的可能性不大,这伙歹徒没那么傻,要是受人指使买凶杀人,行凶者怎么敢暴露自己。
梁教授斩钉截铁的说:凶手中要么有在职警察,要么就是被开除的民警,否则他们不会轻易的拦下受害人的车辆,这伙人穿着警服,熟悉警方的执法行为,所以受害人没有看出破绽。我猜测,他们穿着警服,在国道上拦路查车,寻找女性或者独身司机为目标。
画龙说:这条消息要是公之于众,那些开车的人可就没有安全感了。
包斩说:我同意副队长说的另一条作案动机,有时我们往往把案子想的过于复杂,车不见了,咱们就从抢车劫财查起。
苏眉说:劫车杀人,最后一次作案,洗手不干之前给咱们警方一个教训,就像几个学生毕业时砸烂学校的玻璃,以此泄愤。
梁教授说:我们分析一下舔眼睛是种什么样的变态行为。
包斩说:凶手有些反常,咱们不能只按正常逻辑推理。
梁教授问苏眉:如果凶手舔你眼睛,你是什么感受?
苏眉说:讨厌,问这么恶心的问题,我觉得很恶心。
包斩说:当时,女受害人茹艺被捆绑在铁架床上,孩子看到凶手舔妈妈的眼睛。
画龙说:小眉啊,你看着一个舌头慢慢伸向你的眼睛,然后开始舔你闭上眼,凶犯也会分开你的眼皮,强行让你眼睁睁看着,那舌头就像毒蛇的信子
苏眉说:我会很恐惧,会尖叫,会挣扎。
梁教授说:你越尖叫,越挣扎,凶犯也就越兴奋,越快乐。凶犯用舌头给人一种恐惧感,达到变态心理的满足,这或许远胜于生理的快感。我想起看过的清宫档案
苏眉说:梁叔,我看过清宫剧,我喜欢何晟铭,帅气又痴情,还有八阿哥,我也喜欢。
梁教授问道:这电视剧里有太监吧?
苏眉说:有啊,最讨厌太监李庆喜,巨猥琐超下流,阴险狡诈的小人。
梁教授说:舔眼睛是一种性变态行为,清代末期,有很多太监,也娶媳妇。他们的性行为是什么样的呢?我看过一些清宫档案,那些太监的性行为包括:欣赏自慰、对食、指奸、还有舔眼睛之类的变态行为。我认为舔眼睛的那名凶手是性无能。因为他当时完全有条件强xx女受害人,可是却没有这样做。
这伙凶犯持枪作案,但不开枪,手段高明。警方一旦发现弹壳和弹头,也就可以锁定枪支,进一步以弹定枪,循枪找人。1997中国刑侦一号案中,白宝山在北京和新疆开枪杀人,遗留下的弹壳和弹头成为并案的关键证据,从而决定整个案件正确的侦破走向。
苏眉调看了当地近年来发生的劫车杀人案卷宗,除了已经破获的,竟然还有四起人车失踪案件悬而未决。然而,当地警方认为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车匪路霸,与这起割脸案的作案手法没有相同之处,并案侦查条件不成熟。
梁教授部署警力分配工作,副队长联合交圝警部门寻找受害人的车辆,重点摸排二手车交易市场、洗车铺、汽车维修厂等地,尤其是涉及黑车交易以及能够更改汽车发动机号码改装车辆的地下工厂,对其进行详细调查。
苏眉负责了解受害人夫妻关系和社会背景,死者遇害当天的行踪必须要搞清楚。
画龙和包斩与当地督察部门,对本市所有被开除或处理过的民警,列出名单,全面摸排。
大家纷纷行动起来,梁教授特别叮嘱,因为凶手有枪,极端残忍,出于安全的考虑,大家调查摸排之前务必穿上防弹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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