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阴森老宅(1/2)
“歪打正着的事还真不少,且不说别的,光说媒体报道无意中揭露奸情的案例,就比比皆是呢”我笑了笑。
本地某都市报在报道一起警方破获抢劫团伙的案件时,报纸标题下配上了几张大图,图中内容是一家宾馆的监控录像截图,图下配有文字:“警方在宾馆锁定嫌疑人(画红圈处)”
殊不知,在画了红圈的嫌疑人旁边,有一对正在办理开房的男女也进了镜头,这本是与此案毫无关系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但巧合的是,这对男女竟然是一对姘头!女方的老头在看报纸时,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想了半天才恍然大悟:他妈的这是哪个男的跟我老婆去开房?
男人火冒三丈,找到这家宾馆,私下把当天监控调了出来,成功掌握了老婆出轨的事实。
另有一事,南方某知名报纸在报道第一场雪时,摄影记者来到一个公园,选择了一个干净漂亮的场景准备拍摄雪景。做过报社记者的应该都知道,拍摄照片,即使是为了拍摄景色,那照片中最好也要有人,景色中因为有了人的互动和参与,这样照片才能生动,有感染力。
眼看着一对情侣挽着胳膊从远处走来,摄像记者抓住这机会,咔嚓咔嚓地按下了快门: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一对情侣挽着手踏着雪走来,颇有诗情画意。
这副照片登报后不久,报社就收到了一份律师函,原来,照片中的那位女子要起诉报社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原来,正是这副照片使得她和情夫的关系曝光。
其实,在这些案例中,媒体是没有侵权的。因为这几个人偷情约会,本是在公共场合下,是谈不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
“看来,人最好还是不要做坏事,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啊”胖龙感叹道。
小刘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霍女士这件事,看似偶然蹊跷,其实也是必然,这叫自作孽不可活!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日子还在无聊地继续着,做记者不能年复一年的原地踏步,单位定期会组织记者们外出学习培训,今年的培训地点没有选择到外地,而是就在省内的青岛市,授课的是省台的一位老师。
学习培训时间为一月,因为各种原因,期间单位没有统一安排住宿,我们只能自己找房子或者住旅馆。
青岛的房租,唉,一个字:贵!当年穷啊,口袋里紧巴巴的,仅有的几个子儿还要攒起来,凑新房的首付。
所以,我的租房标准只有一个,不怕房子破,也不怕房子偏远,只要便宜就行!虽然后来事实证明,我的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既然租房子要便宜,租一套租不起,只能租团结户。关于团结户,可能部分高富帅和白富美不懂,团结户就是一套房子的不同房间,分别租给不同的人。这些租客就是团结户。
话说回来,租团结户也不便宜,为了更便宜,只能找老城区的旧房子。我最后找到了一栋破破烂烂的有着几十年岁数的老楼。
这座楼坐落在一个小山坡上,四周都是更加破旧的板房、棚户区。这座楼一共6层,是七八十年代的建筑风格,楼体是陈旧的黄褐色,长满了爬山虎的藤蔓。楼道里全是杂物、蜘蛛网还有灰尘,旧得完全可以拍鬼片了。
楼里的原住户很少,仅存的几家大都是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其余的房子要么空置,要么租给想我这样的年轻人。
房东姓荆,四十多岁,却长了一张六十岁的脸,他目无表情地领着我上了6楼,进入了一套小套三的房子里。
开门后,真黑啊!虽然是大白天,但房间里黑得如同黑夜。房东按开门旁的开关,借着昏黄的灯光,我才看清这套房子的构造。没有客厅,打开门就是一条黑暗狭窄的走廊,走廊正对一间卧室,走廊左侧是厕所和另一间卧室,右侧则是第三间卧室。
“我住哪间?”我问房东。
“北面这间吧”房东拿着钥匙打开了北侧卧室的门。
进屋后,一股阴冷、霉变、潮湿的气味扑鼻而来,但里面并不十分杂乱,床上和床下放着一些衣服,从衣服和高跟鞋的样式看,像是中年妇女的衣服。
“这里怎么还有衣服?是不是有人在这里住?”我问。
“没人住,不用管”房东面无表情地说。
“那怎么处理?把它扔了,还都这么新”我很诧异。
“你愿意扔就扔吧”房东说完,把交水电费的银行卡还有钥匙一并递给了我,然后就下楼了。
“也许是上一任租客扔在这里的吧”此时,我没有想太多,我只想尽快把屋子收拾好,好休息一下。我把床下翻出了许多崭新的女人上衣、裤子还有高跟鞋、化妆品等,我把它们都装进了垃圾袋。
在清扫地面的时候,掀开杂物,四个墙角各粘贴着一张方形的黄符,符已经破损不堪,上面画着我看不懂的图案。
收拾完了后,天已经黑了,我没胃口吃晚饭,倒头就睡了。
睡梦中,总感觉床下有人在监视着我,我知道自己是在疑神疑鬼,但是这种感觉挥之不去,时刻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干脆一骨碌爬起来,打开了灯。
我趴到床底一看,一尊一扎多高的观音像就在我的枕头下方。
“刚才收拾屋子打扫床底的时候,咋没看见呢”我心里嘀咕着。
我用笤帚把它扒拉出来,这是一尊很小的菩萨雕像,身上的金色已经掉落得斑驳不堪,沾满了灰尘,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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