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报恩(2/2)
,他十六虚岁就顶替黄道舟干徒工挣钱养家,那时是八六年年底,徒工工资三十块一个月。为了多挣钱,黄瀚承包了其他同事最不愿意干的工作,夜里值班,为此约等于成天在上班,晚上睡在单位上看大门,每一天能多拿八毛钱值班费,一个月二十四块。
加上值班费,黄瀚的月收入有了五十四块,就不比退休的黄道舟少了,黄瀚那时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家里的生活条件立马得到了改善。
广州姨妈帮助过黄馨,同样算是帮助过黄道舟和张芳芬,但是不应该算在黄瀚头上,因为黄瀚还小呢,理应得到抚养,欠人情应该算父母的。
但是黄瀚由衷尊敬主动助学的张淑芬,见黄道舟是这样的态度,劝道:
“爸爸,你这种思想要不得,我们几个晚辈万里迢迢去看望广州姨妈,她肯定喜出望外,哪有可能嫌烦?”
张芳芬道:“黄瀚说得对,小时候就数我和淑芬关系好,我的孩子特意去看望她,她肯定欢喜!”
“去年春天有她寄来的一封信,我待会儿找出来,你们见到她,替我邀请她们一家子回三水县时来我家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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