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抗古英雄(1/2)
我对着镜子,用手沾着水,努力下压着自己那桀骜不驯的头发,试图将它捋顺。自从在职教大操场那一记漂亮的绝杀之后,我越来越感觉自己像个人物了,我觉得自己需要时刻保持一个好的形象来维持这种人五人六的感觉。
97、98年的时候,十七八岁的少年崇拜的偶像是古惑仔里的郑伊健和叛逆少年谢霆锋。他们当时都留着一头披到肩头的柔顺长发,引得少年们争相模仿。学校当然不允许学生们留这样的头发,但学生们自然有办法应对:他们把头发留到15-20厘米左右的长度,不至于长到披肩但也不算短。在学校的时候就不打理,像个锅盖头一样。有的嫌刘海太长遮眼睛的,就随便的分一下。等到一出校门,蘸点水随便一捯饬,就成了当时最流行的小古惑仔头型了。但是我的发质又粗又硬不适合留这样的发型,而我又很讨厌当时还叫摩丝的那种劣质发胶的刺鼻气味。
“赶紧把你那刺挠头剪了吧小叶。”老六一甩他那头柔顺且油亮的长发幸灾乐祸的说。但是老六引以为傲的长头发却不会让我想起郑伊健或谢霆锋,反而会让我想起他们家饭店厨房里那台足有三公分厚油垢的排风扇。
“走吧,小叶,一块去吧。”刚子也在一旁煽动。他因为就要去钢厂保卫科上班了,人家保卫科规定头发必须要剪成当兵的板寸头。想拉个做伴的刚子和想看热闹的老六拉拽着还在犹豫的我就来到了一家装修新潮的理发店。
理发师是一个一头黄毛,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小年轻。理完发的刚子照着镜子一会问这儿是不是有点长了,一会又问那儿是不是有点短了。
感觉自己的手艺用来剪这种简单的板寸有点大材小用的黄毛,见刚子居然还敢提出质疑,不耐烦地说:“板寸嘛,就这样了!之前我就说让你剪个现在最流行的碎毛寸,你不听的。”
黄毛接连向我推荐了几款太过惊世骇俗的发型后,我就不再信任他的审美了。我翻了翻发型的画册,说:“那就给我剪个毛寸吧。”黄毛的手艺跟他的审美一样都不咋地。至少我就没怎么觉得我的毛寸头跟刚子的板寸头有多大区别。我一狠心指着墙上贝克汉姆的海报对黄毛说:“给我的鬓角也来‘一道杠’。”并在我耳朵上方的鬓角上比划了一下。
理完发后老六搂着我的肩膀并一甩他那头油亮的长发,用蹩脚的粤语说:“山鸡兄弟,以后有事我浩南哥罩着你啊。”让我一下觉得我鬓角的那“一道杠”似乎是个错误的决定。
当我回到学校,见老古一副看妖怪的眼神盯着我时,心里又不禁一阵得意。
老古也就是古老师,我们的班主任,也是学校的教导主任。虽然我们私底下叫他老古,但当时的老古很年轻,也就三十来岁。
通常老古有这种眼神的时候被盯着的学生是要倒霉的,但我是个例外——我是老古最看重的学生。因为我在全市的英语朗诵比赛里得了第一名,作为我的英语老师兼班主任,老古没多久就高升教导主任了,也许不全是因为我那个第一名的功劳,但老古却认定我就是他的吉祥物了。
老六被吓得不轻,连老师好都叫的有点结巴,老古盯着我看了五六秒,嘴角抽了抽,终于还是没有发作,“嗯”了一声就走开了。老六松了口气对我说:“沾你光了。”
我撇了撇嘴并不领情——与老古相反,因为他是我最讨厌的老师!
至于那次英语朗诵比赛的第一名我至今都认为那就是个意外。那时我刚从矿区转到子弟学校,说话还有一股子矿区口音。为了尽快融入这个小江湖,我努力学习这边人的口音,怎料邯郸学步学了个四不像,却误打误撞让当时也半吊子英语水平的评委们误以为我那四不像的口音颇有英伦风味,这才给了我那个第一名吧。
等过了最初的兴奋期后,对这个带给我荣誉更带给我无尽压力的第一名,我是越发的讨厌了。我本就不喜欢学英语,但我偏偏又是个很现实的人,我真怕有一天我会自欺欺人的就此妥协——也许自己真是个学外语的好材料,为了现在的成绩和将来的工作,好好学习吧,将来肯定会有一个收入不错的工作,尽管这个工作自己可能并不喜欢。
除了在学业上对我要求特别严格让我反感,我和老古最大的矛盾就在于,老古十分反感我打篮球。他认为打篮球的学生都是成绩不好的差生们在学校打发时间的小游戏。所以在老古带队参与的各学校间的比赛,我几乎都是被雪藏的。这让我相当的不爽。
在老古的眼里学生只分两种——好学生和坏学生。而区别的方法也很简单,只以成绩好坏论之且成正比关系。
在子弟学校的校史上流传着一段著名的话就是出自老古之口:“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百种方法会证明你很聪明,或者证明你很笨。但在这一百种方法里,其中的99种都是不客观的,因为无论是聪明还是笨,都是出于人们主观意识上的形容词。所以这99种方法都未必准确。只有一种方法是即客观又正确的——那就是你的成绩。客观的数据永远不会说谎,100永远大于99。”
我虽然讨厌老古,但也不至于上升到仇恨的高度。老古对我则是又爱又恨。俩人的关系基本上属于相爱相杀吧,有矛盾但也不至于爆发。但有时候事情来的就是这么突然,也许是偶然中的必然吧。
一次我们班的会考成绩不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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