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可为郡君(2/2)
有点颠覆了。大唐能直接敕封未嫁女儿的,向来只有皇帝家才有资格,县主,郡主,公主,长公主,大长公主等等。
这个县主公主的称呼,是指出嫁规格。
公主,就是出嫁的时候由公爵执礼,是最高规格。皇帝自己是不能主持女儿婚礼的。
郡主,县主也是一样,都是应对婚礼主持的官员品级,婚制的规格。
汉代还有个翁主,是指由女子的爸爸亲自主持婚礼的意思,只授与亲王家,唐代取消了这个惯例,亲王的女儿也是公主封号。
李适捶着额头又开始转圈。
主要是这个决定并不好下,这事儿到不是逾不逾矩的事情,皇帝想做点什么事儿事实上认真考虑规矩的并不多。
大不了修宪嘛。
主要是,李适需要考虑,这个口子一打开,以后怎么办。
你总不能这次封了张军家的,以后别人家的就不管了,那不是你说不管就不管的,皇帝也不行。
这个有点破坏大臣之间的平衡,弄不好就能闹起来。
“陛下,增起于危难贫寒,独自成军,诛楚林驱怀光,先复长安后平天下,此等功绩虽不敢说前者无人亦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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