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壹百叁拾玖)(1/2)
两人在易居小楼腻歪完了,出了院落,先到玉衡真人那。
“师尊,再不久月阴秘境就要开了,我们先去矿镇住,但凡是来找我的,都让门下弟子打发到矿镇去。”她说着又想了想,“凡尘子我先带走,仟佰他们忙完了也过去吧,门下弟子分出名次后,可入选的也送过来吧,辛苦师尊了。”
“你怎么不请为师去看看?”玉衡真人瞪她。
“师尊百年前不已经去过了么?”她眉头轻挑。
他顿时无语。
月阴秘境一向神秘,又有种种传闻,就算是它现在的所有者卓门也并没有真正拥有它,所以这么多年来,不少人打它的主意,他当年也是抱着幻想中的一个。
但,只有真正去过月阴秘境的人才知道里面有多么的凶险,多么的高深莫测,有的摸到了一线机会,才会想着下次再入,而再入的,有很多把命留下了,有些人险些死在里面,出来后也就断了现探的心思,而没经历过生死之劫的,心中还抱有侥幸,想再试上一试,却不知很可能会把命丢了。
“时候不早了,师尊我们先去了。”她不欲与他再说什么,直接拉着白宁离开。
朱砂已经去请凡尘子了,他到没有急着跟她来,而是让她坐下与他说话,她见他似是有事要说,看了眼天,时辰还早,索性坐了下来,听他要说什么。
一只夜莺落在他的肩上,亲昵的蹭蹭他的脸,他伸出手,夜莺跳到他手上,他将它移到朱砂的面前,“可有看出来?”
她眼睛一扫,就看了出来,“这并不是真的夜莺,而是一件灵器,只是有了夜莺的形。”
“不错。”他点头,手轻摸着手中的夜莺,“里面有她的一魄。”
“她?”朱砂疑惑。
“对,她。”他没有看她,手还在温柔的抚-摸着夜莺,“我在成为修士的前四世,是个书生,无意中救了只被黄鼠狼咬伤的夜莺,为她包扎,喂食,她为我歌唱,我给她起名为长夜,我们朝夕相处,慢慢的我们之前有了情谊,那时,我并不知道它是个小妖,那一世她陪我到死,我转世后,她又找到了我,陪着我长大,陪到我老去,她一共陪了我四世,第五世时,我开始修仙,求长生与她一起相伴,而不是留下她一个。”他说脸上染上了笑意,如同在说很美好的事。
朱砂有一种感觉,他当年已经爱上了长夜,但,人妖殊途!这必然是没有好结果的!
她原以为,他接来会说他拜入那个门派,如何修道,如何苦练,但他没有。
“后来,她死了,为了我而死,同门以我命相逼于她,让她交出妖丹,她将修为给了我,震碎了妖丹,魂飞魄散而亡,我只抓住了这一魄。”他眼神灰暗,“这么多年了,我已经是散仙了,也走过了很多地方,却没有收集到她其他的魂魄,如今我想以她一魄生出其他的魂魄,不知,可有办法?”他期望的看向她。
她轻叹一口气,“仙师。”她垂下眼,有些残忍的说道,“你是知道的,只有凡人能入轮回,妖、怪、精、魔,以及修士都是无法入轮回的,魂魄不散的话可以造身或是夺舍,若是散了,也就散了,什么都没有了。”
“我知道,所以,我想让她一魄生出其他的魂魄。”他是知道的,比谁都清楚。
“不说没有办法,就算有,新生出来的,还是原来的那个她么?”她问道。
他愣住了,一时不知要怎么回答,心中突然有些害怕,害怕那个完全不一样的长夜,害怕她会离开他,害怕她会讨厌他,害怕……很多事。
直到他手中的夜莺轻蹭着他的手指,他低头看去,对上一双小小的漆黑的圆眼,夜莺歪着头看他,发出一声鸣叫,仿佛在问,你怎么了?
他心头一暖,抬头看向朱砂,“就算改了,那也是她,我会重新接受。”
朱砂笑了,摇摇头,“又一个痴儿。”
“你可有办法?”他一直觉得,她是有的。
“有。”她果然点头了,“用你的心头血来养,用你的仙气来补,历经千年,重塑肉身,那时的她会是一个凡人,会易被夺舍,如若她肯仙修可求得长生,若她不肯,一世之后魂魄尽。”
“多谢。”他并没有细问,知道了这些已经够了,若是这次幸运的话,在月阴秘境找到那样的东西,复生长夜会容易很多,若是找不到,他也会用心头血,用仙气来慢慢养。
“时辰不早了,少秀还在等我们,该走了。”朱砂看了眼天,最先起身。
“怎么不是住灵阵山?”他也跟着站起身,轻手收起夜莺。
“少秀有她的打算。”她恭敬的说道,其实她也是不知道的,但她知道的是,灵阵山不是谁都能留宿的,显然凡尘子不在可以留宿的名单里,毕竟和他熟的是卓有匪,而不是叶听雪,防人之心还是要有的。
两人一起去与叶听雪会合。
“你说的那个办法,成功率是多少?”一边走凡尘子一边问。
“我没试过。”她平静的回答,“见过的是千分之一。”
他不在开口,他不问,她也不开口与他说话。
很快就到达了山门处,叶听雪和白宁已经在等他们了,等他们的时候,守山弟子找她询问阵图的事,她给守山弟子们讲解,白宁站在她的身后给她靠,时而帮她分析一两句,两人一说,就让守山弟子们原本不懂不明白的地方,马上明白了,看他们的眼神可崇拜了。
朱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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