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零章(1/3)
知道向阳喜欢吃肉,向小萱特意做了好几样的荤菜,夏天大家胃口都不怎么好,她做的大多是凉菜,清爽开胃,大家也能多吃点。
看着菜多,摆了一桌子,不过每样都只有小小的一碟,这样才能不浪费。虽说有冰箱,但自从哥哥他们走后,小萱做菜从来都是做的小份,宁愿多费点功夫做多一个菜,也不想吃剩菜。
所以,刚放下碗向阳就打趣小萱越来越俭省,一份泡椒凤爪里面就只有十来个切碎的凤爪,还没吃过瘾就没了。向小萱拉着向阳来到冰箱处,他们家的冰箱是双开门大冰箱,示意他拉开冰箱门,里面好几个小小的玻璃坛子,满满的都是泡椒凤爪。
这是她做好准备当零食吃的,晚饭的时候只是拿出来尝尝味道,当开胃菜的。
“你以前不是最喜欢猪蹄吗,怎么改了?”向小萱拿了一个坛子递给向阳让他吃着玩,关上冰箱门,觉得奇怪,她还特意为他做了凉拌猪蹄,以前他明明就喜欢吃肉多的东西,难道去了美国,连肉都不喜欢了?
向阳白了她一眼,外国人不吃内脏和鸡脚这种东西,他也是很久没吃到,解馋而已。
向小萱看他直接抱着小坛子吃个不停,有点好笑,“喜欢的话,等你走的时候我全部给你打包好,抽真空,让你带过去慢慢吃!”
向阳点头,“再多做一点,我也分点给他们!”
收拾好碗筷,休息了一会儿,向小萱就把向爸和向妈赶去睡觉,长途飞行是最累的,而且,他们去了美国这么久,需要倒时差。至于向阳,向小萱让他先去洗澡,然后他们再聊。
向阳把装着要给她的礼物的箱子拖到她屋里,又把他的电脑搬到她屋里,一幅长谈的样子。向阳一边上网留意美股,一边回答小萱的问题。
向小萱觉得,他们家应该是走在科技的前段了,在目前好多人连电脑都不经常用的时候,他们家就用上了无线网络,她有时候都在想,要是从十年后拿一部智能手机过来,他们家应该也可以用wifi上网。
最让她郁闷的是,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家里有学计算机的,每当笔记本出现一个性能的抬升,他们就会给她也买一台,换句话说,她基本每年就要换一台电脑用,这才四年的时间,她都换了有三台电脑了,这还不算最开始向爸买的那台台式机。有时候她真想跟向辉及沈乾说,不要再给她换了,她也不经常用,好不容易用习惯了,又换新的,然后又继续这种习惯-换-习惯的过程。
她这话也不好说出口,因为他们也是好意,不过,她也没有浪费,换下来的电脑她都送给向鸿他们了。
“向阳哥,你准备什么时候回老家?”向小萱先打开黑色的箱子,把箱子里面的衣服拿出来挂衣柜里。这个箱子里明显就是向妈买的,衣服裙子鞋子纱巾。她的衣服里面最多的就是自己公司生产的,一是间接给衣服做广告,二是他们可以拿出厂价,价格便宜,质量还好。
自从和当时美国那家公司约定的四年到期后,她就不怎么画图稿了,包括和陈海合作的风尚公司现在都是聘请的专业设计师在做。她总是觉得,剽窃来的对图稿本来的设计师来说不公平,当初是家里穷没办法,她要靠这个来生活,现在家里不需要了,她也就放下了。
这几年风尚越发的壮大,没画图后,她和向爸向妈商量过要减少在风尚的股份,或者以现在的价格全部卖给陈海,自家只要能按照批发价拿衣服就好,不过后来陈海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拒绝了。既然陈海都不在意,那她也没理由嫌弃钱多啊,不过也和陈海约定好,要是哪天他觉得吃亏,可以按照现在的价格把股份买回去。
向妈就是从她不画图稿开始喜欢看流行杂志的,也喜欢照着杂志给她搭配衣服,就像玩洋娃娃一样。
“回老家?”向阳看着电脑皱眉,“后天就回,明天把陈瑞的东西给陈叔叔送过去。”
向小萱收拾好一个箱子,看到旁边一个银色的行李箱,看到这个行李箱,就知道是沈乾买的,因为她只和他说过一次,当时她在杂志上看到觉得漂亮,但是好像a市没有,正好和他聊天的时候就说起这事,没想到他居然特意去买了。
打开箱子,里面大半箱子都是吃的,然后就是几个小小的包装精美的钱包还有一个包装精美的大盒子。要说,沈乾除了喜欢送她吃的以外,就喜欢送她钱包,各式各样的,从lv到不知名牌子的手工钱包,都是很漂亮的,不得不说,沈乾的眼光很好,这也导致了她现在有一抽屉的钱包。
拿出那个大盒子,拆开,里面是个,向小萱诧异,乾哥不是一向只送她钱包吗,怎么怎么想起送手提包了?
她再没常识也知道死贵好不,虽说现在她有钱,但也不敢轻易就把至少好几万的包包提出去,现在路上小偷那么多,一不注意被划了该多心疼啊。
“乾哥居然送你爱马仕啊,不愧是有钱人,你该让他多送你几个!”向阳拿过包包仔细看了下,乾哥还真是大手笔,野生鳄鱼皮铂金包,怎么也要值个几万刀吧,还是不告诉小萱好了,不然她怕要把这个包供起来了。
向小萱准备放回盒子里,“我期待着你给我!”
发现盒子里还有张便签,向小萱拿起一看,原来这是沈乾给她的生日礼物,这样倒是解决了心里的疑惑,不过她还是不敢轻易地提出去,还是让它继续呆在盒子里等以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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