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忘记你是今生最难的事(1/2)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白雯姑娘,也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和她见面。
老金无法分身,我成了他全权委托代理人。在酒店的楼下,我见到了白雯。
她和我想象的有很大的偏差,怎么说呢,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漂亮。
可能是我见过的高分女孩比较多吧,她在我的审美里面,也就是勉强能及格的那种。属于平平淡淡,瘦瘦小小,丢在人群中,绝对不会引起旁人关注的那种女生。
唯一有特点的,应该是她的身材比较单薄,也显得比较年轻,不像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母亲;还有,她的眼睛很有特点,属于那种丹凤眼,细看起来,比较有女人味吧。
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特点了。见到我之后,白雯的眼神中有点羞涩,有点恐慌,也有点不安。但很快,随着和我的沟通,她放松了下来。
我倒也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亲近的人,老金找我给他办这件事儿,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因为白雯的普通话不怎么样,所以,交流也仅仅在于围绕着老金的一些简单信息,如此而已。
到了老金家里,我的任务就完成。看着伯母和白雯之间的亲近,为白雯端茶拿点心的忙碌,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真的是个电灯泡了,必须离开。
此刻,楚楚和金夏出门玩了,我无处可去。于是,想了想,干脆打车去酒吧。找个地方喝点吃点。
在古城那里吃了两份小吃,然后就扎进了“天堂”酒吧。
等于说,整个下午,我就在酒吧里面耗着了。酒吧的氛围,是让我最放松,最舒服的。虽然下午的时候没有演唱,但就是坐着喝点,听听音乐也好啊。
点燃一支烟,让火光忽明忽灭,我细细的回想老金的故事,总觉得太不真实。
这样离奇曲折的爱情故事,超过了我的想象,甚至超越了不少影视剧本的编剧。
两个旧日的情人,各自有了彼此的婚姻,却依然想要在一起,哪怕是双双离婚在一起,这一定是个错误,这绝对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但想想看,在他们的故事里面,到底哪里错了呢?老金这十年来,为了白雯不懈努力,这有错吗?白雯为了年少的爱人,两次追寻老金的足迹,甚至不惜为了他破釜沉舟,这也有错吗?爱情本来都没错,这本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典范,本来应该是可歌可泣的传奇,怎么就会错了呢?
我用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分析他们究竟错在哪里,最终得出的结论,便是时间!曾将的他们,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岁月能够带给他们的,只能是一场苦涩的回忆。
爱情,或许是从某个瞬间开始的,或许是从某个回眸开始的,或许是从她或者他的一个侧脸,一个曲线,就点燃了熊熊的火焰!
为了爱情,尤其是年轻的炽热的爱情,往往可以让人不顾一切的付出。
当彼此付出了所有的时候,让彼此倾注了全部之后,这样的感情,自然是万水千山,时光荏苒也不能阻断的吧?所以,老金和白雯,才会有这十年的感情纠葛,才会有这十年的缠绵悱恻。
他们是故事的主角,是饱受思念煎熬的恋人,是想爱而不能爱的可怜人。但是,他们毕竟还有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还可以在这十年之间,找到对方,两次相逢相聚!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说过了再见,就再也不见。十年间能有两次重逢,已经是是奢侈的幸福,难道不是吗?
其实,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不愿触及的角落,那里藏着一个女孩。
杨欢,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在茫茫人海中和她相遇,我们相遇相知,相互给了彼此,我们将是一生的伴侣!
可是,毕业那年,她离开了北京,去了大洋彼岸。从此以后,我们断了联系。五年了,已经快五年了,杳无音讯,我想,我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吧。
她离去,我没有哭,甚至表现的十分淡定。因为她是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出国深造,是更好的选择;而我,则是一个很多科都补考通过的学生,在大学四年里面,甚至没有任何一次获得过哪怕是最低等的奖学金。
她是插上翅膀的天使,飞向更高的天空;而我是碌碌无为的凡人,仰望天空中的星辰。
毕业后,我便成了独自一人,有了工作,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女孩,拥有了一个接一个的女人。我不空虚,不寂寞,我的生活充实,有着能够满足自己的小小精彩。
但是,就像老金一样,第一次的爱恋,永远是一生中最美的!
就算我不刻意伤感,就算我说不再留恋,就算我轻易不愿回忆……但这不代表,我对于初爱的那份特殊的感情不存在!这份感情就在那里,永远绽放着光芒,有增无减。
杨欢,她就如同老金故事中的白雯,是我永远的期待。
那些关系青春的回忆,借着别人的故事,再一次的,在我的血液中肆意流淌。
想想看,当年的我,为了我心爱的女孩,同样付出的也是我全部的真心!
那一年,我恋爱了,我觉得除了我的女朋友杨欢,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的歌为她而唱,我可以不去上课不写作业,却不能不用尽一切脑筋,来对她好。
那个时候,我们只是穷学生没有什么钱,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每个月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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