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法务部长的尴尬与无奈(1/1)
郑兰成说完这番话,又有些后悔,作为律师,在案子上本已黔驴技穷,因为面子问题给屈楚生念这样的歪经有违律师职业道德,难免有推卸责任之嫌。但想到自己的处境,所以他也感到无奈,才说出了这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在他看来,地球人都知道,我们没有设立不管部,但信访其实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不管部。天下难事,管你是行政上的纠纷还是司法上的案子,没有地方管得了的,都归信访管。
屈楚生听了他这番话,知道郑兰成在这个官司上真的已经使尽浑身解数。郑兰成开的药方是闹,是上访,与自己咨询过的其他律师开的药方大同小异。对于上访,屈楚生并不陌生,上访的故事他也知道得多。对这个上访,他也不是没有想法。他更知道,上访这个药方也许是个管用的土方子,但自己作为一个有身份的人大代表,不可以去闹访。他需要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起死回生,翻案要翻得正大光明。法律是人大制定的,作为人大代表,他不可能不相信法律。
虽然在这两年中,无论是在公司里还是在家里,谁也没有指责过屈楚生,但屈楚生对自己也不是没有反思。如今想来,自己之所以惹上这两场官司,完全是因为祸起贪心,本想将决策失误的风险转移支付给银行,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中了张建军奸计。屈楚生心里确信这场官司就是张建军精心设下了一个局,通过官司行诈骗之实,他在土地使用证上出自己的老千就是最好的证明,但对于这个土地使用权证,他拿不出证据,再加上郑兰成分析说西a区法院的案子在法律上没问题,所以他怀疑只是怀疑,并不能奈张建军何。
打官司的路子走不通,屈楚生也想过通过举报的路子翻案。因为他也后来怀疑到临港商业银行分行行长李大明和宏森拍卖公司兼职鉴定师吴平泽都是张建军诈骗的同谋,但郑兰成审查证据之后认为即使张建军是诈骗,李大明也只是张建军的一个道具,整个抵押贷款在法律上无懈可击。屈楚生苦于没有举报的证据,所以才没有走举报的路子。
但有一点令屈楚生不解的是,在这场官司之中,与自己一样对官司一知半解的土八路张建军竟然玩的是法律程序,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因为审级的问题,官司两审终审,打到省高院案子等于已经通天,官司打了两年,郑兰成还是破不了张建军设下的骗局。
张建军何以有如此高深的道行,连郑兰成也不是他的对手?屈楚生觉得奇怪,因此他也不止一次猜测:张建军的幕后必有高人指点,只是不知道这高人是谁?
两人谈到最后,郑兰成听屈楚生说要进京请一个叫五哥的高人打翻案官司,半晌无语,很是尴尬。既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
郑兰成虽然在屈楚生的眼里有几分道学,但人不糊涂。屈楚生放着自己的律师团队不用而另请高明,这无疑是在寒碜他。他不是不清楚,对于这场地皮官司的失利,公司不是没有议论,部下之中也不是没有杂音。只是因为屈楚生为人大气,所以没有直接批评他,责备他,而是选择了这种旁敲侧击的暗示的方式。而其他人既不可能有屈楚生这样的大气,也不可能有他的涵养,所以背后一定也没有少损他,只是人怕当面见,难听的话没有当着他的面说出来而已。所以此刻,当他得知了屈楚生的这个决定之后,一时心情颇为复杂,情绪相当低落,很是无语,感到很伤自尊。他隐隐感到自己在老板面前已经开始失宠,因他他太过清楚,作为一个私企老板,屈楚生要的不是学问,而是效果。如果说屈楚生惹上这个地皮官司是一次错误,那这个决定就是一错再错。但屈楚生要一条道上走到黑,阻止也不是他的职责,他也阻止不了,所以只能旁观,即使搭火烧被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当然,除了个人因素之外,从法律上来说,郑兰成对屈楚生进京请人打翻案官司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其实内心也不是没有看法的。
第一,他确信没有人翻得了这个案。因为在他看来,总共三场官司,两件与屈楚生相干的官司以及一件与屈楚生有关联的官司,在法律上并无破绽,张建军即使利用官司达到的是非法的诈骗的目的,但他用的是合法的诉讼手段,合法的手段掩盖了非法的目的,从法理上说,这就是规避了法律。既然张建军已经成功地规避了法律,那通过法律的手段翻案,就是死路一条。不管谁来办这件案子,总归要走诉讼渠道,不管是本地的律师还是京都的律师,适用的是同样的法律。他不相信,有谁会在法律上比他高明。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接连败官司?郑兰成也不是没有检讨过。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郑兰成许久:打得好涉外官司,怎么就打不好这个简单的民事官司?涉外官司输赢他心中还有个准头,但自从回国后,他的官司是越打越虚,找不着北了。当然,在这两年之中,他对自己办案的套路也不是没有反思,他也知道,中国法学看似江山一统,其实存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两派之争。在这两派的较技过程中,英美法系总是处于下风,究其原因,还是一个接地气的问题。英美法系的办法在精英阶层行得通,但在草民阶层那里通不过,盖因中国社会之中所谓精英毕竟还只是少数。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按照既定的法律打官司自己又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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