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五章、永生痛楚(2/3)
家属的境遇也大同小异。本来期望可以获赔,这个期望如今却是越来越渺茫了。对此,悬圃县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对于判决已生效的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将会认真执行,要对石家财产进行详细调查后才能得出具体结果。但会首先保障石家母女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有罪责自负原则,就是行为人只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石二哥虽然应该予以谴责并受到法律严惩,但从现实法律关系上看,他的家人是无辜的,换句话说,在这个案件中,其实他的家人也是受害者之一。
尊重事实,叙说苦衷。
与近年来多起特大恶**件相比,石二哥案给社会留下了和谐与宽容的诸多话题。社会应检讨治安防范与犯罪侦查系统的运作。
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相信那些被害者多数人生前活得也许并不比石二哥轻松多少。为生活驱赶,忙来忙去,也受制于人。
乡镇的工作人员,不像城市那样正规,临时身份的比较多。这种情况下,工作来之不易,“权力”更怕失去,所以需要努力,格外珍惜。
工作的压力和年终成绩考核挂钩。
要干好,就要凶。
然而,在石二哥生活的这个村子及其附近地区,祖辈相传,亲戚套亲戚,朋友靠朋友,谁还没有三亲六故的?
负责人也是人,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和当地屠宰点、畜牧站的人也是人,也要在这个相对封闭的小天地里生活,平时执法过程中,凶的对象当然不会是上述人物,久而久之,难免出现一些亲者宽、疏者严的不公正廉明行为,甚至于进而因为种种原因,故意刁难、“欺负”如石二哥之类势单力孤的人。
但是,他们心里轻松吗?
不会。
这些人“权力”并不大,只是一些单一而重复的工作。但在石二哥眼里就是“天”,他头上这个“金箍儿”是摘不掉了!
这些年,石二哥很忙,他们也忙,同住一个地方,却很少有机会交换看法,化仇解怨。
他们是主要执行者,一片忠诚,心是好的,态度恶劣。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出一些问题,平素没有时间对他们讲,偶尔一次讲得太猛,他们接受不了,也情有可原。应当心平气和地谈谈,多讲道理,少罚款,消除一些误会。
在血夜发生以前,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的嘛……
看到眼泪,听见哀求,他们之中也会有人不安。一顿大酒之后,醒过来,回到家里,偶尔也会在心灵深处忏悔。不是对不起党,而是对不起……
当然,说到底,还是对不起“党”。
“国家”将权力交给你了,你就比老不信们格外牛逼——无论这权力多小,毕竟管着百姓,你乱用,难道没有潜移默化地降低党的形象,败坏风气?
只是他们可能都没有意识到,情况已经有点儿严重了。平常那些经常发生的“鸡毛蒜皮”小事已经开始引燃石二哥默默无闻的这枚小地雷,哧哧有声,他们不可能一次也听不到,它随时随地可能爆炸,如果不是有一些手们及时掐断和阻止的话……
最终的一次,没有人发现。
炸了。
他们为此失去了同样应该珍惜的东西。
受害者人家的房子,依然都在山谷间耸立着。远远看上去,似乎跟旁边的人家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观察一会儿,就会发现,分明是没有了快乐,显得冷清而寥漠。连断断续续的炊烟都有些寡淡,挺不起腰身。从根子上说,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和当地屠宰点、畜牧站的负责人努力工作,收费,处罚,也是为了钱,放开增加国家税收等等不谈,不工作就没有工资。没有了工作,他们就没有了根本。
老婆孩子也就没有依靠了。从这个意义讲,结局异常惨痛——不管怎么说,石二哥不是赢家,他们也不是赢家。
人世空留嗟叹。
杀了人,人格自尊也没有保住。
还是失败了。
人要脸,树要皮。仇怨并未化解。
然而,石二哥毕竟是这个社会曾真实存在的个体,并不容人们拟剧化的想象与恶魔般的归类,使其恍若与现实社会不曾发生过联系。
这个杀人屠夫,同时也是一个关心子女未来的父亲,一个在生活中左冲右突不得要领的中年男人,更是一个死不忏悔的屠夫。
媒体与公众不应止步于罪有应得的报惩心理,而做出恶者天生之恶、善者由来之善的偏颇论断。对于我们的社会而言,以最大努力还原生命本身的复杂性,从而为社会累积生命之善,比之以简单的事后追惩去指认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屠夫”更有意义。
这恰恰是媒体报道类似事件时屡屡错失的努力。
如果要致力于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从石二哥悲剧中吸取教训,充分重视对被漠视群体的制度救助,使其充分融入到社会中来,防止疏离感所导致的仇恨心理。
这或许才是人们应该从此案中获得的真正有益的启示。
公民享有的生命权,不应仅仅停留在空洞抽象的口号和条文上,人们有义务从细节上促进、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
一年后,这里已经看不出曾是刹那间云集数万警民,百里之内,哨卡林立,规模空前的景象了。
一切都归于平静。车窗外是广阔的蓝天,沉甸甸的树冠随风起伏,发出阵阵窃窃私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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