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样的喜欢(1/2)
所以说,地球人真是奇怪的生物!
有的非常害怕死亡,千方百计寻找“长生之道”,听说有什么能“延年益寿”的方法,即使这方法再荒谬也有人去实践。若有什么东西跟“长寿”“青春”挂上了号拉上了线,马上就有无数人排队抢购。
反正是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能多活一天就要多活一天,好像多喘一口气也是好的!
可另外的一些呢,又唯恐自己死不掉似的,每天想着办法将自己往死里折腾,什么徒手攀岩、低空跳伞、高空飞越、速降滑雪、翼装飞行……这些项目大部分都是又烧钱又容易死人的。
有一些烧不起钱又想折腾自己的人类,更是绞尽脑汁想出了各种新办法。
比如,前几年,有人将自己塞进一个悬挂于伦敦泰晤士河上的大玻璃箱子中,独自度过了四十四天不吃任何食物、只喝水的日子。
每天有众多的人去围观他,猜测他什么时候会断气,后来还吸引了众多媒体蹲点关注开了直播。当他在第四十四天被人从箱子里扶出来、送往医院时,还有无数人夹道欢呼欢送,好像他是一个拯救了全人类的英雄。
然后,这种在众人的视野下忍饥挨饿的活动马上成了一种时尚,到处有人将自己塞进某种容器,然后开始忍饥挨饿……据说这是一种神秘的修仙法门?
回到房间,方颐给弥逸倒了一杯水,然后订餐、开始收拾东西。
地毯上放了好几个大包,都还贴着行李条,看来刚运到没多久,方颐一直还没时间顾上它们。
有各种运动器材、装备,也有方颐的衣物、用品等。
看来方颐是短期内不准备回去训练了?
弥逸想,不然这些器材、装备不用送到这里来。
“你为什么喜欢极限运动?”弥逸喝了一口水。
就是水,纯净水。
弥逸有点想念那甜甜的焦糖苹果茶,不由又咽了一口口水。
“不一样的地方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方颐回头答了一句,然后继续收拾,动作利索,大包的器材,轻松拎起,放入柜中。
哦,这倒是。比如在火星上看地球。弥逸在心里表示赞同,跟现在在地球上看地球完全不一样。
门铃声响起,送餐员送来了餐点。
姐弟俩坐下吃饭。
弥逸先吃了一口鸡肉,淡的,没啥味道。又咬一口蛋白,还是淡而无味。然后又扒拉了下蔬菜沙拉,觉得实在是难以下咽。
转头看方颐,却在大口大口地吃着,那香甜的样子简直让他怀疑他们吃的不是一样的餐点。
“先将就吃点吧,等会我再带你出去吃。”方颐这时候才想到,自己的这位弟弟平日娇生惯养,对吃食很是挑剔,营养餐少油少盐寡味,他肯定是吃不惯。
“你们平时训练就吃这个?”弥逸忍不住想,那位金哲不会就是因为吃不饱、吃不好、身体虚弱才出意外吧。
“嗯,这样比较健康。习惯了就好了。”方颐答道。
真够惨的!弥逸在心里想,然后又想起一个问题。
“你是因为喜欢金哲才喜欢极限运动吗?”
像是被一只利箭射中靶心,方颐突然停住了动作,脸色像是被瞬间冰冻,然后又被阳光慢慢解冻,脸上有一丝自觉难为情、竭力要隐藏的笑意。
“不,我是因为喜欢极限运动才认识金哲的。”她的肤色是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喜欢亲近阳光的古铜色,不过现在好像更亮了些。
“你刚才问我,我为什么喜欢极限运动?可是我不玩极限运动,我又能做点什么让我觉得自己是存在的呢?”方颐大概是不想跟弟弟讨论这个问题,自动转移话题。
“我也不喜欢读书,不想当学者,也不想学管理,不想进方氏做事,目前大概也用不着我去联姻,家里有更合适的方竞琪——她从小学弹琴学跳舞,一看就是名门闺秀。”
“像我这样,不男不女,当然也没有哪个大户人家会喜欢,娶妻要娶贤,这是所有有点身家的人家的家训。”
“当然我也不喜欢那样的生活,目前的生活已经够无聊了,难道我还要把自己再关进另一个监狱?”
“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像个行尸走肉,总需要些激情刺激下神经,证明自己还活着。
而极限活动就能给我这样的感觉,每次运动后,感觉身上每一个细胞都是新生的一样。
尤其是你从高处一跃而下,那种感觉真是无比奇妙,好像你是一个自由的灵魂,不再被拘束在一个躯体里。只要你试过一次,你就会喜欢上那种感觉的。”
一大段话说出口,方颐才想起,好像有点不合适。
自己这个弟弟,原来就是那种说风就是雨,看到别人干什么他就要干什么的人。万一他要去玩翼装飞行,那可怎么办?
翼装飞行号称“极限中的极限”,死亡率超过30,可不比平时踢球、游泳、击剑、甚至赛车这些活动。
即使是金哲这样经验丰富的老手,也会出意外。
这次他能捡一条命回来更是意外。当时大家在空中看着他下坠,都已经跟他了。
现在,如果方翊听了自己的话,要去玩这项目,估计爷爷会气得想宰了自己的心都有吧。
爷爷对方翊,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掉了。而方翊从小就爱折腾,爷爷既不想拗着他,又怕他受伤,所以只要方翊要玩什么,就花钱,买最好的设备,请专业的教练和陪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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