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干爹(2/2)
p>被抱在涟漪怀中的初宝这会安静了下来,用自己的脸蛋无意识的摩擦着涟漪的胸膛,好像是在撒娇道:“娘,你怎么把我抱给那个怪人?人家好想你啊”褚越看着母女两个,眼里柔的像是要滴出水来。
“我听说你们背着我给小丫头找了一个干爹,所以才挑唆着孩子不认我是吧?”洪顿有些气馁的,走来走去,心里就是不乐意。
“这是说的什么话?你要是真的当了初宝的干爹,咱们之间又要怎么算,再说,就算你不是干爹也不妨碍疼她啊”褚越摇头道。
洪顿苦着脸,知道他说的是这么回事,可这心里却还是不得劲。
这时候,估计是觉得无聊了,小丫头抖抖自己手上精致的银手镯,上面刻着的是几朵莲花,在接口处镶嵌着几个精巧的小铃铛,每当她开始不耐烦的时候,就会抖动手脚,然后这脚上,手上的铃铛就开始依次响个不停。
当然,除了这丫头睡觉,只要是清醒的时候,很少有这铃铛不响的时候。
洪顿心里一直有一根刺,那就是这丫头这么好,偏偏有一个靠猪肉发家的干爹,他看上初宝干爹这个位子已经很久很久了,但是被人横刀多爱,能不郁闷嘛。
这话完全不能在表哥面前说的,一提起那朱俊卖猪肉的小子,他的脸就像是黑云压城一般。
听榭雅那丫头说过,这卖猪肉的小子家里也不简单,先前是看上这表嫂的,但是后,耍岁数也没耍过人家,最后栽到在表哥手上后,在两人成亲的好日子那天生生的离家出走了。
嗨,这行径完全就是小屁孩不成熟的行为嘛。
但是让人刮目相看的是,人家在外面打拼了一年,再回来的时候已经不在是先前那个屁都不懂的乡下孩子了,一年的磨练说长不常,说短不短,他家的双亲快要哭瞎了眼,儿子却换回了如今庞大的家业。
话说,那小子当时心灰意冷,竟然学起别人开始跑船了,一年的时间,原先白皙的皮肤变成了蜜色,身子也拔高了不少,一年的阅历让他变得成熟起来,要是时间转换到一年前,这涟漪未必能顺利的嫁给表哥。
啧啧,现在说这个也没用,好歹是人家亲成了,孩子生了,人生已经圆满了。
当初褚家的门房说有古人拜访的时候他也在场,那叫朱俊的小子看见表哥扶着涟漪出来,自己怀里还抱着睡的正香的小丫头时。
那眼睛可是真真切切的红了,红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看的出来,这小表嫂也是有些尴尬的,好在这小丫头及时的醒了过来,解了几人的尴尬,这朱俊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说要抱抱孩子。
看的出来,尤其是见到小丫头软软的身子,外加那水灵灵的眼眸,肯定会舍不得放手的,果然,果然!等片刻后就给孩子套上了那个长命锁以及那手镯子脚镯子,再然后,就蹬鼻子上脸要当孩子的干爹!
小表嫂有些为难,眼神求救似得看向那个不断冒着冷气的表哥,最后一丝同情心泛滥,这才允了他的请求,当初说多一个人疼孩子总是好的,可是他清楚的记得,表哥当初说这话的表情,学术上的用语分明是咬牙切齿!
不管怎么,人家大点的没捞着,小的是如愿捞着了,也算是有个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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