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1/3)
`p`jj`p` 陈挽风与其说是在养病,不如说是在养伤,虞娘伤了他的心,虽然不是不能理解她的作为,然而作为当事人的陈挽风,伤心之余不免怨恨,怨恨之余又不免了想念。
分别的第十三天,陈挽风依然是数着日子来过,他的风寒早就好了,每天却还懒洋洋的,吃完中饭就搬一把靠椅在丝瓜架子下躺着晒太阳,晒着晒着就睡着了,梦里不知梦见了什么,常常笑着醒来,醒来又是一阵呆滞。
对于李大叔这种勤劳善良的庄上人来说,简直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怎么有人有手有脚却成天优哉游哉的不思劳作?不会太懒惰了一点么?
不好说当面说陈挽风,他背地里跟自己媳妇说:“这陈小哥儿怕是在家当公子哥当习惯了,这么些天也不见他出去找一门营生,虽然他有家产傍身,可坐吃山空总不是回事啊。”
李大婶却道:“就你喜欢瞎操心,我看那陈小哥儿成天丢了三魂一样唉声叹气,说不定是心里头有了喜欢的姑娘家,可是自己家里出了变故,所以错过了缘分才这般失魂落魄吧。”
李大叔也有年轻过,想起当年跟李大婶求亲却被她娘家为难时,他也跟陈小哥儿现在这幅样子一样,再根据陈挽风自己编造的身世,突然就给他脑补出了一个从家族争斗中落败,又不得不和心上人错失良缘的失意形象。
“哎,大丈夫何患无妻,改日我去劝劝陈小哥儿,他既然离开了家里出来闯荡,就要放下过去,趁着如今手头有钱,就该赶紧置办一块地,盖个房子请几个长工,日子可不就安定下来了么,若是再娶个勤快的媳妇,过不了几年连娃儿都有了,这才是正经过日子的样子。”李大叔道。
像李大叔这样勤勤恳恳过日子的人,最看不得人游手好闲,觉得世上最安心的事,莫过于自己有田有屋,他这样替陈挽风打算,虽然有些多管闲事之嫌,却也是一番好意。
这一天陈挽风睡饱了午觉,收了躺椅打算回屋子,一转身看到李大叔的大女儿荷姐儿蹲在院门口不知干什么,他悄悄放下椅子过去一看,原来她正蹲在地上用树枝写她自己的名字。
“李——荷——祖?”陈挽风念了出来,把荷姐儿吓了一跳。
荷姐儿今年刚刚十五岁,性子很怕羞,之前每次见了陈挽风就躲开,这回碰了个正着,难得没有逃走,而涨红着脸用蚊子般细的声音小声问:“你……你会写字?”
“嗯啊。”陈挽风道:“这是你的名字吗?”
荷姐儿脸更红了,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很窘迫的道:“不是,我写错了,应该是李荷姐……”
陈挽风看了看地上的字,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荷姐儿不认识字,正在学写自己的名字。
在这种乡野地方,若是父母开明,膝下又有儿子,可能还会送儿子去进几年学,可若是生的闺女,根本不可能送去读书认字,李大叔虽然人好,也送了小儿子去读书,却还没奢侈到连女儿也送去读书的地步,故而荷姐儿到现在连名字也不会写。
庄子上许多人也是如此,每年收粮食的时候只要在管事的簿子上按个手印就行了,所以在这里不会写字真不算什么。
荷姐儿央弟弟教她写自己的名字,正偷偷的私下练习,结果叫陈挽风撞见了,还指出她写错了,她心里又急又羞,忙丢了树枝儿要走。
陈挽风蹲下来捡起树枝,道:“你别慌,这个字儿该这么写。”说着就在地上认真写起来了。
荷姐儿正准备要逃走,突然听见他这么说,然后又回头看他真的在地上写字,不由就停下来了。
陈挽风抬起头,指着地上他写好的“姐”字望着她一笑,道:“你看,这样就对了。”
不得不说,陈挽风的样貌还是生的不错的,身材欣长,五官俊秀,至少在这种时候,这毫无防备的一笑,看的荷姐儿脸更烫了,恨不能拔腿就跑,可偏偏移不动步子。
陈挽风笑着笑着,突然又怔住了,倒不是因为荷姐,而是因为透过荷姐,他想起自己曾经就是这么教虞娘写字。
他们用泥地当纸,枯枝当笔,他握着虞娘冰凉的手,一笔一画的教她写字。
昔日种种,与眼前一切,好像两个不同的世界
陈挽风的心又疼了起来,他的笑容顿时丢失了,怔怔然的丢开树枝站了起来,喃喃道:“我先进去了,我有点不舒服。”
他说完落荒而逃,留下不明所以的荷姐一人。
陈挽风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他厌烦了那些僵尸亡灵以及过于惊心动魄的日子,这就是为什么他决定放弃学习道术的原因。
如果他不曾学习那本古怪的茅山道法,就不会遇到虞娘和那些事,可能他现在就只是个普通人,不会太快乐,也不会太难过,那样也没什么不好。
陈挽风又躲起来舔伤了,傍晚时分,李大婶做好了晚饭却还不见李大叔回家,正奇怪着,她家的院门就被人推开了,六七个人抬着她的丈夫回来了,李庄的管家也在其中,此人大约三十岁多岁,蓄着山羊胡,衣裳穿着考究,人称东爷。
东爷一进门就喊:“李家媳妇你来看看吧,你家男人发病了,你看看怎么办才好!”
李大叔还很年轻力壮,是家里的主心骨,一听丈夫出事了,李大婶立马扑了过去,只见她男人牙关紧咬,面色煞青,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论她怎么推他喊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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