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花魁’评选大会(三)(1/2)
这个绿萼姑娘着实不简单。她深谙男人们的liè_yàn心里,懂得拿捏有度,总能适时地挑起男人的征服欲以及保护欲。
金华不由去想,如果自己是一个男人,恐怕多半也会被她迷倒。难怪被选作上一届的花魁,也算是实至名归。
无论如何,这位实在是芙蓉姐姐的一个劲敌。
正默默思量间,目光落在了坐在前排的夜锦衣身上,只见他面无表情地抱着双臂,一副别别扭扭,刻薄挑剔的样子。
金华‘扑哧’一笑,朝着夜锦衣招了招手,夜锦衣嘴角一抽,目光愤然转向别去,干脆装作没有看见她。
为了壮大芙蓉的粉丝团,金华当初可是费了好大劲儿,连哄带骗,才说服夜锦衣前来捧场。
可惜死乞白赖地求了很久,常叔还是死活不肯来。倩娘也是一句没兴趣,就干干脆脆地拒绝了。客房里的那位身份特殊,她自然不敢去请。
金华看看夜锦衣,再看看自己硬戴在他头上的那个印着芙蓉名号的绿色毡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真心不是故意的,实在是翻遍箱底,就只找到了这个。t
可是就算不喜欢这个颜色,也不至于从头到尾都阴沉个脸吧!乖乖,这里可是青楼哎,您老人家一副全身上下皆不爽的神气,到底要做给谁看?
来都来了,最起码表现得专业一点儿,像个男人一点儿,流几滴口水,叫几声好,不是也算来了一趟?
“好!”一声高亢的男声像是声援金华般,突然以摧朽拉枯的优势,力压群雄,从高处远远传来。
瞧瞧人家,金华向夜锦衣飘出一个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儿,又好奇地向声音的出去寻去。
待看清楚声音的主人,金华不由一愣,怎么这个红衣妖娆的身影莫名有点儿眼熟?忙定睛仔细一瞧,不由乐了,乖乖,瞧那妩媚的小眼神儿,瞧那风骚的小身段儿,这种将‘娘’渗透到骨子里,却并不让人觉得恶心的男人,恐怕全世界只有一个,那就是与金华有过一面之缘,还大方地借给她银子的‘恩人’,唐一只。
不,应该是唐逸之,‘唐一只’乃是金华偷偷在心里给他起的一个昵称,一只,一只,多有创意的称呼,傻傻的,又盟又可爱。
当然了,这个称呼也许并不是实至名归。因为金华觉得,这个男人望着她的时候,目光里总是充满了算计,好像隔着一层轻纱,怎样都猜不透他的心思,实在是不好亲近。也许他的内心并不如外边那般天然无公害。
不过,唐逸之竟然也来了南京城?这个世界还真是小的可爱!
想想倒也合情合理,像唐一只这种脑门儿上刻着‘色’字的骨灰级专业人士,能千里迢迢慕名而来实在不足为奇。
自上次分道扬镳之后,金华便再未见过他,如今在此处重逢,心里竟然会有一丝莫名的亲切与激动之感。仔细计较起来,人家也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不是!
金华喜滋滋地笑着,余光瞥见唐逸之的旁边,好像还坐着另外一个白色身影,只是被珠帘遮去了眉目,看不清楚。
唐逸之也看到了金华,目露欣喜之色,忙挤眉弄眼地朝金华抛出一个飞吻,金华冲着他眨眨眼,调皮地伸出手一抓,算是欣然接受了。
二人间的暧昧互动正好落在夜锦衣的眼中,他的脸色立刻更加阴沉难看起来。
二楼另外一间包厢里,带着面具的青衣男子亦将这个情景尽收眼底,不由目光一凛,盯着不远处的那抹红衣,默默握紧了拳头。他的周身都散发起冰冷的寒意,瞬间便冻结了周围的空气。
金华开小差这会儿,绿萼已经完成了全部表演。
她灵活的在空中挽了一个剑花,收剑与腰侧,朝着人群微微欠身,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后台走去,似乎一点儿都不关心身后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哎吆!”
金华正走着神儿,没留意绿萼已经从台下下来,于是一转身,‘铛’的一声,鼻子悲剧地撞到了绿萼的剑柄之上。
绿萼目光凝霜,狠狠挖了金华一眼,便继续向后台而去。
“得瑟什么?不就是个花魁,搞得这么大牌儿!”
“连句道歉的话儿都没有,还有没有公德心?”
金华一边小声絮絮叨叨,一边捂着鼻子,痛的满眼都是泪花儿。
金华正顾影自怜,肩头却突然被人拍了一下,金华‘妈呀’一声,跳转过身子,劈头盖脸骂道:“我说,有完没完?”
“夜锦衣!”
待看清出来人,金华不由瞪大了眼睛,怎么一会儿没留意,这家伙竟然跑到后台来了。
“作死啊,吓死我了!”
夜锦衣阴沉着脸,劈头问道:“那个红衣男子是谁?”
夜锦衣没头没脑这么一问,金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奇道:“哪个红衣男子?”
夜锦衣黑脸冷笑:“刚才还在和人家眉来眼去,这会儿子倒不记得了?”
金华恍然大悟,笑道:“你说的是唐一只啊!”
夜锦衣闻言脸色更加阴沉,“唐一只,唐一只,叫的这么亲切,你们很熟吗?”
金华并未察觉到夜锦衣的异样,“还行吧!他救过我一命,还借钱给我,也算是我的贵人了!”
“贵人?”夜锦衣冷哼一声,语气里全是酸酸的味道,“我看他作风轻挑,未必是什么好人!”
金华没心没肺地哈哈一笑,“你严重了,他这人就是有点儿过于自恋而已,人格上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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