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舍命陪君子(1/2)
在程旭东的建议下,蒯姓小朋友丽丽的满月酒会在南海渔村举办,过程很圆满。要说遗憾,也有,两个重要客人因为不在深圳,没能前来,一个是妈妈程霞的闺蜜叶丽,一个是爸爸蒯新民的老板宋建华。
前牛顿厂同事,蒯新民请了李少林。且只请了他。
蒯新民因为块头大,眼露凶光,一身戾气,在牛顿厂没有朋友。如果他和李少林说得来,也是因为曾经有抱团取暖的经历――进厂初期,他们一同被看作饭桶废物,饱尝白眼和嘲弄。
蒯新民不知道,正是因为李少林的提议,我才把他清理出厂。他若知道,还会不会请他,是个疑问。当然,除了李少林,没人知道蒯新民是被清理出去的。
李少林坦然得很,不但自己来了,还把马丁和龙龙带来了。他们一家和我、程旭东、庄心如,以及程霞的几个同事同学坐在副桌上。主桌是老蒯一家,加他在南头村的几个邻居――上次多亏这几个邻居兼麻友,程霞才得以及时送到医院。
坐在一个桌上,我多少有点尴尬,因为星期天的事。马丁毫不为意,当着李少林的面,大大方方和我说话,问我在酒店睡得好不好。
程旭东在一旁接话:“嫂子,睡得好不好看眼睛,眼睛是睡眠的窗户。你看他,眼泡浮肿,眼圈漆黑,说明什么?说明昨天晚上不老实,折腾过火了。”
程霞的同学同事笑了。庄心如也笑了。
我说:“马丁,别听他瞎叨叨,我睡得挺好。”
庄心如说:“老板,你肯定没睡好,真要睡好了不会有熊猫眼。”
我的确没睡好,但原因不是折腾过火了,而是失眠。
和郑冬冬半年没见,此番见面澄清了误会,我内心洋溢着“大战三百回合”的激情和冲动,结果却心有余而力不足,草草了事,早早收兵。郑冬冬没有埋怨,只是说,老刘,到了这个年纪要爱惜身体,少喝酒,少熬夜;不要那么傻,见人就应酬;不要钱没赚到,身体先垮了。她说完就走了,没在酒店过夜。我则像歌中唱的那样,“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
程旭东说:“以我对老大的了解,他一个人住酒店,肯定要干坏事。”
马丁说:“老刘不是那样的人。”
程旭东说:“人是会变的,以前不是,不代表现在不是。”
我说:“老二,你不造谣会死吗?”
程旭东说:“开个玩笑,看把你急得,做贼心虚是吧?”
我拿起桌上的红鸡蛋往他嘴里塞,他笑着逃掉了。等回来的时候,已经高了,脚步虚浮,眼神迷离。心情不好容易高,心情太好也容易高,程旭东今天是后一种。他总是先程霞之忧而忧,后程霞之乐而乐。我没见过这么好的哥哥。
他回来是跟我算账的:“老大,你还欠我1千块钱。”
我说:“我怎么不记得?”
他说:“那天在胖子烧烤,我俩打赌你记得不?”
我说:“记得,打平了嘛。”
他说:“对,打平了。打平了你很不高兴,趴那儿睡着了。记得不?”
我说:“记得,后来你和啤酒妹把我送到酒店。”
他说:“送回酒店以前,我帮你埋了单。”
我想了想,还真有这回事。说:“行,改天给你。”
他说:“不行,现在就给。”
他大爷的,这是高了吗?!我都忘了的事,他记这么清。醉汉难缠,我只好掏了1千给他。
程旭东搂住我说:“这钱不是白要,等会咱接着喝,我请客。”
我推开他:“我喝好了。”心说现在只是“举而不久”,再喝下去,成“挺而不举”就麻烦了。
他说:“我知道你没喝好,这桌上都是女的,你跟谁喝?”
我说:“我跟李少林喝了不少。”
他说:“李少林一家早走了,以为我不知道?”
宴会结束,程旭东非拉我和蒯新民接着喝。
我说:“新民要送老婆孩子回家,要喝咱俩喝,别拉人家。”
蒯新民说:“哥,我先把他们送回去,等会找你们。”
程旭东要去胖子烧烤,我怕他借着酒劲和啤酒妹调笑,让蒯新民看到不好,就拉他去了35区夜市。
35区离我以前找工作住的73区不远,那时,一条旧街,排列着小吃店、文具店、杂货店、五金店、理发廊、药店,我每天从街上过两遍,早上出发一遍,晚上回来一遍,对那些店的总体印象是半死不活,没有人气,店门口总贴着招租通告。
那家叫电白鸭粥的小吃店不管有没有生意,每晚固执地在店门口架上炒锅,摆开桌椅,一捱就是几年。几年下来,终于守得云开雾散。在它的影响下,文具店、杂货店、五金店、理发店、药店最终都变成大排档,变成仙桃黄鳝,常德米粉,盱眙小龙虾,紫金八刀汤。这条街也成了宝城最受欢迎的宵夜宝地之一。
在电白鸭粥街找到位,刚坐下,程旭东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瓶盖,往桌上一拍:“来8瓶雪花。”
我跟过来点菜的伙计解释:“这是在别地儿中的‘再来一瓶’,可以换吗?”
伙计说:“没关系,我们这儿卖的就是雪花,我给你换。”
我一感动,要了好几个菜,沙姜白切鸡,豆芽炒海蜇,排骨焖苦瓜,胡椒鱼肚汤,还有一小锅粥。反正等会蒯新民要来,那家伙块头大,能吃,不会浪费。
程旭东开始掏心窝子:“老大,我今天真是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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