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大型化(1/2)
在一九三四年底,也就是临时组建的“中国海军舰船设计工程院”(后来该机构并入了中国海军造船厂,成为中国海军的御用舰船设计单位,大战期间中国海军绝大多数战舰的设计均来自该机构)完成了“北京”级的设计工作时,冯承乾就意识到,这种在性能上追求极致的战舰,很有可能让海军无法负担。
只是,当时冯承乾并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在一九三四年,中国海军并不缺钱。前面已经提到,除了当年获得的高额军费预算之外,日本分五年支付的战争赔款中,有百分之三十六用于海军建设,可以说中国海军有的是钱。
问题是,这种发展方式肯定无法持续下去。
要知道,日本的战争赔款将在五年内还清,只能维持到一九三八年,而且军费预算也不可能以每年百分之三十的速度增长。事实上,在一九三六到一九三七财年度,中国的军费增长额度就降低到了百分之十。
也就是说,海军的钱迟早会被花光。
如此一来,在资金充裕时设计建造的那些“完美战舰”,在资金不足的时候,别说继续建造,能否维持都是个问题。
要知道,战舰的造价越高,维护费用就越高。
三年之后,即一九三七年底,“华盛顿条约”即将作废的时候,冯承乾终于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有多么严重。
当时,冯承乾放弃了同时建造四艘“北京”级的想法,因为这会占用海军在一九三八到一九三九财年度装备建造预算的一半以上。只是,“北京”级的设计早已完善,几家主要造船厂也各自提交了详细的建造规划书,如果立即取消,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各大造船厂都将开工不足。受此影响,冯承乾批准建造两艘“北京”级,并且立即启动了下一级防空战舰的设计工作。
此时,中国海军造船厂已经成立,而且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战舰建造单位。
有了设计“北京”级的经验,加上冯承乾已经启动了第二批三艘“秦始皇”级舰队航母的建造项目,需要尽快建造足够多的防空战舰,所以海军造船厂的工程师选择了一个最简单快捷的办法,即在“北京”级的基础上,进行缩小处理,以最快的速度设计出一种能够让海军承受得起的防空战舰。
这就是“南京”级防空巡洋舰。
在命名上,就能看出“北京”级与“南京”级的差别。
中国海军一直把“北京”级归为“防空战舰”,而按照通俗理解,“战舰”在狭义上仅指战列舰等主力舰,因此“北京”级属于主力舰范畴,比巡洋舰高了一级,而“南京”级在命名的时候被定为“防空巡洋舰”,明显属于巡洋舰的一种,而不在主力舰的范畴之中,也就比“北京”级低了一个级别。
当时,巡洋舰是一种相对廉价的战舰。
这也恰如其分的表明了“南京”级的核心,即这是一种廉价的防空战舰。
只是,廉价不等于低能。
“南京”级的标准排水量为一万四千吨,满载排水量为一万六千八百吨,舰长为一百六十四米、宽二十一米,最高航速三十三节,最大续航距离六千海里;配备三座三联装二百毫米主炮炮塔、八座双联装一百零五毫米副炮炮塔、十二座四联装四十毫米高射炮、六座双联装四十毫米高射炮与二十四门二十毫米机关炮。
在防空火力上,“南京”级在有限的吨位内,达到了战列舰级的水准。
难能可贵的是,“南京”级还拥有重巡洋舰级的主炮。
最初的时候,冯承乾并不要求“南京”级配备二百毫米舰炮。原因也很有意思,在“南京”级之前,中国海军没有战舰配备这种舰炮,而且中国的兵工厂也没有能力生产这种舰炮与配套的炮弹。如果为“南京”级配备这种舰炮,就得从德意志第二帝国引进,至少得购买生产专利,而这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冯承乾压根就没有想过建造配备这种火炮的重巡洋舰。
冯承乾瞧不起重巡洋舰,不是没有道理的。
要知道,重巡洋舰是“华盛顿条约”下的“怪胎”,很像是缩小版的战列巡洋舰,即过于重视火力,忽视了防护。结果就是,重巡洋舰在拥有火力优势之后,在与配备了六英寸舰炮的轻巡洋舰对阵时,实际上没有半点优势可言。原因很简单,重巡洋舰的装甲防护在任何距离上都挡不住六英寸穿甲弹。更重要的是,巡洋舰的交战距离往往在一万米以内,很少像主力舰那样达到两万米,而在这种距离的战斗中,主炮的射速比炮弹的威力更重要,而八英寸舰炮的射速明显不如六英寸舰炮。
虽然没有实战证明,但是冯承乾非常清楚,重巡洋舰根本没有多少实战价值。
事实上,除了日本与美国,没有哪个国家重视重巡洋舰,英国皇家海军只是象征性的建造了几艘,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根本就没有建造重巡洋舰。有趣的是,美国海军建造重巡洋舰的初衷是为了对抗日本海军的重巡洋舰。
问题是,为排水量在一万五千吨左右的“南京”级配备一百五十毫米舰炮,显然是大舰装小炮,无法充分利用“南京”级的吨位,也就会造成一定的浪费。此外,中国海军拥有的轻巡洋舰,除了当时正在建造的,都拥有二十年以上的舰龄了,根本无法对抗日本海军的重巡洋舰。
正是如此,冯承乾才采纳了工程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