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五章、真相大白(2/3)
。承办单位:刑警大队承办人:杨强二xxx年五月六日江老四在刚刚被抓获的时候,已经抱有只求一死的决心!
追捕他的刑警们知道,作为这个四处作恶、野外杀人、居民区抛尸的家伙更知道,他所犯那一桩桩令人发指的罪行如果叫老百姓抓住,活扒他皮点他天灯恐怕都不解恨。被抓捕到的这个特大犯罪嫌疑人经过整整八天七夜奔命、惊吓、紧张和消耗,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浑身上下不时散发出野兽般令人恶心的腥臊气味,头发络腮胡子连成一片,又脏又乱,难以分辨肤色的脸上凹陷着一对眼珠子——呵呵,那时候警察们看到他都不由得吓了一跳,然后就笑了,他衣服被挂扯得破烂不堪,赤着两脚,伤痕累累,流着黄水,已经折磨得人鬼难分,濒临死亡边缘……
那个时候的江老四是想死的。
此前他曾吞下过安眠药,但并没死,又醒了过来!
后来他自己想想也纳闷。也许就那样让他死了老天也觉得不公平?
有时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
因此,当他看到第一份法律文件的时候,根本没在乎,只求速死。甚至嘴角还露出一丝莫名其妙的微笑。
……
然而两天后,当大国县公安局向江老四出具第二份法律文件时,已经还阳了的江老四又不想死了——这个侦察兵出身具有非同一般生存能力,打断一条腿能蹦,打断两条腿能爬,龙门敢跳,狗洞子能钻的人已经完全恢复了思维和回答问题的能力,面对法律文件,尽管他忽然感到死的可怕,神思恍惚,吓得八魂走了七魂,整个身体都堆了,大脑一片混乱和空白,但他一清醒过来,心里仍然还是不想死啊!
他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必死无疑,然而他还是极力想活下去——与两天前的他判若两人!
他想活。
他不想死!
在审讯中,江老四曾经大睁着眼睛四处打量,最后一双目光落在了对面的黑色窗帘上,他突然对审他的侦审科长李奎说:
“能把窗帘打开让我看看吗?”
“看什么?”
“看景色。”
“看景色!靠——你还想看什么?这里是你享受的地方啊??”
李奎冷笑,当即明白了他心里的那点鬼心眼,走过去“哗啦”一声将窗帘拉开。回头盯着江老四不无揶揄地说:“江老四,你不就想看看‘景色’吗?看!”他拍拍异常坚固封住审讯室窗户的钢筋铁条,脸色一凛:“我告诉你江老四!该怎么交代你就怎么交代,现在不是那八天七夜了,啊?明白不!到了这地方你还打算跑?我看你还是死了这条心!”
“哗啦”一声窗帘又拉上了。
因此,当公安局向他出示正式《逮捕书》时,江老四的脸色一下子腊黄,全身抖动不止。不可更改的是,“4。27”qiáng_jiān、抢劫、杀害吕金瑶、于秋香、柳玉凤等一系列案件他已经供认不讳,签字画押,并有公安部权威的科学技术鉴定,各种证据确凿,必死无疑。从那一刻起剩下的仅仅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一切都已经走上法律程序。
一切都由不得他了……
第二份法律文件是一份《大国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全文如下:
大国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2xxx)大公刑捕字第62号犯罪嫌疑人江维山,男……
(简历略)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于二xxx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时许,在依林河镇交通岗东侧建行储蓄所附近,租乘吕金瑶的出租前往松江乡,在行驶至兴隆乡新风村一道边的一落叶松林处,将吕金瑶qiáng_jiān后勒死,并抢走吕金瑶现金数百元后,驾驶此出租车逃到东岗镇小山村内弃车逃跑。经法医鉴定:吕金瑶系用绳索压迫颈项部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系他杀)。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之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大国县人民检察院局长:肖子鑫2xxx年5月8日两份法律文件如两颗不同的铁钉,深深地嵌入了江老四的灵魂深处。第一颗,他没觉得疼,还觉得是一种巨大的精神解脱——从此不必再提心吊胆、到处躲藏奔波,可以好好地躺下睡一觉了。然而第二颗,则使他猛醒,也真真切切地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钻心疼痛和莫名其妙的恐惧。
紧接着,公安局出具的第三份法律文件,更像在江老四脑袋上当头一棒,敲得他直晕眩,眼冒金花,却不得不伸出颤抖的手“接受”它。
第三份文件是:
大国县公安局关于江维山qiáng_jiān、杀人、抢劫侦查终结案报告嫌疑人江维山,男,现年三十二岁,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住:大国县大国镇城北街;无职业。
主要简历:(略……)1、逮捕根据和理由:
(略……)2、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犯罪事实:
(略……)3、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江维山,目无国法,作案手段残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涉嫌qiáng_jiān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大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起诉,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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