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周老板与和气楼(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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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么简单,通俗易懂的广告词啊,搭配上那个女人曼妙的姿,想不火都难啊!
聂洋得意的笑出了声,逐渐放肆了起来。
“哈哈哈哈——”
被抓到?不存在的!
聂洋心想着:我干这行这么些年,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人我没写过?一流的大腕、三流的明星、哪怕是些不入流的龙演员,桃色新闻、花边轶事、富家隐、豪门内幕,什么我没写过?但我行事严密周谨,还有一大堆小号,永远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但聂洋忘了一句古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常在水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更何况他之前写的那些都是别人的事,而且写的人不止他一个,人云亦云罢了;而这一次,他在其中,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已经触碰到了底线,如同一张苫布下云雾下的露水,只要太阳一出来,就立刻被晒干,不留一丝水分。
而这轮太阳,正在盘算怎么晒他呢。
酒店里,苏桓端着最后一份资料看着,周老板依旧笑模呵地看着他。
苏桓手里的最后一份文件是几条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不好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等其他严重危及人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苏先生,您昨天对于聂洋的行为最多构成侮辱罪,但您是出于见义勇为,我们这儿还有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酒店的工作人员为证人。”
“燕小姐的反抗无罪,反而聂洋犯了诸多罪状,先是掳挟燕小姐、继而图谋不轨、再然后颠倒黑白散播虚假信息诽谤侮辱两位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恶劣的影响,真的是百死莫赎啊。”
“最后是我们酒店,案发于此,我这个老板自然有监管不当的责任,加之泄露顾客的**信息,但这些都是小事。”
“楼下的车已经备好了,您随时可以去找聂洋,我们的司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您送到他的面前,亦或者
,也可以把他带来这里见您,但只要你们二人相见,之后无论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您会有一个小时和他独处的时间。”冷萌总裁:契约顽妻硬上攻
也不是怕会留下什么隐患,周老板出于他所谓的“和气”也好,为了沈梦云的面子也罢,是绝不会以此事来要挟他做些什么的。
更不是怕处理完这件事后,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心
理上的负担,相反,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
苏桓只是感受到一股凉意——苏老板就像一条毒蛇,引着自己去摘取树上那枚鲜红的果,但是苏桓能够感受到,无论怎样,只要这次借由周老板之手去解决聂洋,这件事就不会像看上那样结束。
那将是更多麻烦与争端的开始。
就像毒品一样,一旦沾上就难以脱!
“如果苏先生还没有想好的话,也无妨,您出来这么久了想必家里人也都等急了,要不您先回去?”周老板看了看沉默的苏桓说道。
“是啊师傅,一早你就出来了,现在都快一点了,怎么也得给云姐她们回个信儿吧?”
苏桓伸手探向腰间想要给沈梦云打个电话,却摸了个空,自己一大早被气昏了头,手机还在头没拿。
“苏先生是要给家里打电话吗?没关系我这里有……”周老板转头示意门口的经理送上手机。
“不必了,我先告辞了”苏桓起打断了周老板的话。
周老板微微一怔,但很快又恢复那张笑脸。
“那我就不送了,就由高经理送二位回去吧,还有,请您收下这个。”
周老板从内怀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苏桓。
这一次,苏桓没有犹豫地双手结果那张银色的名片——没有什么华丽的图案,有没有什么冗杂的字样,就是简简单单的“周到”二字,背面是一串烫金的电话号码。
“周到”苏桓念着名片上的名字。
周老板点了点头。
“是,正是在下,您请放心,我们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周老板微笑着与关闭的电梯门挥手再见。
电梯里,苏桓的双眼平淡如水,一切的愤怒、不安、激动都烟消云散了。
高经理将苏桓和叶凌风送到酒店门前。
“忙活了半天还不知道经理您高姓大名啊?”苏桓笑着打量着面前这个男人,年近四十的样子,姿拔如松,穿着一考究的西装,脚上闪亮的皮鞋似乎能照出人影一样,给人以一种特殊的安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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