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10超级英雄(1/2)
超级英雄
关于朱赫的疑问,马克开始一个一个向他解释。
雷班纳·威廉姆斯是“卡多卡瓦集团”的最大领袖,实际上这个集团就是他们家族多年经营起来的家族企业,前一任dà_boss就是雷班纳的父亲,即小天的爷爷,大家都称呼他为“老威廉”。相应的,雷班纳一般被人成为“大威廉”。
他实际上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叫肯·威廉姆斯(kenwillias),二女儿叫蕾娜·威廉姆斯(lenawillias),三儿子就是小天了。肯现在被称为“小威廉”,他比小天大五岁,现在已经在集团里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职位了,是家族里重点培养的对象,未来,不出意外的话他就是下一任的dà_boss了;而小天的姐姐蕾娜,现在也比肯差不了多少,也是集团里面一个重要的干部,很能干。
正是因为有着这两个哥哥姐姐的存在,小天才能够过上现在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生活,就像是古代的皇室一样,如果皇室里有一个相当厉害的太子,很多事都是由他来做,下面的各个皇子就会活得很清闲了。当然了,对皇子来说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无事可做就意味着他们没有权势,一辈子也就那样了。但是对现代人小天来说,这却是一件极好的事,因为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一个大商人。小天的人生理想,是在艺术方面的追求。
从小就没有被规定要学习什么东西的小天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爱好zi you地生活,他学画、学书法、学钢琴、学吉他、学架子鼓、学舞蹈、学赛车、学潜水、学跳伞等等等等…短短二十二年的人生里学了太多的东西,虽然都不jing通,但是在每个方面也还算有两把刷子。同时他也极其热爱干一些不同寻常的事,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一个人不带钱独自游遍整个帝国,他去过雨林探险,去过全球最危险的海域冲浪,他甚至还曾经跟随一支小商队经过了天狼戈壁到达弗瑞曼尼,途中遭遇过一次天狼土著的打劫。
而在全国最繁华的其中一条街道扮作一个乞丐要钱,也是他干的不同寻常的事情之一。按照他的话说,他是想体验不同的人生,体验各种不同的经历,他说他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作家。
另外,关于马克是如何和这样一个富家子弟认识的,其实很简单,他们在中学是同学。小天根据自己的意愿没有进贵族学校,进了一个普通的中学,和马克同班,两个人虽然家境差别巨大,但是xing格爱好什么的都臭味相投,所以从认识开始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顺便一说,关于艾恩市(或者说整个甲作州)的名字问题,想必你已经注意到了,艾恩市的人们的名字大都偏西化,有的是东式与西式的结合,如“史提芬·周”,有的则全都是西式的名字,如“马特里卡·马克西姆”,造成这样一种情况的原因和艾恩市的兴盛是离不开的。归根结底,艾恩市是由西方人带头发展起来的,曾经在这里居住了相当多的西方人,发展到今天,这个城市(乃至这整个甲作州)都已经和西方文化割离不开了。
在一下子接受了关于金属最大化几个工厂的情况,现在朱赫又一次xing地获得了关于威廉姆斯家族的大致情况,他脑子里不断地清理思路,尽力把这些信息消化并储存。
而这时候,马克已经带着朱赫来到了一条兄上。
这里是艾恩市的e区,是一个住宅区,准确来说是一个平民住宅区,生活着的都是和马克相似的中层阶级的居民,不太有钱,但也不至于穷得连房子都租不起。而小天,则是住在g区,那是一个非常高级的住宅区,一般人根本住不起。
e区是建在一座山上的,具体来说就是将那整座山都给完全覆盖,除了顶端修建了一个小小的花园以外,别的地方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住房,中间纵横交错地分布着各条街道,除了竖的就是横的,此时马克就带着朱赫走在一条半山腰位置的横街上面。
“韦叔,我回来了。”走着走着,马克带着朱赫来到了街边一个小小的报亭面前,马克一边伸手拿起一份报纸,一边朝报亭里面坐着的老板打招呼。
“马克你又翘班了。”见到马克,那被他喊作“韦叔”的人也笑着向他说话。这个人是个看起来五十几岁的小老头,瘦瘦的,背好像还有点驼,不过长得很和蔼,很亲切。
“没关系啦。”马克笑着说话,然后指着朱赫,继续说道,“这是我的新室友,叫朱赫,也是我们厂的,以后要请你多多照顾了。”然后马克回头对朱赫说道:“这是韦叔,住在这里已经很多年了,还是我们的邻居,以后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找他,能帮的他一定会帮你。”
“韦叔你好。”朱赫也礼貌地向他打招呼。
“你好你好!”韦叔和善地笑着。
这个时候朱赫心里感觉自己已经被马克深深地算计了,马克一开始明明说的是带朱赫过来看看房子,等朱赫看过之后再做决定,到底住不住这里。而他在向小天介绍朱赫的时候已经把朱赫定位为“新室友”了,刚才向韦叔介绍时更是直接连“我们的邻居”这些话都说出来了,看来朱赫现在不住这里都不行了啊。
打过招呼,马克带着朱赫继续朝前走,没走一会儿,马克走进了一栋公寓。
“记住这个位置哦,以后千万不要迷路了。”马克向朱赫嘱咐了一句,朱赫闻言赶紧向四周仔细环视了一遍,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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