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搬家(2/2)
没有一根杂毛巨兽,比狮子要大得多,头顶长有一只触角,而且还能口吐人语:“主人!”“你变小一点,变这么小,对,对,就这样么小。”林燚君用手量做一个大小动作,对这一只巨兽说。
一只比狮大还要大的生物,瞬间变成一只小小贵宾犬,或是它的样子,就是一只贵宾犬吧,只是被林燚君养了三万年,吃了无数珍宝,才进化为一只长有触角的神兽级别贵宾犬。
“你给我听好,如果不想被我煮了吃掉,一会儿我女儿回来,你要好好哄她开心,她开心,你也能快乐地活着。”林燚君对这个不到金毛贵宾犬说。
这个已跟了林燚君三万年神兽,看到林燚君脸上多了一分慈爱,这个忠主的贵宾犬十分激动地说:
“明白,主人,你放心吧,我一定会逗少主人开心,也好好保护她的安全。”
它知道自己能活到现在,能变得这么强大,那是因为它是主人女儿的宠物,似乎每一天都在和它谈着泠泠的故事,把它当成一个知已似的。
可以说,在世界里,除了林燚君之外,也唯有这一只小狗狗最了解泠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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