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2/3)
官都变得格外有味道,越发的耐看。或者这只是他自己生了妄想,才会这般认为罢了?明明只是个长相平平的丑小子罢了。想罢,项清春心中有些僵硬,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
“小师弟,你说的表叔就是谭家的那个谭寄溪么?”莫潜倒是听说过这个人,毕竟谭家可是自家妻子的外祖母娘家,虽然这亲戚关系扯得挺远的,但也是门亲戚不是,对谭寄溪这个谭家的宝贝疙瘩有些印象,忙问道:“听说他与温表哥长得十分相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温表哥的儿子呢。”
“对~~”温彦平有些自豪地说。谭寄溪名义上虽然是表叔,但年纪比自己小,又长得这般像温大人,她在心里是当弟弟看待的,与谭寄溪的感情十分好,所以才会这般重视谭寄溪的京城之行,也想将他介绍给自己的这些师兄们认识。
见她这模样,在场的几个少年如何看不出她对谭寄溪的在意,索性近来无事,便答应了她到时会好好招待谭寄溪。
说了目的后,温彦平又想起之前的话题,捂着嘴笑着凑到项清春那里八卦,“狐狸精,你娘近来真的要给你选妻么?”
项清春瞥了她一眼,淡淡地道:“确实如此。”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罢了。
温彦平搓搓手,兴奋道:“那你看中了哪家的小娘子?”
不知为何,看到她这般兴奋,心里止不住地涌起一股怒意。心里已经阴暗得不行,语气却没什么变化:“没有。”
“诶?”温彦平双目圆瞪,“你都看不上眼?”
这时,卫朝浥哼笑一声,说道:“以狐狸精苛刻的眼光,他能瞧得上眼才怪。”然后将一手撑在项清春的肩膀上,又道:“狐狸精,我觉得你还是死心吧,随便凑和着找个贵女娶了算了,这世界上能长得比你还要出众的女子实在是太少了。”
闻言,在场的人看向项清春那张脸,不约而同地点头同意此话。项清春这个人看起来斯斯文文,一副清雅的贵公子模样,其实性格极为偏执极端,追求美丽的皮相,皮相不出众的人从来无法入他的眼。他在少年时期便说过,将来要娶的妻子绝对要比自己长得还要出色的女子。而少年时的项清春已经是个美少年,不过眉眼稚嫩,看起来只是让人觉得漂亮罢了。等年纪渐长,那种奇特的风骨形成后,容貌也往妖异上发展,眯起眼睛的时候,活脱脱就是只狐狸精在世,怨不得大伙都跟着改口叫他狐狸精了。
所以说,若真的要娶个比他长得还要美丽的姑娘,他们觉得项清春这辈子可能娶不到老婆了,若不能凑和着,还是打光棍吧。
莫潜点头道:“卫少说得极是。而且……”已经称不上胖子的莫潜鬼鬼祟祟地凑近他,小声说:“狐狸精啊,我听说你房里挺多貌美的丫环的,不过都没有留久,你……真的因为她们没你长得漂亮,所以不屑于碰她们么?”
“闭嘴!”项清春直接一巴掌拍到那脑袋上去,玉面上浮现些许红晕,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
可是这模样看在温彦平眼里,越发地肯定了狐狸精有难言之隐,顿时同情无比。她知道男人对自己不行的事情极度在意,所以难得好心地没有拆穿他,甚至决定以后要顾着点他的面子,为他掩饰一二吧。哎,谁让狐狸精虽然一肚子坏水,但也帮了她很多忙呢,这点儿男人的面子,她还是很好心地不挑明,大家心里知道就行了。
项清春刚修理完了胡言乱语的胖子,转头便瞧见某人同情的目光,顿时头皮有些发麻,饶是他一向聪明,也不知道某人的脑洞脑补到哪里去了。
难得的聚会就在众人心思各异中结束了。
与他们告别后,温彦平带着小弟弟阿雪去味然居买铜锣烧。
不过项清春询问他们的目的后,眉头微蹙了下,决定跟他们同行。对此,温彦平一阵奇怪,不由问道:“狐狸精,你也喜欢味然居的铜锣烧么?”
项清春淡然道:“尚可。”
阿雪听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人喜欢,整张小脸都亮了起来,一手拉着温彦平的手,一只手抓着项清春,在他们中间一蹦一跳地走着,奶奶糯糯的声音叫道:“狐狸师兄,阿雪可喜欢铜锣烧了,吃了铜锣烧会有好运气哦,狐狸师兄也和阿雪一起吃铜锣烧增加运气吧~~”
项清春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着语调轻快的小包子,心中再一次怀疑,这般单蠢傻二的孩子,真的是温大人的儿子么?
温彦平望天,心说阿雪调皮捣蛋时像温大人,犯蠢卖二时就像如翠姑娘,没啥好奇怪的。
刚买好了铜锣烧,三人踏出味然居时,恰巧遇到大皇子带着几个随从走过。
“温彦平!”大皇子有些诧异地看着三人,牵着孩子买铜锣烧什么的,为毛他会觉得这是一家三口的感觉呢?
“见过大殿下。”温彦平和项清春忙过来行礼请安。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大皇子随意问道,视线扫过项清春,见他恭敬地垂着眼,神色淡然,宠辱不惊,心头不知怎么地有些不是滋味。
项清春这个人是极为聪明的,自从他跟在自己身边起,他素来极满意他的机智手腕,可是项清春这人的心思难测,又素有野心,稍不留意,被他反咬一口不自知。大皇子虽然一直对他信赖有加,但却经不住身边的人有心挑拨,在几位谋士的暗示下,大皇子对他生出防备之心。所以前段时间,他寻了个由头将他明斥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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