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危险境地(1/2)
陆星霜以为窥探到阿狸“生病”的原因,高高提起的心放了下来。在她记忆中,确实肯定了,萧无碍没有成为质子,而是在蜀地接受了系统完整的教育,身边围聚了许多能人异士,才在十二岁那年进京,为圣元帝贺六十寿。
这个早早出现的连胜英,自然被她当成无关紧要的人物,料想被蜀王轻易而举的摆平了罢!
可她没想到,现在她自己也是事件发生的“参与者”之一,而不是后期为收集情敌资料,从纸面得到消息,由始至终只是旁观者的皇后了!
连胜英身份特殊,蜀王也要给三分薄面,在药庐里来去自由,冷岩这个主人都没置喙的余地。这一日,他隔着窗问过了阿狸的病情,一转头,见到和嬷嬷抱着的陆星霜走过。眼神一动,跟了上去。
“嗯?这是谁家的孩子?”
“回大人,是陆教谕的女儿。”跟随的下人急忙回答。
“就是那个过了小郡王时疫病症的陆家女儿?”连胜英眼中闪烁着古怪的神色,“竟然还住在药庐里?本官竟不知,王爷的心胸如此开阔。”
“我家姑娘才没有得时疫!”小丫头九儿听到后面人的讲说,不忿的回头,挥舞拳头道。
和嬷嬷不得已顿住脚,转过身,对连胜英行礼,“连大人,老身代小主人这厢有礼了。”
她抱着陆星霜,本来不想搭理——自古也没让女眷露面招呼外男的道理,躲都都不及。可九儿先回话了,她也不能失礼人前。
连胜英眼眸蓦然一缩,看着这一主三仆。和嬷嬷年过六十了,不提也罢;两个丫鬟,刚刚挥舞拳头的,六七岁大小,穿着半旧的粉绸小袄,梳着的双丫髻,可惜头发不多,且有些碎黄。她生了一张肉乎乎的圆脸,额头饱满,鼻头挺翘,耳垂也有肉感。大眼睛黑润亮闪闪的,一抿嘴就露出两个小酒窝,十足憨态可爱。
另一个丫头,八九岁大小,还未长成,却有了亭亭玉立之姿,身穿藕色交领小袄,同色的百褶裙,头发浓密,肤色略微显得发黑,只看相貌五官,就知道将来必定出落的标致动人。尤其是双眸闪烁的灵气,以及眉宇间一丝不温驯的野性,令人记忆深刻。
可这两个丫头,跟在老妇怀里抱着的小女孩一比,就什么都不是了。
陆家女极小,怯弱娇嫩,抱在怀里更显恬静柔顺,她肤色如霜赛雪,巴掌大的小脸真真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一般来说,小孩子的皮肤都很好,可没见过这么好的,就如同煮熟鸡蛋新剥开壳的蛋白,那般柔嫩白皙,叫人一眼见了,就想咬一口。
她的五官也十分精致,分开来看,未必是最美的,可合在一起,就是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怎么喜欢。
“真是生得玉雪可爱啊!本官看着,跟太子妃养在膝下的清莹郡主相仿呢!”
连胜英脸上挂着奇异的笑容,主动上前,摸了摸陆星霜的头。
“这孩子,有大福气在后头!”
说罢,他仰了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转头走后还回首一望再望。
和嬷嬷被他的笑容笑得发毛,又非世交,又非熟人,这话说得简直莫名其妙!她抱紧了陆星霜,呵斥九儿,“以后遇到外男,不准搭话!”
竟然被一个心目中“小卒子”摸了头!陆星霜很不适应,前世贵为皇后,出嫁前也是金尊玉贵的,堂堂宣武将军兰赫之女,母家的表哥都不敢靠近,就怕唐突了。
今世不同往日,她现在只是个小女孩,以后这种事估计还多着呢,连胜英也不算太过分,就是夸了夸她有福气,顺便摸了一下头发而已,她想发怒,也不知冲谁去。
若是换了别人,估计要骂了——夸你你还不乐意?
可轮到陆星霜这里,她比谁都清楚“陆星霜”的福气。一嫁再嫁之身,还能得到皇帝的真爱,死了也要册封为皇后,是一般人能有的“福气”吗?何况还出生在清贵之极的书香世家,是这一代陆家仅有的两个嫡女之一,用掌上明珠形容也不为过。
她需要人来提醒这一点吗?
连胜英只是戾太子的走狗而已,圣元改年号后也不知道活着死了。估计换到前世她连连一个眼角都不会给的,因此根本没被放在心上。
到了傍晚时分,陆之焕突然一身酒气回来,让和嬷嬷收拾东西,马上搬到他县衙朋友的位于大青山半山腰的听风小筑里。
“焕哥儿,姑娘才吃了药,天也黑了,要不等等,明而天亮再说吧?”
“不行,嬷嬷,今晚之前必须搬走。”
陆之焕是典型的读书人,有正直的风骨,有浩然的正气,谈论起诗书之道滔滔不绝,但处理器日常家务琐事来,就抓瞎了。基本上他也不喜欢露短,硬要插手自己不擅长的事。
药庐的人越来越多,住着也不方便,和嬷嬷早有心搬走了。可看陆之焕一身酒气,这个时候就应该喝点醒酒汤,在泡个澡,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焕哥儿,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你跟嬷嬷交代一句也好!别让嬷嬷担忧啊!”
陆之焕沉默了一会儿,“今天的连胜英连大人对我道,愿意帮我运作回京。”
“啊?这是喜事啊!”和嬷嬷眉头一松,满眼喜悦。
“他还说,很喜欢霜霜。霜霜跟太子妃膝下的女儿清莹郡主年龄相仿,太子妃最喜欢漂亮的小女孩了,劝我送霜霜去东宫。”
“什么?”
和嬷嬷嘴唇动了两下,“搬、马上搬!”
…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