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三章、窗外生命(2/3)
最难以愈合的对整个社会的致命重创。之种种传达出的信息是更为深层的伤痛。无疑,它伤害的是社会、人性、良知、风气及其所有依附在我们生存空间里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包括温暖、信任、友情、关照、帮助和善良、同情心等等。
又是一个罗圈大集。
八宝村头,出现一老一少两个孤苦伶仃的女人身影。
“这衣服咋卖?”
“多少钱?”
在一个服装摊子前,她们停下来。
吓了摊主一跳。认出她们来。
对于石二哥的妻子和老母亲来说,赶集的人群有一多半都是熟面孔,从一进大集开始,她们就不停地停停走走,打问一些样式合适的衣服,当然也不忘顺便避开一些不便见到的人。不幸的是,不管走到哪里停下,都要吓人一跳。她们似乎也成了另一种“明星人物”。
只是,这滋味实在叫人欲哭无泪。
都是孽仗留下的苦果。
全大街几乎都在意外的屏气凝神之中,远远近近地看着她们。那目光,让一老一小两个女人仿佛感觉是把她们倒过来看似的。她们,方寸已乱。
在这个拥有近千人的农村大集市,决定与延伸石二哥命运遗留下来的特定后续故事里,此刻的静寂需要特别的承受力。
老母亲没有开口。多皱的眼帘半垂。只有眼角那一束密集型的皱纹的微微蠕动,显示出她内心苍老的风暴并不比儿媳妇弱些。
儿媳妇除了一脸倦色,看不出波动。
亲人的苦涩大约是最难以名状的。这个七十多年风风雨雨走过来的白发人,一直把石二哥守在身边,最了解儿子。下句话怎么讲?两个女人在犹豫。她们本来还要买双鞋子的,可是一个巨大的心理磁场,仿佛把她们都钉在全场的视线中,动弹不得。
然而,老母亲宣布:回家!
中午,空着肚子又出去上了一趟大集。回家盘点一番,发现还少一些必要的东西没有采购。也许心慌,也许气短理屈,她们没有勇气在大集坚持多久,买东忘西,只好相互依存着,眼神搭眼神,手搭手,相互传递着一种什么东西,默默不语地二番脚走出家门,硬起头皮再次接受人们检阅及其令人恐惧的怪异目光。
她们又到大集四处可能发现或该去的地方查询,寻找一些东西。这些日子,她们就在筹备着,等待着。好比母亲掂量着即将出世的小生命,为他们准备小棉袄、小棉裤、小毛衣、小被子一样,她们知道,政府枪毙石二哥前,会通知家人去看儿子(丈夫、父母需要这些东西。
再怎么样,亲情拴着,骨血相连,不能让他就这么凄迷地光着身子走。生前他节省,挣的钱不舍得花,一切的一切,还不都是这个东西惹出来的么?走时她们不忍心,她们不恨他。
恨也没有用。
石二哥是否想到了这些。他应该为此痛悔。跪在亲人面前,请求她们宽宥。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最可怜的可能还是孩子,一儿一女,女儿差不多已经懂事了,知道难过,知道害羞,也知道躲藏在某一个角落嘤嘤小声地给自己哭。
她的今后是个问题,弟弟又怎么办?他总会长大呀,总会明白父亲曾经干了些什么,家族为此背下的沉重负担和打击,如同大山,永无尽头……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马加爵、邱兴华、石二哥罪案发生后,引起了我国法律精神病学领域内的权威专家学者们的高度关注,成为分析社会病态断面的典型标本。而且此后,他们一直关注着这些特殊罪案的进展。研究、论述的这一类凶杀犯人之理论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无论这些理论、论证、观点和争鸣对罪案本身产生的作用有多少,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我国未来司法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但是它的积极意义是十分明显的。
它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它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
为了评估凶手作案应负的责任,法律上把杀人犯(以及其他犯罪分子)分为二类:“正常人”和“精神失常者”。“正常”的凶手作案虽然可恶,但被认为有能理解的、合乎情理的动机;而“精神失常者”缺乏理性,被不合理的动机所驱使而犯罪。
有时合乎情理的动机相当明显(比如有人为个人利益而杀人),或者不合乎情理的动机掺杂着妄想或幻觉(比如患妄想狂的人凶杀想象中的仇敌)。
这类案子对于精神病学专家来说是很容易识破的。但那些表面上似乎理智清楚,正常,有克制能力,然而犯下的凶杀行为异乎寻常,几乎是精神失常的人才会那样做。
比如说,马加爵、邱兴华、石二哥。
他们的童年过着令人难以忍受的生活,缺少父母疼爱,似乎在无目的、无关怀、没有受到任何道德规范教育的情况下长大的……他们的智力超过常人。由于社会的影响,他们的个性中有两个特点尤为突出。
第一个特征:他们怀有对世界的妄想偏执,不信任别人或对他人有戒心,感到别人瞧不起他们,不公正地对待他或不理解他。很显然,他们非常敏感别人对他们的批评,不能容忍别人把他们当笑柄;他们能很快地察觉到别人谈话中对他们的轻视或侮辱,常常会由此而产生仇恨。
他们感到自己很需要友谊和理解,但对他人的友谊又怀疑猜测。因此不管他们对这些人采取什么行动,他们都是罪有应得。
第二个特征:他们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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