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致命缺陷(1/2)
十点十五分,顺利突破了高射炮火力的九架“塘鹅”在离“列克星敦”号大约八百米处投下了鱼雷。
鱼雷攻击有一个最短投雷距离。
主要就是,鱼雷在投下之后,会在惯性作用下冲向海底,然后才会在水平舵的控制下上浮到攻击深度上。显然,这是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鱼雷的推进器已经开始运转,也就会航行一段距离。如果鱼雷还没有达到攻击深度就已经跑完了攻击航程,那么就很有可能从敌舰下方穿过去。
对于没有磁感应近炸引信的鱼雷来说,这就意味着脱靶。
正常情况下,航空鱼雷的最短投雷距离都不会太远,毕竟在设计的时候,得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较为狭窄的海域内作战,肯定会限制投雷距离。只是,在实战中,投雷距离不会近到哪里去。一是鱼雷攻击机的况,都会改变鱼雷的最短投雷距离。二是投雷距离越近,意味着鱼雷攻击机在高射炮面前暴露的时间越长,受到的威胁越大,被击落的可能性就越高。显然,即便是最有胆色的飞行员,也不会在极限距离上投雷。
实战中,投雷距离一般在八百米左右。
这也是中国海军航空兵在实战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如果投雷距离低于八百米,鱼雷攻击机的生存率将大幅度降低,而高于八百米,鱼雷的命中率又会直线下降,只有在八百米左右才能达到平衡。
当然,这也与敌舰上的防空火力有关。
大战初期,各国的小口径高射炮都以二十毫米机关炮为主,而且这种广泛使用的高射炮均来自瑞士,即由瑞士厄利空公司开发,其他国家要么是购买了生产专利,要么是进行了反向测绘仿制。
理论上,二十毫米机关炮的最大有效射程为两千米,但是在实战中,超过一千米就没有多大的威胁了。事实上,这也正是战争后期,中美海军都淘汰了二十毫米机关炮,换上了口径更大的机关炮的主要原因。
对鱼雷攻击机来说,威胁最大的就是中小口径机关炮。
在拦截低空目标的时候,受射速、射界、以及炮塔的旋转速度限制,大口径高射炮基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四十毫米机关炮的射程足够远,而且大多是四联装,所以鱼雷攻击机不可能避开其构筑的火力。结果就是,鱼雷攻击机飞行员首先考虑的,就是敌舰上的二十毫米机关炮构成的威胁。
也正是如此,八百米的投雷距离才最为恰当。
鱼雷攻击机投下鱼雷的时候,“列克星敦”号才把航向调整了不到六十度,还要把航向再调整六十度,才能把舰首朝向鱼雷来袭方向。
这个时候,“列克星敦”号已别无选择,只能继续转向。
如果停止转向,就等于把右舷暴露在了鱼雷面前。如果向左转向,即便不考虑航母巨大的惯性,也需要转过一百二十度,才能把舰尾朝向鱼雷来袭方向,显然所花的时间比继续向右转向多得多。
问题是,“列克星敦”号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转向六十度了。
对航速为四十五节的航空鱼雷而言,跑完八百米,即便算上初始加速阶段,总共也要不到四十秒,而“列克星敦”号在全速航行时,转向角速度只有每秒一度,即在被鱼雷击中之前,只能转向四十度。如此一来,在被鱼雷集中之前,“列克星敦”号的右舷依然暴露在鱼雷面前,暴露的水线长度大约为九十米。
当时,鱼雷攻击机群投下的九条鱼雷,间隔距离都低于一百米。
理论上,“列克星敦”号有逃脱的机会,但是概率不会超过百分之十,即“列克星敦”号必须恰好处于两条鱼雷之间,舰首与舰尾离鱼雷的攻击航线都在五米左右,稍有偏差就会被鱼雷击中。
显然,没有这么恰巧的事情。
要知道,要让一艘四万吨的航母以如此精确的航线航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以说,在鱼雷攻击机投下了鱼雷之后,“列克星敦”号就只能听天由命,把一切交给琢磨不透的命运了。
当时,“列克星敦”号上的高射炮没再继续向转向撤离的鱼雷攻击机开火,而是把炮口对准了海面,向逼近的鱼雷射击。
显然,这完全是徒劳。
在攻击航母的时候,鱼雷的定深一般在四米左右,而在攻击像“列克星敦”号这样的大型航母时,鱼雷的定深有可能达到六米,小口径炮弹根本不可能对水面下四到六米的鱼雷构成威胁。
最后关头,“列克星敦”号的舰长做了最大的努力,即不顾飞行甲板上的战机,下令以最大角速度转向。
只是,“列克星敦”号没能侥幸逃脱。
更要命的是,此时一直在高空等待机会的俯冲轰炸机也加入了进来,甚至连护航战斗机也开始攻击“列克星敦”号。
也就在这个时候,美军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首先拦截战斗机。
因为美军舰队上空的防空战斗机并不多,而且“野猫”的性能比“海鹰”差了许多,所以在大机群赶到之后,护航战斗机没有花多少力气就驱逐了防空战斗机,掌握了美军舰队的制空权。
在完成了首要使命之后,护航战斗机没有撤退,而是加入了攻击美舰的行动。
事实上,这也正是中国海军航空兵在对日作战中,总结出的经验。
虽然战斗机在执行护航任务的时候,都不能挂载炸弹,但是参加攻击行动,确实能够显著提高轰炸机与攻击机的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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