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北美土著对待政策(2/3)
的公民,可以自己选择工作岗位等等。那些土著还处于原始社会的阶段,如果不搞包身工模式,根本无法让这些原住民融入到大明的文明世界,毕竟文化、生产力都相差太多了。
朝廷在澳洲的扩张是没什么毛病的,澳洲地区分裂的可能性也非常低,毕竟大明本土对澳洲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的。中间有一个东南亚群岛,那里也是大明控制的,相当于和澳洲是连成一条线。
移民到澳洲的老百姓也都是汉人,文化、行政制度和本土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朝廷在澳洲这个没有经过开发的土地上,建立起来了一种相比本土更加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模式。
在澳洲不存在土地兼并的问题,土地所有权也全都属于朝廷,只是免费承包给个人生产,但不允许个人买卖这些土地、牧场。
发展澳洲的主要资本,也都是国家资本。
不过在北美洲西海岸金山弯地区,这里的形势就相比澳洲要复杂一些了,因为当地有印第安土著。
或者说是北美土著,和印第安是有点差别的。印第安是美洲所有土著的总称,但美洲原住民实际上是并不是一个民族,而是一群的民族、部落,人种则是以棕色人种为主。
天启十五年,归来的船队也为朱由校带来了北美西海岸的土著情况。
大明在北美西海岸金山湾的据点遭到了这些土著的进攻,并且有一个小镇被攻破,牺牲了五百多名百姓,而且全被土著割下了头皮,男女老少无一幸免。事件发生之后,当地的驻守官军对附近的土著进行了清缴,一共杀敌三千余人。
同时金山官府,也向朱由校呈递了一份对当地土著的调查奏章。
总结出了土著的三个特点。
一:土著社会结构落后,处于原始社会阶段,尚未进化到需要奴隶的地步。胜利部落必须把失败部落的男女老幼全部杀绝,他们更看重保持其原始江山“永不变色”。
其二:便是以割下的头皮数目计算战功,而战功卓著者就成为部落的首领。
其三:即迁徙性,从无永久领地的概念,要么放弃,要么被别的部落夺占。
朱由校看完这个奏章之后,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认知有一定的错误,那就是北美洲的土著和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是不太一样的。
后世很多考古资料发现,印第安人很可能是中国殷商时期战败的一方远渡重洋到美洲建立的文明,并且认为印第安人就是中国人的后裔,而印第安则是‘殷地安’。
对于这个观点,朱由校是不太相信印第安人就是中国人后裔的说法的,毕竟美洲土著是属于棕色人种,而中国人属于原种人,在肤色上首先就不同。
至于殷商时期有中国人跑到美洲建立文明,这个倒是有很大的可能,但也被当地的土著人种同化掉了。毕竟乘坐小船前往美洲,也不是不可能的,后来世界上就有几个成功的例子,就是乘坐小船从亚洲成功漂流到美洲。而中国上万年的历史,海岸线又这么长,历史上一些战败的国家的遗民乘坐船只从海上逃跑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只不过美洲地区也分不同地域,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产生了农业文明,社会结构还算是比较高的。但是北美洲的土著,却还是处于原始部落的一种社会模式,这种原始部落非常野蛮、残酷,相互之间的杀伐不断,失败的一方会被屠杀殆尽。
相当于中国的一些遗民漂流到美洲之后,只是在中南美洲建立了农业文明,而在北美洲并没有什么涉足,当地的土著几千年下来依旧保持着原始部落的状态。
所以北美洲的土著,并不能算是印第安人,什么热情好客也和他们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历史上美国屠杀那些北美洲的土著,只不过一笔之道还施彼身。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异而已。
这样的野蛮土著,被灭绝确实也是历史必然的。
而美国历史上,屠杀的北美土著大概是100万人左右,而根据记载,北美地区的土著人数应该在3000万~1亿左右。为什么美国人只杀了100万人就把北美土著搞得差不多灭绝了?
答案显然也很简单,那就是北美土著在疯狂的自相残杀。
随着土地被美国人不断占据,那些北美土著被美国人不断的驱赶到一起,北美土著又没有太高的生产力,人口密度一大就活不下去,就只能疯狂的自相残杀,部落之间的杀戮不断,人口随之不断减少。当美国人扩张到一定程度,把那些北美土著驱赶到保护区里的时候,土著们已经自相残杀得差不多了,最后只剩下十几万人。
朱由校推测出了这一情况之后,当即豁然开朗,对美洲的移民政策也有了一个清晰的制定思路。
于是朱由校提起笔,写下了一个驱逐政策。
即一切在北美洲的据点,对附近土著进行驱逐,驱逐距离不限,但最少不能让土著部落迁徙到据点一百公里之内。
而据点则通过开发不断的扩大范围,同时禁止向土著出售任何冷兵器和火器。
这个政策很快就通过商船队,发往了美洲的据点。
朱由校同时下旨筹备明年的移民工程,北美洲的据点已经发展了四五年了,基础设施已经建设了不少,已经可以为大规模移民的落地提供条件。现在移民人口过去,已经不是之前那样一穷二白。
这天早朝的时候,朱由校对大臣们说道:“美洲西海岸的移民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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