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2)(1/2)
因为事先花了不少时间做准备,陈效的那次撒哈拉长征,真正成行,已经是那一年的秋天了。
但他并没把这个活动当作是公事,此类吃苦游的费用又很少,都是他自己出了,前前后后总共离开二十五天,请的也是年假。相较之下,林薇却是假公济私的跟着他去了。其实,她并不是非去不可。虽说是徒步穿越沙漠,但每队人都有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电话。一旦有意外发生,保障车立刻就会跟过去,除了生活条件恶劣一些,几乎不可能遇到什么太大的危险。如果这一趟是她自己参加,她也会像陈效一样,觉得只是走一遭,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现在就因为是陈效要去,她才会有这种挺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一定得跟着一起去不可。
于是,他们两个人又一次一起离开香港,先是飞到伦敦,在那里与水援助组织以及其他参加活动的人汇合。参加活动的总共只有三十一个人,二十个男人,十一个女人,最小的二十岁出头,最年长的已过六十了,陈效是其中唯一的中国人。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林薇了解到那些人大多背景不错,最多的是企业高管,还有不少律师,一个作家和一个教物理的大学教授。要是换了别人可能会说: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社会责任感也相对更强一点。林薇对此却有她自己的解释:若非饱暖,也不会有人想到要这样作死。她不是个好人,她自己也承认的,大约是因为跟着陈效久了,耳濡目染的结果。
简短的培训之后,一行人又从伦敦出发,去往摩洛哥的达尔贝儿,再从那里坐车去中南部的城市奥尔扎扎特。这个名字古怪的城市就在阿特拉斯山脉南缘的高原上,海拔有一千多米,出了城再往南便是撒哈拉沙漠了。所以,奥尔扎扎特有个很牛逼的诨名叫作“沙漠之门”。但相比这个通俗的名字,林薇更喜欢它的本名,因为当地租车行的司机告诉她,奥尔扎扎特在阿拉伯语里是“宁静无声”或者“远离混乱”的意思。她喜欢这个名字背后与世隔绝、远离尘嚣的含义,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地方,应该是她中意的。
只可惜如今的奥尔扎扎特早已经今非昔比了,它的确很小,人口不过五六万,所有的建筑都沿着一条主大街铺展,与其说是城市,倒更像是一个小镇。当初建造它,并为它命名的伯伯尔人大约不会想到,千年之后,这里也会变成一个旅游胜地,到处都能看到外国面孔。到摩洛哥来度假的人大多会来这里转一转,特别是因为城市附近还有片厂,许多国际制片公司来这里拍电影,比如《木乃伊》、《冰与火之歌》之类都有不少在此地拍摄的镜头。
出发的那一天,三十一个人分成两队,陈效在二队,同队友一起乘车离开奥尔扎扎特去木汉密德,这一程又是五个多小时。林薇坐着租来的车子一同前往。
在路上,司机又告诉她,他们最初到达的城市达尔贝儿其实就是那个世人皆知的“卡萨布兰卡”,政府为了肃清殖民余孽,才将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改回了原先阿拉伯语地名“达尔贝儿”,但意思都是一样的——“白色的宫殿”。
林薇有些意外,却已没有了太多的震撼,那些旅游胜地大多都有不少类似于这样的故事的。于是,她又问司机:“木汉密德”,这个地名又有什么含义?
司机回答:“the oad(路的尽头)。”
“也是阿拉伯语里的意思?”林薇继续问下去。
“不是,不是,”司机笑答,“九号公路到那里就结束了。”
“再下去就是撒哈拉?”她又问。
“是啊,”司机这样回答,“再往前,就只有沙子、放牧人和驼队了。”
木汉密德是深入沙漠之前可以看到的最后一片绿洲,古时候,行商的驼队总是在此地休整,贸易最繁忙的时侯甚至会有几千匹之多的骆驼在此聚集。水援助组织的撒哈拉长征,就从那个小村子开始。
他们在村子里过夜,次日一早,队伍正式出发之前也没有什么仪式,只是一群人站在吉普车边上合了个影而已。每一队人都有一名向导带队,还有两匹骆驼跟着,驮着最少限度的宿营用品、食物和水。
虽然时间还早,太阳尚未升到最高处,但热浪已经开始在沙漠的边缘肆虐侵袭。林薇坐在车里,看着他们渐行渐远,宛若现代人看着一群原始人。陈效穿着浅卡其色的长袖衬衣,领口袖口全都扎紧,土色长裤也束紧了,一双靴子一直穿小腿一半高的地方,头上戴着大沿的遮阳帽,脖子后面还包着防晒遮挡风沙的黄色塑胶步。这一身全都是向导推荐的专业装备,却也是他迄今为止最难看的一身行头,他一向是很注意仪表的人,如今这幅样子看的林薇只想笑。直到他回过头,朝她挥了挥手,阳光倾倒在灰白色的砾石上,反光强烈,车里比较暗,她侧过脸去几乎要落泪,只是不知道他看到没有。防风的墨镜遮着眼睛,她也看不到那后面的表情。
而后,他就背过身走了。她原车返回,路上不是很顺利,再回到奥尔扎扎特,天已经全黑了。
第二天,林薇就得到消息,出发后不过一日,便有四个人要求退出,情况果然就跟组办方所说的差不多。她并不知道具体都有谁,保障车从奥尔扎扎特开出去接他们回来,车门打开的时侯,她心情复杂,既希望又不希望看到陈效从上面走下来。接下来的两天又有一个人因疾病退出,一个人因为扭伤了脚踝。<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