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6章 生死契约(7)(2/2)
但是,鲁菊香还是同意了银行的估价,毕竟她是弱势的一方,这也是无儿无女老人的无奈之举。其中一条规定:双方必须为签订的协议保密,如果任何哪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必须赔偿给对方10万元的泄密惩罚,这条致使以房养老者不能把此事向任何人说,哪怕是自己的配偶或者儿女也不行。
江一明看完协议之后,觉得郭良应该也和城村银行签有以房养老的协议,因为郭良的儿子和女儿都不愿意赡养他,而他只有微薄的收入,不足以让他的生活有保障,所以,他会和鲁菊香一样,签订以房养老协议。
江一明把协议装进物证袋之后,叫王小明和他俩一起去郭良的家里,因为郭良的客厅里也有一个保险柜,里面可能保存着一份和鲁菊香同样的协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城村银行就有重大的杀人嫌疑。
他们来到郭良的家里之后,王小明便开始尝试打开保险柜,不到一刻钟,王小明就把保险柜给打开了,里面果然有一份郭良和城村银行签订的以房养老协议,条款和鲁菊香的协议大同小异,主要的差别是房子的估价问题。
郭良的协议是2008年6月1日签订的,当时他的房子被估价65万,城村银行每个月往郭良的账户汇去6000元,郭良死后,房子归城村银行所有,对于银行来说,这是一份风险投资,因为如果房主的年龄超过78岁之后,银行就得赔钱。
以鲁菊香的协议来计算,如果她活到88岁的话,银行每年就得赔元,十年要赔元,总之,城村银行天天盼望房主早点死掉,越早死银行就赚得越多,反之,银行就赔得越多。
城村银行是一家民营企业,规模不大,是个小银行,近年来房价的下跌,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加上的死账坏账日益增加,城村银行几乎快到破产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拍卖死者的房产是最好的救生方法,所以,城村银行极有可能铤而走险,用警方无法查到的方法杀死房主。
协议书上有城村银行的公章和董事村银行江北区支行与鲁菊香和郭良签订的。
江一明和周挺去江北区城村银行调查鲁菊香和郭良的账户,果然发现城村银行每个月分别往鲁菊香和郭良的账户汇去7000元和6000元。这说明协议的内容是真实的。江一明叫银行的柜员把鲁菊香和郭良的流水账打印出来,柜员同意了。
干这种杀人的事,银行底层的柜员是不可能知道,都是由高层人物决定并严格保密的,所以,柜员很快就把流水账给打印出来,然后交给江一明。江一明接过流水账之后,把它放进物证袋里。
江一明心里非常沉重,因为城村银行绝对不止杀死鲁菊香和郭良两个人,可以有好几个,甚至几十个,只不过死者都被家属当作突然病死来处理,因为死者的年龄都即将80岁了,是很容易猝死的,否则就不会叫风烛残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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