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平戎 2(1/2)
开元七年,春,正月
何明远一行人穿越了整个北国,来到了大唐最北端,北疆前线,受降城。
从长安到塞北受降城,不过两三千里,对于何明远来说算不得远。
想当初,西出长安一万两千里,跨沙漠,越雪山,不比现在艰难?
在大唐境内,好酒好肉的享用着,还不会担心敌军出现,舒服多了。
河套平原上,有东西中三座受降城。
但这三座受降城说起来还真的是名不副实,并不是为了接受投降,而是为了争取到对敌的战略主动。
十年前,张仁愿趁着默啜西征突骑施期间,在此筑城,规模也不大,但是副产品极多,光烽燧候堡就一千八百个。
这一千八百个烽燧就像眼睛一样,时时刻刻注意着敌人的动向,使得自从那以后,默啜就很少再南下打草谷了。
相比于大规模修建长城而言,显然,这三个受降城的性价比简直不要太高,但是能取得这样的效果的前提是军队的实力。
毕竟,唐军向来不惧野战,就是拉到草原上骑兵对骑兵的互砍,一百多年了,也没见怵过谁。
何明远一行十七八个,都是军官,时时刻刻跟在他身边的是个年轻人。
年轻人容貌短小,长相平平无奇,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十分明亮,打个比方的话,他不像是以蛮力扑杀野兽的狮虎,倒像是以伶俐取胜的野猫。
此人名叫张锁高,契丹人,是跟随何明远出征安西期间的军校之一,正好从幽州调回来,便来给他做护卫了。
别看他身高不到五尺,但死在他手里的人却不比哥舒翰他们要少,甚至还更多。
刚开始遇到这位上司的时候,他只以为是个书生,对于这类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是打心眼儿里都看不起的,不出意料,果然就是手无缚鸡之力,但是相处久了才知道,这他娘的就是个疯子。
一千对七千,三千对五万,还主动进攻,别人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只有他敢去干,而且还能赢,这才是最可怕的。
从那以后,安西军便流传了一句话,叫跟着阿郎有肉吃。
受降城不像西域,此地全是军镇烽燧,很少有买卖人来这里,牧民倒是很多,这种情况若是放在几年以前,可是看不到的。
这也正是何明远想要来这里的原因。
他还记得清朝那会儿有个叫大盛魁的,极盛时曾经一度垄断了蒙古和内地之间的贸易,其实贸易还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他们还包办了当地税收,资金最多时,据说能把五十两一个的银元宝从乌兰巴托一路铺到北平。
想想吧!九姓铁勒二三十万人,如果能一手包办他们的吃穿用度,一个人身上赚一贯钱就是二三十万,那是什么景况?可惜估摸着李隆基也不会让自己去收他们的税,要不然,自己都能呼风唤雨了。
来到受降城已经时近黄昏,得到信儿的朔方节度大使王晙,也早早地候在了外面,等待着巡边使的到来。
老头年近七十,却依然挺立在凛凛寒风之中。
似乎他的身体依然还像年轻时那般硬朗。
上马杀贼尚且有余力,区区寒风,何足惧哉?
日色西沉,受降城逐渐被暮霭所笼罩,几只寒鸦,立在城头上,嘎嘎地叫着,比起陇西荒蛮地带,竟然还要凄凉。
远处的行人渐渐靠近,天色也渐渐暗沉。
双方谁也没见过谁,只是少有耳闻。
一个是以一千之众横行河西,全歼五万大食的兵部郎中。
一个是以两千之众,连夜追杀十万吐蕃的陇右牧群使。
一老一少,相见恨晚。
……
“干!”
面对眼前这个后生,王晙真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呐!
干脆痛快不腻歪,敢打敢拼,还挥金如土,简直和从前的自己一个德行,虽然他这德行这么多年也没变过。
年近古稀,有谁不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
唯独他,还是觉得砍人比享乐来的舒服。
为了招待这位巡边使,王晙吩咐着军中的庖厨做了一出烤全羊,不仅如此,还拿出了寸两寸金的胡椒粉。
这种美味即便是在牛羊遍地的草原上也是不可多得的盛宴。
烤全羊的制作要求严格,须选用一到两岁的白色大头公羊,历经宰杀,烫皮,煺毛,腌渍,调味后,再挂入烤炉,封口文火慢烤,成品色泽黄红油亮,说起来和烤鸭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不错不错,外焦里嫩,香酥可口。”
何明远连连点头,赞叹不已。
老头十分高兴地笑了起来,说道:“长安虽然也有烤全羊,却远没这里的地道啊!干!”
何明远喝酒的同时眼神之中略带着一丝引隐忧,生怕眼前这个老头儿喝出毛病来。
“没想到将军在塞上这苦寒之地,竟然有这么好的口福?”
王晙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道:“哪里来的口福啊!这不过是借着少监巡边,老夫过过嘴瘾罢了,平日里若是顿顿烤全羊,还不早就把这受降城给吃垮了?还是长安好啊!好酒好肉好娘们儿,不过相比于躺在温柔乡里,吟诗作对,风花雪月,老夫还是更喜欢沙场之上,纵马扬刀来的快意,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啊!干!”
大唐文武不分家,虽然军中将门子弟居多,但以书生之身投笔从戎的也不少。
郭元振,唐休璟,哪个不是上马杀贼,下马提笔的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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