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七章、人心难测(下)(2/3)
杂在一起,她又像是在市委的大门口,苦苦寻找不到采访线索,又像是在下午的公安局里,聆听肖子鑫的分析和建议,又像是仍坐在总编席开珍旁边谈话,要她无论如何“抓住”,也像是在昨晚的电视节目中听着那两个女人可怕的说话声……一下子,恍惚中她的思路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令人关注的灭门案上去了!
哦!
王喜鹊想起9月28日那天的情景。那天下午,当她回到家时,突然接到了一个人电话,告诉她天赐泉山庄发生了杀人案,对方惊恐得语无伦次,说不清楚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切。报料人是个维修工,当警察到达,他们这些人已经被栏阻在山庄大门外时,没有人再能够提供这起灭门案件的详细内容和可疑细节。
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突发事件不但深深地刺痛了报料人,也让她惊骇不已。
包括此时此刻。
这时,身边电话突然发出声音:“铃……”
王喜鹊跳起来,遽然惊醒,她真的吓得不轻,手中的工作笔记本滑落到地上。太阳光已经照射进来,她顺手拉开窗帘,带着恐惧后的一丝余悸弯下腰一边捡失落的物品,一边感到脸热烘烘的。电话是报社打来的,告诉她有北京的特快专递。
“哦……是什么?”她嗫嚅着,手心里也沁出汗。
“确切地说不上来。”男同事礼貌地说,“我也是刚看到,好像是人民日报社的东西。”
“好的,”王喜鹊定了定神,补充说,“好的,我一会儿要出去,不重要的话下午或明天再交给我,好吗?”
放下电话,王喜鹊冲了一杯咖啡,她把工作笔记本打开在扉页上,放到一旁,手里握着杯子,旁边黑色液晶电脑屏幕中偶尔映出的她的脸色是那么荒芜与颓败。
民众有权利发表意见,尤其是对与自己利益有关的法律的制定。尤其是地方上的领导,大权在握,一意孤行,一旦得罪了不要命的老百姓,他们的生命也就有点可怕了,目前中国民间的声音有两种传达渠道,一是通过**代表,二是借助媒体。
“自己不正是在努力地做这个工作么?”
王喜鹊想到,第一种渠道并不顺畅。**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几乎不存在,很多选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力赋予了哪位人民代表,而代表都是非专职的,想和选民沟通也找不到高效的机制来进行;第二种渠道同样未能发挥功效,在法案未向社会公布的情况下,媒体所披露的信息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多数相关报道都是内容雷同的,而对一些明显有争议的条款都是避而不谈。
法律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所起的作用大小、取决于木桶最短的边。
无论如何,在天朝,警察的权力过大,当官的权力更是如此,对于处理社会纠纷会带来一定的便利和更高的效率,然而,不受控制的权力必然导致少部分人滥用权力。这时就会影响官场和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所有的警察都不得不为这少数害群之马的行为买单。而有时候,他们自己也不得不结束生命和官场生涯……
对于民众而言,警察掌握过大的权力,或许能够为多数人带来较少的福音,但同时必然会给少数人带来极大的伤害。而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中,少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同样不应该被忽视,默许少数人为多数人买单的行为同样年可取。
因此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平衡警察权力与公民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不平衡的后果是双方同样受到伤害。而达到此种平衡需要的是两者都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平衡的缺失就在于前者充分表达了观点,而后者的观点被严重忽视。
警察权力与公民自由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应当是互惠互利的双生子。向一方利益倾斜,不经过全民讨论就匆忙出台的法律,事后不知道还要做多少修补的工作。这也不是部门立法者想要的结果。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永恒的定律。
她觉得不管是悬圃县公安局,还是长角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既拥有刑事司法权,又拥有行政执法权,而且权力的行使比较分散,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便容易被滥用,导致腐败。因此,拥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权力,必然要求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督。
“恩,这些想法和观点,我会慢慢体现在这次报道中……呵呵……”她笑了,笑逐颜开。
王喜鹊打开复印机,绿色的指示灯一眨一眨地亮着,已经开始工作。她想把这一百多页的东西全部复印下来,虽然她觉得这是不小的工程,可这样所有的内容就可以日后慢慢地看,也可以更好地分析研究一个老基础公安局副局长的心理病变过程,她给自己的理由很充分:“我并没有违反承诺,只是留给自己看,也许破案之前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些内容。”
这样做的时候,心里仍然暗暗思忖着工作笔记本里面一些话的含义。她甚至有点儿沾沾自喜,这些内容,大概现在连身在其中的市公安局孙伟和李铁明他们都还没看过呢。
“而我却抢先看到了,谢谢,谢谢肖子鑫哈!”她想给肖子鑫打个电话,又觉得时间不合适,算了……
今晚,会像以往无数个不眠之夜一样,至少她还将在文字围城里奋战到午夜两三点。她要把自己所有的第一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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