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冒名顶替(1/2)
两根魔杖上各有一颗耀目的魔晶,分别是木系和风系的。
魔晶石有一个孝的拳头大小,色泽晶莹,魔力纯粹,应该是七级以上魔兽的内核。
“风系的正好用在步枪撞针上,木系的也能买钱”李大明把魔晶从魔杖上挖下来,他不是魔法师,要魔杖没用,况且这两根魔杖来路有些问题,他只好毁杖求晶了。
两个戒指与柯本哈根少爷的差不多,李大明估计应该是空间戒指,收起来先;拉开两个魔法师的衣领,两条魔力项链没了衣服的遮盖,瞬间便放射出一种璀灿的光芒,最奇怪的,在木系魔法师的肩膀上,李大明还找到了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
“是记忆水晶!”看着手里闪耀晶莹的晶体,李大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记忆水晶是一种晶石,它的功能之一就是记忆,只在大陆五大凶地之一的死亡沼泽有少量的出产,最初的一颗是由进入死亡沼泽冒险的佣兵携带出来的,后来辗转流落到大陆历史上唯一, 的一位练金系法神阿巴斯的手上,从而被酷爱研究的阿巴斯发现了它的记忆功能。
在发现记忆水晶之前,双日大陆文字和知识的传承,主要是以兽皮为载体,一般的书籍大都可以称为兽皮书,然而,兽皮书却有着不易保存、书页厚重以及承载量小的缺陷,兽皮放久了还会有臭味,每过一段时间,兽皮书就必须用特殊的魔法进行清洁,所以通过兽皮书学习知识,一直都是贵族的专利。
而记忆水晶,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知识载体,它能存储包括影像在内的记忆元素,而且其承载量很大,象李大明手上这个水晶球,就能承载两本新华字典的知识量。
死亡沼泽魔兽横行,最深处甚至还有九级和圣级魔兽这类传说中的存在,再加上沼泽的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合军队活动,所以进入死亡沼泽寻找记忆水晶,一直都是大陆佣兵的任务,在大陆的佣兵工会,记忆水晶任务从来都是等级最高的任务之一。
可以说,目前在大陆流传的每一块记忆水晶上面,都沾满了无数佣兵的鲜血和生命,物以稀为贵,李大明在拍卖行就曾见过,一块只有他手上一半大小的记忆水晶石,就卖出了二十万金币的天价。
将文字和影像载入水晶,需要用一个特殊的魔法,那个特殊魔法张木不会。
不过,将水晶里的载体显示出来的方法,他倒是听人说过,很简单,就是在水晶上滴上一滴文字载入者的鲜血,使载入者血里的魔法波动和水晶上面的魔法封印产生共鸣,水晶里面承载的文字和影像就会自动的显示出来。
鲜血倒是有现成的,李大明随手在木系魔法师胸口的洞里掏了一把,他的手上便沾了一手的鲜血。
鲜血一下子染红了水晶球,逐渐的,在水晶球的球体中央出现了一个类似屏幕的魔法阵,随着水晶球颜色的加深,魔法阵也渐渐的扩大,直到在他的面前形成一个三尺见方的白色银幕。
真是太神奇了,李大明目不转睛的看定了银幕,心里忍不住暗暗的下定了一个决心。
神奇的魔法,魔法的神奇,就如同一个神奇的世界般展现在他的面前,他一定要学会,甚至不择手段也要学会使用魔法。
银幕上出现了一些影像和文字,李大明花了二十分种左右才把它看完。
水晶球里记载的,并不是李大明所希望的木系魔法秘诀,而是一些人物的生活习惯的记载和说明,总的来说,水晶球里记载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介绍一些人的地位和生活习惯,一部分重点介绍了那位已死的纨绔子弟。
有关人的介绍,主要是集中在柯本哈根家族上,包括有柯本哈根家族的家主、长老和十余位重要人物,以及这些人和纨绔子弟的关系等等。
死鬼纨绔子弟名叫安第斯。柯本哈根,是柯本哈根家族第十五代正系子弟中的一位,同代子弟的家族排位是第三十一位,在家族中属于可有可无的角色。
安第斯。柯本哈根现年十九岁,其母依洛。马西亚斯出生于帝都坎贝斯特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在帝都的一次贵族聚会上被安第斯的父亲,也就是现任的柯本哈根家族家主那加。柯本哈根看上娶回家,成为了那加。柯本哈根的第十一位妻子。
在极为重视血统和实力的贵族世家,安第斯。柯本哈根的地位并不怎么样,没有母系家族实力的支援,他在派系林立的柯本哈根家族中,一直是属于被欺凌的对象,好在他的父亲是家族族长,比起家族里的旁系成员,他的待遇还算可以,至少,作为家族正系子弟的他,只要等他行过了十九岁的成年礼,他就能获得帝国承认的子爵爵位,并能因此而获得家族赐与的领地。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安第斯。柯本哈根为人沉默寡言,城府很深,十九岁不到就成为了一名白银级的高级武士,不过,由于他的城府很深,在柯本哈根家族里,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别人眼中的纨绔子弟竟然达到了白银级别。
此次安第斯在大陆游历归来,是准备回家族进行十九岁的成年礼,以他在家族中的地位而言,他是不可能获得家族家主的竞争资格的,估计家族在为他举行了成年礼之后,就会随便的打发他一块封地,让他去自生自灭了。
看完了记忆水晶里面记载的资料,李大明不免在心中感慨了一番,这个世界真的好复杂啊z衣人杀手,伪装成纨绔子弟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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