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八、一见杨过误终身(上)(薇薇番外 )(1/2)
有种说法,叫一见杨过误终身。
程英、陆无双、公孙绿萼、郭襄,无一例外的以悲剧收场,她们与杨过相遇的时候,无一不是年轻貌美,有无数可能在未来等着她们,然而她们却放弃,只为守着曾经的一段记忆。
作为一枚新时代女青年,我实在是很不屑,不就是个男人嘛,没了这个还会有下一个,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可是真的轮到自己的时候,却同样也是一点抵抗也没有就缴械投降了。
第一眼见到他,心里就跳出一个想法——就是他了。
据说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建立在外貌的基础上,也曾想过自己这种心理或许不过是犯花痴的终极版本。还记得第一次见他,就像空气都被抽空了,完全没办法呼吸。是的,他长的很好看,而且恰好是我喜欢的那种,但是也不是没有见过外形比他分更高的,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
或许这是爱或许不是,这都不重要,想要的就去争取,不必想太多。去他的女孩要矜持,我才不管,总之朱厌你给我听好了,我管薇薇就是喜欢你了,你做好准备吧。
于是就这么气势汹汹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可惜朱厌总是很有礼貌地退避,他总是能找到合适的方法待在安全距离之外。
小林子说,朱厌自恋唠叨又欠打,其实她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点没有说——花心。小林子欲言又止的眼神已经充分表达了她想说的话,这家伙从来都是这样,完全不懂得隐藏自己的想法,要从她的表情猜出她在想什么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我当然很清楚,朱厌并非良人,但是我喜欢他,这一点无可置疑。
我喜欢热闹,喜欢那种吵吵嚷嚷的地方,大家看起来都开心并且充满活力,可是小林子不喜欢,我也从来不会带她去乱七八糟的地方,毕竟这种地方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我可不想她学坏。有的时候,觉得她就像妹妹,忍不住想维护她照顾她。
那天刚进酒吧就看见朱厌。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是会发光的,就算是在人群中,你也能一眼就看见他。况且他本身就出众,说句不怕遭人骂的话,在一堆乱七八糟的人群里,他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但是我没有上去和他打招呼,而是选择坐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得出他常来这里,因为有很多人和他打招呼,特别是各色各样的美女。这很好理解,像他这样的帅哥就跟磁石一样,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能吸引无数女人。他笑着回应每个人,就算是其中一些看上去很讨厌的人,他也没有流露出一丝不耐。有个穿的跟夜场小姐似的大妈端着酒杯走到他旁边,我认出她端的酒是“沉睡”,看上去清淡喝起来也清淡,但是酒性之烈连我这种自诩酒量不错的人都不敢轻易尝试。很少人能认得出来,因为这是款新出的酒,很可惜调这种酒的人是我朋友。
如果眼神能实质化,夜场大妈的眼神就是两只急不可耐的手,把朱厌从上到下摸了一遍。这种眼神配上“沉睡”,傻瓜都能想到她有什么目的。我犹豫着要不要去提醒一下,也不知道他的酒量怎么样,要是真栽在这种夜场大妈手里那也太可惜了。只是还没等我阻止,他就端着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后,他把空杯子放下就站起来离开。夜场大妈一脸失望,因为朱厌眼神清明,就好像刚喝下去的不过是一杯白水。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嗯,毕竟是朋友,要关心一下……我试着给自己这么解释,但是立刻就被推翻了,这么拙劣的借口,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好吧,我跟上去是因为我喜欢他,就这样。
一直到走出酒吧,他看上去都非常正常,身姿挺直、步伐稳健,然后在出了酒吧十米之后,“啪”的一下直挺挺摔在地上。我吓了一跳,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于是赶紧跑过去看看,发现他只是睡着了。
“喂。”我晃晃他,这也太夸张了吧,本来以为像他这样的人酒量就算没到惊人的地步应该也差不到哪去,谁知道就这样倒了。那个夜场大妈要是知道了肯定得后悔死。
我只好肩负起送他回家的职责,在司机的帮助下把他弄上出租。他靠在我身上睡得很沉,样子安静又美好。我突然很享受这一刻,甚至想到如果能永远随时看到他该有多好,这个念头吓了我一跳,我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萌生出真的在一起的念头。对我来说,爱是存在的,但它非常短暂,所以我愿意享受每个男人爱我的时刻,等爱消散了就离开。可是现在竟然会去想老掉牙的天长地久,一定是刚才喝的酒让我大脑有点异常。
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氛围真是非常好,安逸又幸福。然而贼老天从来不会让美好的东西长存,这一点我一直坚信不疑。
朱厌突然伸出胳膊抱住我,呦,这小子怕是在装醉吧,现在露出狐狸尾巴了。哼哼,看来我管薇薇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只是还没等我得意的笑出声,他突然喊了一声——妈妈。
妈妈……妈妈……妈……我靠!
虽然早就不是年方二八的妙龄少女,可是我自认为还算是年轻漂亮,他竟然叫我妈妈!妈妈?你才是妈,你们全家都是妈。就算喜欢他,我也用了好几次深呼吸才勉强遏制住把他从车上直接踹下去的冲动。
他在我怀里蹭了蹭,我瞬间就心软了。真是没出息啊没出息,可是我也拿自己没办法。而且被他抱着的感觉,真好。
“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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