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爱红妆爱武装(1/2)
从卧牛村往东,沿途几十个村镇都是长安县下辖,也就是裴行俭这次救灾的对象,就在的队伍一路走走停停,遇到受灾的村子,就停上个一两日,安民放赈。
三人组分工明确,每到一处灾区,裴行俭带着差役分法救灾粮,维持秩序,孙思邈则救治伤员,分发药物,萧庭带着熊二和裴行俭拨给他的差役,把在卧牛村的那一套照葫芦画瓢来一遍,同时向村民传播地震中应该注意的常识。
几次下来,萧庭反而成了队伍中最吃香的人,每到一处,除了不能动的伤员,村子里的活人,都聚在一起听萧庭训话。那些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常识,在唐人看来是那么的神妙。自从萧庭把‘群众路线’和‘封建迷信’彻底糅合在一起之后,原本复杂的科学理论,从他嘴里说出来,就算是个大字不识的老农也听得懂,非但听得懂,还喜欢听。
虽然看上去萧庭很清闲,但孙思邈对萧庭的工作表示的极大的肯定,甚至认为萧庭是队伍中最重要的一个人。萧庭和孙思貌一路上还专门讨论过,人的恐惧很大程度来源于未知,你不懂它,就会怕它,懂了之后,就算它依旧能对你造成伤害,但至少可以鼓起勇气去面对,去把伤害降到最低。一群充满恐慌的人,是没法管理的,而萧庭传播的这些知识,让原本乱成一锅粥人心惶惶的灾民很快就安定了下来。
人工呼吸、神仙水这种‘仙家秘术’也随之普及了下去,短短十来天时间,萧庭到底收了多少徒弟,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就算是明天死了,萧庭也不愁没人给他送终。
小神仙为灾民带来的,不仅仅是精神文明,还有物质享受。五百斤野猪肉全部分给了灾民,救灾队伍所到之处,当天灾民的碗里都多出一块香喷喷的猪肉。大唐农户的日子还算不错,但远远没到天天吃肉的地步,一般的农户也就逢年过节才能称两斤肉,肉在这些农户心里往往是和喜事挂钩的,尽管有些人才丧失亲人,食之无味,但小神仙的名声,还有陛下的仁爱体恤之心,却随着‘肉’这种最实际的东西传播了出去。
三个人当中,最吃亏的还是裴行俭,‘黑脸明府’的外号莫名其妙的就流传开了。从这个外号就能看出来,百姓是有点怕裴行俭的,实际上救灾三人组里,裴行俭出力最多,干实事最多,但不走运的是,他干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活。
维持治安要出重拳,分粮食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满意,裴行俭处在这个位置上,既不能像孙思邈一样慈祥,也不可能像萧庭那样亲和,必须保持足够的威慑力,只能跨个刀板着脸冒充煞星,偶尔还要处置几个闹事的灾民,自然不讨喜欢。
一段时间下来,裴行俭竟然养出了几分杀气,平时不说话的时候,浑身都透着一股生人勿进的冷厉味道,面无表情的朝那一坐立刻能起到清场的作用,大人小孩都不敢看他。不过只要他一开口,还是能瞧得出来,这人还是比较平易近人的。
朝夕相处渐渐的熟悉了,萧庭才知道,这位大唐的未来大帅竟然从来没上过战场。裴行俭二十多岁才出仕,之前一直在家读书,后来虽然当了两年兵,但都是管粮食的文职官员,所以从骨子上论,裴行俭应该算是个文人。
还真就是文人,裴行俭一笔字写得那叫一个好看!萧庭每次看到裴行俭写的手令都忍不住的羡慕嫉妒恨。不是说字如其人吗?为啥老子长的这么帅,字却跟雷劈过似的,你长的这么黑,写出来的字却龙飞凤舞?这不科学!
“修齐你不知道,我阿娘就一直反对我从军,每次一提到参军她老人家就掉眼泪,就寻死觅活。我自小就被逼着练字读书,人家读书是用眼,我读书是用笔,每读完一本书,要抄录十遍!改日你去我家的藏看看,就知道我为什么能写这笔好字了。”
裴行俭一点都不为他的字自豪,反而是一脸的幽怨,怅然道:“说出来怕是你都不信,有时候我都想把笔给撅了,哪怕战死疆场也好过日日在书房里练字!”
萧庭吐了吐舌头,可怜的娃,就跟上辈子那些明明不喜欢却被家长逼迫着参加各种补习班的小孩一样。裴家父子三人已经战死了两个,裴行俭是这一支最后的男丁,哪个当娘的都不想儿子战死疆场,她们宁可儿子一辈子碌碌无为甚至啃老,也绝不愿意眼看着儿子为了一个光荣的目标壮烈牺牲。
可作为一个年轻男子,谁不想建功立业?尤其裴行俭武将世家,自小听着父兄的故事长大,比一般人更加向往铁马金戈,当娘的希望儿子平平安安一辈子,当儿子的却只盼着能跃马疆场青史留名,这本就是两代人所处位置不同带来的无法调和的矛盾,不能说谁对谁错,大家都没错。
萧庭也只能劝道:“有一颗属于战场的心,却生一条书房的命。令堂让你读书是为了明理磨练信心,不过守约兄放心,我昨日夜观星象,可以确定,将来大唐名将之中必有你的名字!”
夜观星象是扯淡,昨晚跟裴行俭一块睡大车上,萧庭躺倒就睡着,呼噜打的震天响,一觉睡到大天亮,口水都把赈灾粮染湿了,裴行俭知道萧庭这是在安慰他,苦笑道:“修齐是我知音啊!但愿承你吉言吧。可惜这县令当的好好的,我又不能祸害百姓,不知要熬到何年才能有机会去军中。”
什么叫做‘不能祸害百姓’?萧庭不可思议的望着他,难道祸害百姓和当兵之间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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