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海明威,你罪大恶极,你万恶不赦(2/3)
心阁推荐,首页强力推荐,上架。上架之后,立刻又是那个运营号给打赏了一个黄金盟。
你们以为这就够了么?呵呵,接下来还有各种首页推荐,大封推,各种优质的推荐位就没断过。
然后他很快就获得了“耀阳”级的大神约,呵呵呵。
创始中文网成立以来第一次,一个新入行作者在短短3个月内拿到耀阳级大神约!
你们知道在他之前最短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大神是谁么?是“烟花黯然凋零”。
那么你们又知不知道“烟花黯然凋零”是花了多长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告诉你们,是1年零9个月。
而且,“烟花黯然凋零”其实在进驻创始之前,就已经有万订作品了。
记得当时还有作者开玩笑说,《诛仙》的作者是不是创始中文网总编的亲儿子。
你们错了,他是总编的钱爹!
他是大股东!
这么多的优质推荐位,哪怕是一头猪也能吹上天了。
《诛仙》这本书我也看过,作者故意卖弄文字,情节缓慢,甚至堪称剧毒,许多地方逻辑不通。
这样一本垃圾书,竟然被一路推荐到现在,还有机会竞争月票榜第一的位置,让人只能呵呵。
然后,还有现在的《鬼吹灯》,还没上传就已经提前宣传,享受至高神的待遇。
《鬼吹灯》写的什么玩意?狗屁不通的东西,这样的垃圾,看了简直是玷污人的眼睛。
不多说,总之本人从此注销创始中文网的账号,再也不看这个破网站的任何一本书。
……
以上。
就是帖子的全部内容。
普通读者还好,但是创始中文网还有数以十万记的足部、乃至脚底板作者。
这些足部作者或许本来只是读者,看了几本书,觉得这样的书我也能写,于文作者的行列。
有的是听说写网文入行没门槛,不需要多好的文笔,只要足够勤奋,足够努力,就能赚到钱,于是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网文。
有的是一直怀着文学梦想,但是投杂志、实体出版屡屡受挫,于是转投网文。
有的是心里有故事不吐不快,觉得发表在贴吧、论坛,不如发在网文网站,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
这些足部作者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很难签约,更难赚到钱。
数十人里,可能只有一个能签约成功;10个签约的作者里面,只有一个能月入1000元以上。
而且,他们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并不认为是自己文笔不行、或者是讲故事的能力不行。
他们觉得自己写得很好,之所以扑街,是因为“这届读者水平不行”、“编辑有眼无珠,不看好我”、“有刷子刷数据把我挤下去了”、“编辑不喜欢我,不给我推荐位”等等。
这样的足部作者,在创始中文网是数以万计。
当看到这个帖子后,他们的愤怒一下就被点燃了:怪不得我们不能签约,怪不得我们得不到优质的推荐位,心血铸就的作品躺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静静地腐烂。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的害群之马!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种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地位,搞不正当竞争的坏种!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用劣质书占据了资源的混蛋,才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让他们的惊世之作只能石沉大海!
他们出离了愤怒!
想到那些默默码字的夜晚;想到看到一个读者投了3个推荐票时,那心酸的高兴;看到辛辛苦苦更新一个月,均订却只从4个涨到了5个时,那种苦涩的憋屈……
都怪你,海明威!
如果没有你,说不定我的作品就上了那个推荐位!
说不定月入几十万,竞争月票榜,成为年度新人王的就是我!
说不定我就可以出入豪车,起居八座,在大神群里和各路大神谈笑风生,隔三差五有公司找上来商谈购买版权!
说不定现在我就可以随意地挑选粉丝群里最靓的妹子聊天,就像皇帝翻牌子挑选妃子侍寝一样!
就是你,海明威,你罪大恶极,你万恶不赦,你杀死了我们的梦想!
这一部分读者兼足部作者迅速占领了杜采歌的微博,将他们的怒火宣泄出来。
而在他们的带领下,一些原本已经偃旗息鼓的读者也被煽动起来,继续发动攻势。
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读者也在旁边煽阴风、点鬼火。
面对这样的情形,海明威的粉丝已经一退再退,不能再退了!
不能容忍他们喜欢的作者被这样污名化!
是的,那个帖子里的内容,看起来逻辑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
可是!
可是只要真正看过《诛仙》,看过《鬼吹灯》,就能明白,那个帖子里只不过是满篇诡辩!
《诛仙》和《鬼吹灯》,都是真正伟大的作品。
而有一部分海明威的粉丝,看过《老人与海》,则更是立场坚定。
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手段!
他的作品,到哪里都会发光!怎么都不会被埋没!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凡人修仙传》。
否则很多人都能用这个典故来还击:优秀的作品,就像凡人修仙传一样,哪怕编辑不赏识,哪怕一时得不到签约,罗奔到60万字,也依然会在黑暗中熠熠发光,吸引着喜欢好书的读者们。
有朝一日,也一定会龙腾四海,如日中天,成为一代人心目中永不褪色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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