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救人(1/2)
理论上来说,每一个皇帝的亲生儿子只要能够顺利长大,除了最终当上皇帝的那个之外,都能够获得亲王封号,这个属于投胎抽奖游戏中奖之后的必然福利。
然而如果考虑到绝大多数的皇帝都有不止一个儿子,而且一般来说,皇帝生儿子的速度总是会比亲王们老死的速度快,那么显然一个王朝的亲王数量是会逐渐增加的。
事实上持续百年,差一点摧毁周朝统治的八王之乱,最开始的时候,就是起始于诸王之乱,最初就是发生在众多亲王之间的战争,只不过因为皇室实力不济,无法有效制止,最后才会演变成八王之乱。
赵颠重新统一中原之后,吸取从前的教训,更改了亲王世袭的制度,规定亲王的子嗣只能降等袭爵。也就是说亲王的直系后代不会继承亲王的封号,只能挑选出一个降一等成为二等王,也就是像兰陵王的那种。第三代则还要再降一等,成为三等王,也就是中山郡王那种,至于没能获得降等袭爵资格的亲王子孙们,那就只能算谋出路了。
事实上相对于可以稳定世袭的兰陵王和中山郡王家族来说,他们的地位可比亲王们稳固多了。
亲王后代降到三等王之后则是公侯伯三位。在这之后,王室就不会再管这位亲王的后代死活了,就算运气好还能把名字记载到皇家族谱里,也不能从皇家拿到一分钱好处,沦落到卖草鞋吃桃子为生也不稀奇。
从这件事上来说,赵颠这位武帝倒是从来都没有想过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种铁杆庄稼。
所以钱王世子除非能够立下足够让赵煜为他封王的功绩,否则的话他是注定和钱王这个封号无缘的,如果运气好一点,可能等他老子死了,他会受封钱塘王,取消封地,仅仅保留老爹留下来的家产,每年再从朝廷领取一份俸禄过日子。
当然就算是二等王的身份也足够尊贵,别说是宋玉,就算是宋宪在这里,也必须对世子表达足够的尊敬。
所以听说面前的人是钱王世子,宋玉满肚子的火气也发不出来,只好勉强向赵炅拱手说道“世子请了。”想了想他又问道“不知道我的三个随从现在如何,可有人传信于家父?”
赵炅哈哈一笑,向宋玉拱手说道“此事自有下人操办,世兄且随我赴宴。”
宋玉既然上了别人的船,这时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安慰自己这赵炅堂堂钱王世子,怎么看也没理由为难自己这小小府尹之子,应该不会对自己不利,然后跟着赵炅走向主舱。
事实上宋玉本来和老爹说好第二天游完漓龙洞就回苏州,没想到因为早上去拜访陈琼耽搁了时间,所以当天没有回去。
宋宪一直都在地方上辗转为官,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然非常宝贝,发现儿子没有按时回来,虽然也想到可能是贪玩耽误了,但是仍然不放心,第二天一大早就打发了家中仆人沿路来迎接,然后很快就发现了翻倒在路边的牛车以及昏迷不醒的书僮和引路农人,只是不见了宋玉和乔木。
几个宋府家人在附近找了一圈没什么发现,又叫不醒昏迷的两个人,只好留一个人看着他们,其他人跑回城里给宋宪报信。
等到宋宪接到消息的时候,都已经是下午了,听说自己儿子丢人了,宋宪大吃一惊,好在他作官有些年头,经历过的事也不算少,颇有一些城府,这时倒也沉得住气,一面让人快去把书僮和农人接回来,想办法弄醒他们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面派人去请跟随自己上任的霍先生。
霍先生毫无疑问是姓霍,名叫霍斯,字长乐。是现在吏部尚书李纳言的记名弟子,虽然没有学到李尚书的刀法,但是也有一肚子学问。
霍斯出身贫寒,以现在周朝的选官制度,他是当不了大官的,就算出仕也只能从最底层的小吏干起。不过李纳言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给霍斯谋了个县令的职位,对于霍斯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就算是很高的了。
本来李纳言是指望霍斯能够造福一方的。没想到霍斯干了几年觉得憋气,自己上书请辞了,为这件事李纳言很不高兴,跟自己的学生说霍斯好高骛远,非踏实干才。
要说起来,好高骛远这个词用来形容人的时候,好坏其实也是分人的,对于出身名门望族的子弟来说,好高骛远还真不算什么坏话,因为这个时代的文人崇尚清贵,向往的就是指手划脚不干活。当然大家眼睛也都不瞎,只知道大放厥词的人也一样不受人待见。所以陈琼在蜀川功成身退的作法才特别受好评,毕竟他一方面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又毫不恋栈官位,正是这个时代文人心目中完美的偶像,就算是被他在蜀川的所作所为得罪过的人,在这种风评潮流下也不敢当众说陈琼的坏话,毕竟就连皇帝都要为陈琼出书,你不服气也不用写出什么东西来,先把官辞了总不难吧?
不过对于平民出身的官员来说,李尚书这个评语就有点伤人了,毕竟像霍斯这样出身的官员很难出头,就算有人提携,能做到六七品的官也就到头了,本来就是给朝廷干脏活累活的,要是还不愿意脚踏实地的干活,那朝廷还要他干什么?
更何况给出这个评语的还是专门管官的吏部尚书,要是别的人,只怕得了这一句评语,这辈子的仕途也就完蛋了。
不过霍斯好就好在他是李纳言的学生,老师骂徒弟重一点天经地义,区别也就是周朝的老师不会骂“你们是我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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